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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恐龍7359396

    維權不能違法,所以拘留是沒錯。但警方不能一拘了之,也不應該推脫到法院解決,很多問題其實在派出所就能解決的話,事情也不會發展成現在這樣。

  • 2 # 杜家

    威脅他人安全,洩露他人隱私,摔狗女與狗主人全部被拘留。

    今年1月,“疑因索酬不成摔死小狗”的報道,引起了全國範圍的強烈關注。3月28日,經公安機關縝密調查後,對違法人員進行了如下處理:撿狗一方的女子何某某因利用網路傳送威脅、恐嚇資訊威脅他人人身安全,27日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7日;狗主人吳某某等4人利用網路散佈他人個人資訊,27日被警方依法分別處以行政拘留7日。

    案件起始

    2017年12月23日,吳某某所養柯基犬在小區走失,最初是被小區的一位業主發現並交給了小區的門衛代為保管,後來該小區的發現就將狗帶回了家。史某某透過微信朋友圈釋出領養資訊。希望有人將狗狗帶回家領養。何某某看見該資訊後,於當日將柯基領回家。

    1月11日上午,吳某某等人到達何某某住處索要柯基犬,但何拒不開門,吳便撥打了110報警,民警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在民警亮明身份後,何將門開啟,經查詢未在何某某家中發現柯基犬。不過在之前敲門並喊叫柯基名字的時候聽到了柯基就在屋裡。於是吳等人下樓繼續查詢,在該樓背後發現了柯基犬躺在地面,剛到時柯基還有氣,但不一會就死了。

    洪河派出所將雙方帶至派出所詢問了解詳細情況。經調查,何某某因前期就柯基犬歸還問題與吳某某產生了糾紛,其本人手機收到大量騷擾電話。在吳某某等人上門後,為了不歸還柯基犬,何某某用毛巾、秋衣、圍巾等物打結成繩,試圖透過繩索將柯基犬放到樓下,造成一種狗又跑丟了的假象。可是在下放的過程中繩結鬆動,柯基犬摔落在地,導致死亡。

    在此再一次提醒各位網友,不要做網路噴子,也不要轉發謠言和個人信心,轉發謠言和個人隱私,500人觀看就會觸犯法律。有什麼情況可以第一時間找警察叔叔幫忙。我自己的狗三個月前也是丟了,被別人用車拉走了,我半夜調小區的監控報警後不一會就把狗狗帶回了家。所以有問題一定及時的同警察溝通,不要自己主做,不懂運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會吃大虧。自己家的狗鎮樓,喜歡請點個關注,每天推送有意思的文章給您。

  • 3 # 源頭的風景

    事件經過:

    成都吳某某養的一條狗溜走丟了,後經打聽,原來狗被小區保安撿到然後送人。小吳聯絡到撿狗人何某某,何某某表示因女兒喜歡所以拒不退還,與此同時,何某某還向吳某某索要狗的生活費,並威脅要餓死柯基,甚至說殺了柯基。

    後小吳把自己的相關資訊透過微博發到了網上。

    1月11日上午,

    吳某某等人到達何某某住處索要犬隻時,何某某拒不開門,吳某某隨即撥報警,洪河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在民警亮明身份後,何某某將門開啟,經查詢未在何某某家中發現柯基犬。隨後,吳某某等人下樓繼續查詢,在該樓背後發現柯基犬躺在地面,後該柯基犬死亡。

      洪河派出所立即開展了調查工作,將雙方帶至派出所進行詢問了解詳細情況。經調查,何某某因前期就柯基犬歸還問題與吳某某產生了糾紛,其本人手機收到大量騷擾電話,在吳某某等人上門後,為了不歸還柯基犬,其用毛巾、秋衣、圍巾等物打結成繩,試圖透過該繩索將柯基犬放到樓下,下放過程中繩結鬆動,柯基犬落在地面,後柯基犬死亡。

    後經公安機關經縝密調查後,對違法人員進行了處理。處理結果:何某某因利用網路傳送威脅、恐嚇資訊威脅他人人身安全,於3月27日,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吳某某等四人因利用網路散佈他人個人私密資訊,於3月27日被警方依法分別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首先申明一個觀點,在以人為本的基礎談論此事,不涉及對狗的情感。以狗為本就不要談了。因為沒法談。

