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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xz520you

    結婚是社會法律對夫妻事實的認可,同居(短期感情、一夜情等除外)是本人之間的感情作為夫妻事實的認可!……

    (除非約定在先:譬如二人試婚而同居)關係情況都按夫妻對待!

  • 2 # 心如蓮花173349538

    即已同居,就產生了事實婚姻。雖然沒有一紙文書證明,但每個人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有了夫妻性行為,在你繼續的同居階段,兩個人之間就應該相互尊重,嚴謹的對待感情生活。他(她)與外界應保持正當的聯絡,濫情濫交都是不可取的!

  • 3 # 法網輝輝

    同居的前提應該是基於感情,既然有感情,愛屋及烏,就尊重對方的意見,處理她的對外關係的時候可以先徵求一下她的意見。

  • 4 # 小資心晴

    婚前同居,很多時候和真正的夫妻沒有什麼差別,唯一的區別在於有無孩子和父母的參與!

    在同居期間,關於原則性的問題,和夫妻之間一樣,違反了都是讓人難以忍受的!比如女方和他人發生性關係!

    婚前同居的意義在於瞭解彼此的生活習慣並磨合,再決定是否真的適合進入婚姻!在一定意義上,同居即試婚!

    所以,如何對待?正常對待就可以,自然發展,按照幸福的樣子發展,該怎樣就怎樣!

  • 5 # 白雪姐姐

    由久以來作為一個未出嫁的女人來講,貞操乃是第一重要的,一個女孩婚前一但失去了貞操或者是未婚先育,那麼這個女人一生都不會很幸福,都會被他人指指點點, 都會在生活中留下不可磨滅的陰影。

    因而,一般女孩兒婚前在性生活上應該是十分注意的,更何況是未婚就先住在一起了,那幾乎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想想都會顯得有些羞愧。

    可是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的思想認識有了不同程度上的改觀,未婚就先在一起生活的男女青年大有人在。

    要問對這個問題怎麼看,讓我說現在的人們對此事也比較麻木了吧!首先,〈1〉當事人的本身並不介意他人的眼光了。〈2〉同時 在他人眼裡未婚同居也為尋常之事,人們並不太在意了。〈3〉相反,熱戀中的男女青年若是不在一起反倒覺得不太正常了。

    由此可見,本來很敏感的話題,看上去也不那麼敏感了,過多的追究反而好像有些像小題大做了。因而一些事情只能說是順其自然,順勢而為吧。

  • 6 # 芳華自傲嬌

    回覆誠邀:首先我要強調一點是,你還是一個有道德有擔當有修養有負責任感的知心人。

    其次:既然擔心她與你屬於婚前同居深感有點不妥,同時又擔心外界的非議,我個人認為你為曰後要打下良好的基礎,以愛人之心做事,感恩之心做人,人生不求滿分,只求滿足不可取。

    我們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恕我直言:依我個人的經驗,同居雖然不違背法律底線,但通常熱戀的溫度容易速降,沒有道德法律的約束,這樣的愛不牢固值得深思。

    雖然拿你來說自以為雙方自願結合同居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同居沒有多大過錯又或者不存在什麼問題,錯→錯→錯對此我要善益的告訴你,你這一步千萬不要往前跨,這個雷池也決不可逾越。

    俗話說得好一步走錯會步步錯。慎重點總歸是有利而無百害。以上純焠是我個人一路走過人生的經驗之談,所謂相愛容易相處難的道理,也就是這麼個說法僅此而已,希望友人謹記教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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