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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狠人大帝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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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明理是非難得糊塗
狗狗天生的就會游泳,她一時衝動縱身跳入水中,眾人把他救上來算她萬興,她這屬於典型的狗媽媽型的,把狗狗當娃對待的,假如她回不來了,就可憐她那四歲的娃娃了。因小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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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林林媽媽
誰是親生?年輕女子為救愛犬跳下黃埔江,留下四歲女兒,如果是你該怎麼做?感覺此人心理有問題,該去看看醫生了!第一,狗狗是會游泳的。這是一個常識性的問題。我養過一隻小京巴,養了十二年。每當夏天領她到有水的地方去,她都喜歡到水裡遊玩一會兒,特別喜歡將水面上漂著的東西叼過來給主人邀功。所以我知道狗是淹不死的。也許文中這隻狗是特殊品種?
第二,狗比孩子還重要?我鄰居家一個小媳婦養了一隻小狗,晚上不知得了什麼病 死了。早上小媳婦看到她的“貝貝”死了,放聲就哭,她媽媽(她的親媽,不是婆婆)聽到了,過來看了看死狗,跟她女兒說“你真夠孝順的,還為他哭 喪哪,你媽死了估計你也不會這麼哭。”因為平時小媳婦對狗比對她媽媽好,她媽早就有怨 氣了。所以又補充了一句“死了正好”。養 寵 物不反對,但像文中的女子為了狗狗不顧自己四歲女兒的安 危感覺挺過分!如果她的女兒也跟著媽媽跳下去怎麼辦?後果不堪設想!不知道她女兒大了以後會怎麼想這件事。真為這個小女孩感到悲 哀!
總之,感覺這個女子挺奇 葩!如果是我,我肯定不會這麼做的。作為媽媽沒有什麼比孩子更重要!自己的命可以置 之度 外,但對孩子的責 任卻不能含 糊!危急時刻舍 己救孩子我能理解,但舍孩子救狗,打 死我我也理解不了。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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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月夜微涼
先回答問題:筆者認為4歲女兒是親生的,年輕女子的想法不好判定。如果是我,我就在岸邊等著狗狗回來。可能是狗狗是感覺了什麼東西在召喚它的,不能影響狗狗的前程,畢竟是狗狗的自己選擇。如果狗狗不回來了。我會祝福它的。
筆者去過上海,有幸見過黃埔江,黃埔江的江水不是靜水,女生敢跳黃埔江,勇氣可嘉,雖然。但是真的跳江的時候不應該看看身邊的孩子麼,狗能陪你多久,孩子能陪你多久,狗和孩子誰重要真的沒點數麼。難道是對自己的游泳技術特別有資訊麼,要是這樣幹嘛不自己油回來呢。真的要是一去不會,要把孩子託付給岸上的另一條狗麼?
還好結果是皆大歡喜,有好心的路人第一時間幫她報了警,有人拋下了繩子和救生圈,這名女子抱著小狗順遊了500米,最後成功得救。著名作家鄭淵潔先生,他曾經說過一句話,我養狗。但是我想說,遛狗不清理狗糞,屬於狗養狗。遛狗不拴狗,屬於狗養狗。狗狗可以是家人,但是也要區分和人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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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雲流水11111
魯迅先生的文章在諷刺一些漢奸類的壞人時是把他們比作叭兒狗的,所謂叭兒狗就是早期十里洋場與太太們行影相隨,現在所謂愛心少男少女們卿卿我我似的養的這些寵物狗,因善於搖尾乞憐,向主子們獻殷勤而受到主子們的特殊關照和喜歡 ,還被美化成什麼人類的朋友,冠以通人性、有靈性等種種譽美之詞。這些特點漢奸們全都有,叭兒狗和漢奸們的這些習性都是為了自己適應主子的歡欣的需要練就和進化出來的,這個進化也決定了它們只能寄生在主子們的身上才能生存,一旦遭到主子們的厭棄其下場就是喪家之犬即所謂流浪狗兒,必需重新尋找新主子,否則必死無葬身之地,對於這種寄生蟲類的動物實在沒有美化的必要,特別是一些人和它們卿卿我我,如膠似漆似的談情說愛,實在是可笑至極,無知至極,無聊至極,可恥至極,愚蠢至極,弱智至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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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手機使用者11054183216