    何某某的行為明顯是過分的。也是過錯方和事件起因方,撿到東西要歸還,這是小孩子都懂的道理,竟然因為喜愛或是其他原因拒不歸還,甚至提出威脅,恐嚇的言語。從這個角度而言各打五十大板的處罰結果有點失公允。雖然處罰的原因不同,但畢竟何某某是事件起因方,所需承擔的責任就應該大於事件結果的責任。畢竟整個事件因為她的行為不當所引發的。

    至於吳某某從個人情感方面是屬於被動反擊型的,但其行為過度是不爭的事實。特別是利用網路引動群體的網路暴力。受到適當的懲罰是應該的。

  • 4 # 相忘魚樂相濡以情

    我就問一句,如果沒有輿論的介入,如何才能合理合法的解決好這事,什麼部門能合理合法的公正的解決好這事。

    如果沒有。你憑什麼阻止我們自發的支援受害者?正是因為不能合理合法的解決好這事。才會出現現在的情況。現在你要我們合理合法啦。哪當事人尋求合理合法的時候這個合理合法在哪?

    對於明顯違反大多數人認知的事情,真的希望不要以為的拿法律說事。法律不是面面俱到的。法律也是要保護大多數人的我。道德和法律如同社會進步的兩大基石。打擊那個都不太好。

    就事論事的的說,你要這樣處理,那你也要吧摔狗和可能存在的勒索處理了。因為這是有因果關係的。總要有個先來後到吧。

  • 5 # 熊石頭toc

    這不公平,狗主人是洩露摔狗者的隱私,但她不是主動挑事者,她是在被摔狗人敲詐勒索,要挾恐嚇後做出來的行為,就算有所不妥也不應該跟摔狗者各打50大板同等量刑。

    試想一下,有一天你的狗或者其他財物丟了,然後有人撿到不還你,要你拿錢給他贖回來。你本著真誠友善溝通的想法答應她給他一定的錢財要回自己的東西,她又反悔變本加厲的要更多的錢,然後還說要你跟他表弟處物件,不處物件就找人xx你,給你點神仙水,你會是什麼反應?你會心平氣和的跟他講道理,發揚風格去和他表弟處物件,溫良恭儉讓的和她談笑風生?

    正常人都會憤怒,此事件的女主人還算冷靜,報警讓公家幫忙處理去摔狗者的家裡要回自己的狗狗(財物)。摔狗者勒索不成既然把人家的狗摔死了,行為十分惡劣。女主人在狗狗被摔死之後受刺激才採取了見諸媒體的反擊,雖然後面有暴露隱私的不妥行為,但應該酌情從輕處理不應該跟摔狗者同罪。

    應該讓先撩者從重處理,被動採取行動反擊者從輕處理,才符合這個社會的公序良俗。

  • 6 # 981256608

    謝謝邀請。當看到當事人雙方都被拘留,和透露個人隱私的人也被拘留時我有點笑不出來。本來兩人的狗糾紛遠遠弄不了這麼大。在經過協商就可以解決。何某已經承認錯誤,派出所也已經介入,就能有一個解決方案。狗主人還把何某的個人資訊公佈網上,最後不是兩敗具傷而是多敗具傷。更有那些送花圈的人推波助瀾,把事情差點弄出人命。其中有一個人走向極端,送花圈這些人都是幫兇。熱愛生命是讓我們熱愛人類的生命為先,而不是狗的生命為先。狗固然是人類的朋友,但是人類要生存不能靠狗吧!熱愛生命,要先熱愛自己,自己的生命在,才能熱愛別的生命。為了一隻狗,多人被拘留,自己的孩子,家庭,父母都不管了。拘留所那麼舒服啊?當時何某被逼瘋狂,你們其中的某一個人會不會搭上生命呢?會不會在監獄服刑呢?當你們結束生命時,你們的孩子命運以後會是什麼樣呢?服刑後家庭是否能保全呢?這個事件是一個特大事件。要我個人認為,的感謝何某堅強和冷靜,縱然她開頭有錯。但後來冷靜對待,靜觀其變,等待公安來解決。她做的是對的。天天送花圈,說句真心話,沒有幾個人能像何某抗的住的。沒死人,挑事者你們就萬幸吧!希望網路上的各種糾紛,大家不要輕易胡作非為和參與。熱愛好自己的生命,熱愛自己的家庭,熱愛社會的和諧。

  • 7 # 吃飯不刷碗1

    感情用事真的會兩敗俱傷啊!

