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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弓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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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3842649595
救死扶傷是全人類的美德。如果那一個國家,那一個政府,或是那一個人,對施救者故意刁難,製造障礙,那他是傷天良,缺大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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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風華正茂125356234
病治好沒治好是一回事,肯在危機時刻出手治病救人是另一回事。不論什麼結果,都難以掩蓋人家救死扶傷,見義勇為的人格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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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六九丫爸
你掛號了嗎?交錢做檢查了嗎?治好了你會交搶救費嗎?什麼都沒有你憑什麼覺得仗義出手,為你義務診治的醫生會為搶救失敗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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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遵化楊哥
我想說一下我的觀點,只代表我個人意見,不喜勿噴!有沒有從醫資格證,就像一個司機有沒有駕照一樣,你開車開的再好,沒有駕照,法律就不會授予你開車的權利,相信醫生也是如此!你醫術再好,沒有資格證書,法律也不會賦予你權利!所以與其讓大夥去評論,都不如讓資深的法律專家去評論這件事的對錯,畢竟現在是法治社會,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以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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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我相信50177581
救人是每個平常人都應該做的,是社會在進步的象徵。也是中華名族五千年的傳統美德。人人參與體現了現代社會的文明與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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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策達
首先救人是要有能力才行,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到的,儘管你有救人的願望。所以行醫執照是需要的,如果你沒有執照怎麼證明你有救人的能力,萬一人死了你不需要承擔責任嗎?
然而,如果你在醫療機構工作,例如護士,接受過相關訓練,但沒有行醫執照,在危急時刻,且沒有醫生在場的情況下,願意提供救助,你可以說明你的能力,如果得到患者家屬同意,也應屬於見義勇為,不應對後果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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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光明1502418
國家應該立法,不然真會有飛機上火車上輪船上等有病人時,無論廣播裡怎樣呼喚醫生,哪怕此時有一百個醫生,卻沒有一個醫生敢上前去救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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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雨沐青爭
你在想什麼?失手要負責?你沒有院前急救證就算非法行醫啊……你有見過一個醫院的醫生到另一個醫院行醫暢通無阻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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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酬兔說事
醫生本身就是救死扶傷的人,遇到需要救治的人,每一個醫護人員為了生命延續,一直在做與天鬥,搶奪每一條即將逝去的生命,這就是我們值得尊敬的醫護人員。
醫生在救治生命的時候,都是全力以赴的,一位生命沒有搶奪回來,醫生比誰都難過的,如果再努力一點點,就可以把患者的什麼延續,這是每一個醫生的責任,他們在搶救生命的時候,沒有時間給他們考慮後果,如果去考慮後果就是一條生命的逝去,就是一個家庭會失去最親的家人,沒有時間讓他們去想,這就是醫護工作者。
再來說說高鐵救人事件
醫生在高鐵行使救死扶傷的責任,是作為一名醫護人員的崇高的品德,在遇到需要救治的人他們不會放手不管,先把人救過來再說,這是作為醫護人員的指責。
高鐵的列車工作人員在陳醫生救治了旅客以後,讓陳醫生出示相關的證件,高鐵列車員都是按高鐵的相關規定行使工作,兩者都沒有錯,公司有規章制度高鐵也有規章制度,醫生也一樣要按規章行使救治,高鐵工作人員可能是為了救治的後續,才會讓陳醫生出示相關醫師證和聯絡方式。
陳醫生救人沒有錯,高鐵要陳醫生出示相關醫師證證明也沒有錯,這裡說的是如果陳醫生因為救人失手,還是在高鐵缺少專業裝置的情況上,那麼可能陳醫生需要承擔一點責任,這個都要看被救治的患者是怎麼想的,只要家屬認為陳醫生已經盡力了,不需要陳醫生承擔責任,那麼陳醫生就不需要承擔因為失手的指責(這裡說的是如果)。
每一次醫療事故都可能需要有一個醫護人員出來承擔相應的責任,而有些不是醫護人員的責任卻要醫護人員出來承擔責任,都是有一些胡裡取鬧無事生非的家屬,如果真的因為失去而沒有救回患者,那麼最終是否需要賠償,都是家屬和權威機構出示的醫療事故責任書。
我們要相信每一名醫護人員都是專業的,他們有專業的素養,他們的每一次救治都不允許他們出錯,一次的出錯都可能就是一條鮮活的生命逝去,陳醫生在高鐵的時候,肯定是有把握的,現在人已經救回來了,我們不需要做什麼假如,假如失誤什麼,也不要太糾結高鐵列車工作人員,都是為了工作,我們無權去指責誰,相信每一名工作人員現在哪個位置,都會做出同樣的工作。
最後說說醫護人員,現在的醫護人員已經是高危職業了,我身邊有醫護工作者都是在高強度的狀態下工作的,每一名醫護工作者都有碰到情緒失控患者或者家屬,他們被不理解,被家屬毆打,有些醫生甚至被不理解的家屬殺害,所以我們對醫護人員都一些理解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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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題的人缺少基本常識,是不是可以這樣問,病人送到醫院沒救過來,醫生擔責嗎?列車上旅客突發急病能發生意外的大致幾種一是心梗或腦梗,二是胃穿孔急性闌尾炎,三是孕婦臨產。列車尋找醫生主要判斷病人能否繼續旅行,不能繼續旅行時列車長會和排程彙報在前方停車站或前方車站臨時停車。車站聯絡醫院救護車到站臺接病人,想必這樣的報道大家看到過。除此,旅客車票含有保險,鐵路會和旅客協商解決,和醫生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