這個事不論別人怎麼說,我是堅決不贊成並反對的。經常耳聞目睹一些養或癖愛寵物者做出一些常人難以理解和難以置信的事,就好比以前網上報道的一件關於某粉絲舌添某明星的腳印這個事一樣,想想都讓人無語!但是寵物畢竟是一個生命,而且和人處在一起時間長了自然就會產生感情,這種感情確實存在,有的還很深厚,為此做一些必要的事還是應該的也是情之所至,無可厚非。但是,事有緩急情有輕重,再怎麼也不應該重過自己的親骨肉吧?本人見過很多養狗的,有的視狗為知己,一天到晚狗隨左右,但是若是自己孩子或家人有什麼急重事時必定先辦,畢竟是親情血濃於水,孰輕孰重還是分得清的。所以今天這個話題很讓人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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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昊天大叔看電影
其實這個事情咱們如果換一個說可能就會是不同的效果,女兒意外落水,母親跳水救助愛女,狗狗岸邊苦苦等待。如果這樣一來可以是一個感人的故事了!其實個人覺得母親的行為確實欠妥甚至愚蠢,確實不應該扔下自己的孩子跳江去救說自己的狗,但是仔細想想,有的時候人是衝動的會根據本能作一些違反常識的行為, 咱們可以假設,如果當時使孩子落水我也相信母親湖亦毫不猶豫的跳下去救人,這本身就是一種對愛的體現,母親僅僅事因為當時過度緊張,因為自己的狗落水的而急於想去救助而產生的過激反應。但是反過來說,母親在當時卻是做法過於極端愚蠢,首先她應該冷靜的想想該如何在保證狗和自己以及孩子安全的情況下施救, 在完全不不顧孩子的情況下對狗施救是愚蠢的行為, 換做我肯定不會, 首先我會記得我還有一個孩子,再有個人是一個旱鴨子,如果跳下去救狗,可能狗沒救成自己就沒命了!所以我要麼不救要不就會想其他的辦法,例外這位母親可能不知道一個常識性問題,對於大部分的狗狗來說游泳 都是天生的本能,即使以前不會也會在落水後激發出來,所以肯定不會溺水, 而且我注意狗狗是自己跳進去的,它也不是傻子, 如果自己不會游泳他也不會傻子一樣的去自尋死路,之所以跳進去肯定是因為想去玩睡, 您說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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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沒有翅膀的貓咪
我自己養狗的,首先我不會帶狗去黃浦江那種公共場合,下樓遛狗都要牽繩帶嘴套,不去人多的地方,更別說去黃浦江了,即使去了,我也會牽好繩子,不會讓狗去做可能危險的事情。
如果我的狗和新聞中女主的狗一樣跳江了,不管我有沒有孩子我肯定不會跳江去救的,我又不會游泳,也不是傻瓜,我喜歡我的狗,但不至於冒著生命危險去救,而且還救不回來,如果是在我的能力範圍內能救我肯定會救的,人起碼的理智還是要有的,不然天天那麼衝動都不知道要死多少回了。我沒法去評價新聞中的女主到底做沒做錯,因為我不是她,不知道她發生過什麼經歷怎樣的人生,當時又是怎麼抉擇的?既然已經發生了,好在大人小孩都平安,吸取教訓就可以了,她以後自己也會長記性的。好好生活吧,吃瓜群眾嘴也不用太損,已經發生的事情,說再多也無事於補,有則改之 無則加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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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leven4288
這是那一刻的想法 只能說狗狗對女子很重要 她沒有過多的去深思熟慮 雖然做法不妥 但是不能說她就要丟下女兒 不顧女兒 這只是個悲劇 不應該再去責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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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54695839177
這個問題問的就是想激發矛盾吧!說人重要還是狗重要就有點扯了,狗主能跳下去救狗只能說明狗在狗主心中也如家人一樣,不想失去。同樣重要!這是尊重生命的,珍惜生命的!
報訊8月29日上午,一名女子帶著孩子和兩條寵物狗在浦東濱江遊玩時,其中一隻愛犬突然跳入黃浦江中。讓人沒想到的是,這名女子竟然拋下女兒,縱身跳入江中救狗。所幸水上公安及時出動救援,女子成功獲救,和女兒“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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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提問,也不描述一下,還好我查了一下新聞才有知道。
事情發生在8月29號上午,一女子帶著一小女孩兩條狗在浦東濱江遊玩時,一隻狗突然跳去黃浦江中,緊接著該名女人竟然拋下女兒,也跳入了江中,然而她給出的理由是跳江救狗……
索幸當天水上公安接到報警後,第一時間救起了那女人與狗,現在並無大礙,不過令人諷刺的事,女人上岸才想起她四歲的女兒……
那麼現在問題來了,有點腦子的人,誰會冒著生命危險,還會拋下自己才四歲大的女兒而不管不顧,卻跳去危險的江中救狗。
答案:我想很多人都選擇不會,即便她對養了多年的狗有了感情,但也不能不管她年幼的孩子吧,自己出了事不說,如果孩子出了事怎麼辦?
當然,女人的行為,也讓我們感到滿滿的愛,對狗如此,對人想必也不會太差。
當然這種愚蠢的行為,如果意外發生在每個人身上,我希望不要那麼去做,不是有水上警察嗎,我們可以求助他們。
如果沒有,我們在另想辦法,在確定人與狗都很安全的情況下,犧牲一下自我,那又有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