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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亞北農產品

    70年代,在美國,每年有4萬多人作為實驗品,參加由大型製藥公司組織的藥品試驗。他們中間的大多數人都窮困潦倒,希望透過參加這些試驗賺幾個錢。 70年代中期,美國聯邦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就知情同意 (指受試驗者對醫療試驗在瞭解有關情況後所表示的同意)作出了更為嚴格的規定。從那時起,為了吸引人參加藥品試驗,有關企業就花高價尋找志願者。1997年秋季,華爾街日報報道, Prozac(藥 名)的製造者伊萊·利利利用無家可歸者來進行藥品試驗,以便得 到食品及藥物管理局的批准。“伊萊·利利專案”當時在美國很著名,它每天花費85美元,參加試驗的人來自全國各地的施粥所、監獄和避難所。 參加藥品和醫療試驗就像賭博一樣,因為誰也不知道那會給志願者留下什麼樣的副作用。人們以為,將從未在人體上用過的藥物先在動物身上進行試驗,可以把它對人的危害最小化,但是 這樣做並不可靠。比如,90年代初, fialuridine(藥名)被證明對狗是無毒性的,聯邦食品及藥物管理局即批准它在健康的志願者身上進行試驗。但殊不知,狗的體內有一種能夠化解 fialuridine的酶, 而人卻顯然沒有。結果,五名參加“第二階段”試驗的病人在服用 fialuridine後不幸死亡。

  • 2 # Paul梅斯

    這個問題很好,美國的臨床試驗也是經歷不規範到規範的過程,中間踩過無數的坑,才會有今天越來越嚴謹的要求。

    在70年代時,並沒有嚴格的隨機對照概念,因此,臨床試驗整體是不嚴謹的。雖然也會臨床試驗的說法,但是對臨床試驗的分期,整體要求,從今天來看,都是比較粗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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