    對狗有感情可以理解,但是自己肯定有責任在裡面,即便雙方不能坐下來理清責任,也要做到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而不是用一些極端的報復方法來威脅他人。

    國家前段時間嚴厲打擊黑惡勢力,就算你不關心可總會聽到宣傳吧?這麼敏感的時候用這些方法來洩憤,真的是缺少敏感性。

    衝動受到懲罰,才會知道自己的錯誤。這多麼得不償失!希望吸取教訓,法治社會,一切行為都要承擔相應後果的,三思與自省,時刻要把握好度。

  • 8 # 牙牙小語

    這對只知激憤的“民意”來說,是一次及時的清醒劑。網路不是法外之地,維權應有法律底線。

    事實上,我也非常同情小吳的遭遇,自己視同親友的寵物,在自己面前慘死,那種衝擊誰也受不了。而何某的種種行徑,也讓任何一個正常人所難以接受。正因如此,我在第一時間對何某的做法進行了強烈批評,對小吳表示同情。

    但隨後,小吳的做法卻超越了正當的訴求,越過了法律底線。在網上公佈他人的個人資訊,使他人的正常生活受到嚴重的影響,這是法律所不能接受的行為。而一些網友藉機實地燒紙、門上噴漆辱罵何某,不僅讓當事人受到不應有的傷害,還對其他住戶造成了嚴重干擾。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條款,自應予以處罰。

    對於這起“柯基犬被摔死”事件,如果涉事雙方都能處理得當,本來未必會有嚴重後果,也犯不著引發如此輿論眾議,成為一起公共事件。何某當然應該批評,但需要就事論事,在法律框架內批評探討,哪怕說得狠了些,罵得兇了點,當事人也應該能夠接受。是對是錯,並非沒有判斷標準;錯多錯少,自然有相應的責任甚至責罰需要承擔。

    但是,無限地挖掘他人的個人資訊,並把資訊進行擴散,引起其個人及家庭的過分曝光,生活被嚴重干擾,則完全超越了對事件本身的客觀評價。這種“資訊暴力”失了分寸、過了邊界,且極可能令更多人處於無端恐慌之中。

    我曾在一篇文章中說過:失去就事論事能力,所有人――包括可能常常咬牙切齒的你我,都有可能成為被“過度審判”的那個人。 

  • 9 # 龍族社

    這起柯基犬被摔事件,從2017年12月23日小狗走失開始,到2018年3月27日雙方被處罰,經歷了三個多月的時間。本來是一件小事,卻由於當事者的個人原因,使事件變複雜。

    下面,對事件經過做個簡單回顧,方便朋友們瞭解事情原委:

    2017年2月23日,成都女子吳某養的一條柯基犬從家中走失。被小區一業主發現,交給門衛保管。後被同小區業主史某收養,併發布收養資訊,女子何某看到資訊後,將狗領回家。

    吳某因兩人這些糾紛,且常搜到騷擾資訊。為了不還狗,她用毛巾、秋衣等打成繩結,計劃將狗放到樓下,下放過程中,繩結鬆動小狗落地死亡。

    2018年1月,吳某微博稱,在處理與何某糾紛過程中,多次受到何某威脅。何某也稱自己個人資訊被吳某放到網上。2月7日吳某報警,稱自己人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脅。2月10日何某報警,稱自己個人隱私被他人洩露。

    經過民警調查取證,3月27日,先後,以利用網路發威脅、恐嚇資訊,威脅他人安全;利用網路散佈他人個人資訊,對二人分別處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並對其他幾個涉事人員,作出了相應的處罰。

    結局雖然是兩人都受到了處罰,但就整件事的前因後果來看,吳某是委屈的。要回本屬於自己的東西,本來是情理之中的事。就是由於何某的自私自利,甚至有點蠻不講理,才使吳某的索狗之路變得曲折。索性,何某最後向吳某道了歉,希望她能夠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而對於吳某,在處理糾紛時也應該理性。本來自己有理,最後卻因犯了錯,而同樣受到了處罰。雖然委屈,但也應該認識到錯誤。

    這個事件,也給大家提了個醒,無論的撿到的,還是別人送的,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不能據為己有。否則,很可能會給自己帶來麻煩。

    另外,網路是給大家提供的一個很好的交流平臺。但是,一定要在合法的前提下來運用它。別報有任何僥倖心理,如果在網路上做了違法的事,同樣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 10 # 阿拉善萌主

    首先,處罰有相關條例可詢,不是專業學法律的我,也不好評價什麼。但由於過去也在網路上知道了的起因和經過,所以對柯基主人和害死柯基者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還是有點替狗主人不值得吧。

    如果只是撿到狗狗不還,那還能說這個何某是道德品質有點問題,可以慢慢協商解決,也不必興師動眾成為網路熱搜。

    但是,從狗狗走丟到得知去向再到被敲詐最後親眼看到狗狗被摔死,事情的走向一直波折不斷。從這個事情得起因經過結果來看,錯誤更多的當然是何某,拿著別人得狗不還,還出言威脅,甚至還說出讓狗主人跟她弟弟“耍朋友”之類的混賬話,最後殘忍將狗狗摔死,都不只是道德敗壞,更是心理變態了吧!

    另外,一隻柯基犬的價值也不低,何某將狗狗摔死,是否犯有故意毀壞財物罪呢?對何某的各種威脅、敲詐,是否也觸犯了法律呢?單純只是行政拘留這個處理還有待推敲,希望狗主人也可以堅決拿起法律的武器為自己維權,期待事件還有反轉。

    然後再來說一下狗主人被行政拘留的事情。如果狗主人不借用輿論的力量,能否這麼快就得知狗狗的去向?警察是否願意積極配合找狗?畢竟那麼多丟了的孩子都找不到,何況是隻狗狗。

    另外,在微博上放出微信聊天截圖是否算侵犯隱私呢,聊天記錄都是真實說過得話,狗主人沒有胡編亂造,也沒有從非正當渠道獲取資訊,更沒有將何某的家庭住址電話貼的滿世界都是,這算侵權嗎? 這些問題都是我比較疑惑的。畢竟我們的資訊總在被出賣,比如留意了一下出國資訊,就能立馬被各種中介盯上,電話騷擾,隱私這個東西說起來也真的是很尷尬。

    我覺得何某後期受到的騷擾,也並非狗主人蓄意煽動的,而是她做的的行為令人髮指,引發了網路暴力。這錯不在狗主人,而在於何某的極端行為和網友的不理智。

    問了身邊的法官朋友,這種案子立案基本要6個月,而且狗狗的價值不好估量,還有一定被駁回訴訟請求的機率。因此網路輿論的力量是很強大的,當這件事被充分關注的時候,是有利於狗主人請警察協助她找回狗狗的以及後續維權的,比如我剛才就在問答裡看到很多律師在幫狗主人出謀劃策。

    但網路不是法外之地,一些不理智的網友得知這個事情後,對何某做出的諸多暴力行為,如人肉搜尋、寄花圈等也是不應當的。每年也有不少善良的人飽受網路暴力的痛苦,我也偶爾莫名其妙受到一些噴子的詆譭謾罵,這些都不值得被鼓勵,否則會助長一些網路噴子的氣焰,讓他們誤以為在網路上對別人惡言相向、人身攻擊都沒有問題。其實不是的,網路上也好,現實中也罷,我們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舉止負責,不要輕易觸碰道德、法律的底線。作為關心事態發展的網友,更應當鼓勵狗主人用法律武器來維權,畢竟一碼歸一碼。

    此外這件事還想說一下,畢竟目前動物保護的相關立法還不是很完善,狗狗除了作為個人財產能被賠償以外,狗狗被摔死、虐待等行為都沒有相關法律去解決的。所以,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請各位寵物主人想辦法看好自己家的寵物吧。開門關門要當心寵物溜出家門,出門要戴好牽引繩。如果狗主人當時沒有把狗狗弄丟,也就不會有這麼多糟心事了。

    最後,期待事情反轉吧,也期待相關立法早日實現,不要再讓虐待、殘忍殺害小動物的兇手們逍遙法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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