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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幸福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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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有故事酒不換
這位失主的確不懂得人情事故。按民法解釋,撿到錢歸還的,可以索取不超過百分之二十的回報。現在連找表的費用也計較的話,出租司機完全可以,以破壞個人信用,起訴失主,並要求賠償誤工費,精神損失費。讓這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傢伙,受點公德規範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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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龍大美麗
我覺得是可以理解的~
相比較三萬元路費可能只是九牛一毛,司機並未人間蒸發,只求路費,也有自己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在裡面~
大部人,如果能做好人,誰願意做惡人,互相體諒吧!
心存感恩,互相理解,世界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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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班長羅剛
撿包歸還,拾金不昧,是華人的傳統美德。的哥人品道德受人讚揚。要求打表,反遭投訴,我們只能說每個人生活社會上,個人觀點不同,認知不同,我們不能苛求每一個人都有一種感恩之心,至少我們十幾億人口中又發現了一位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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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雲塵墨染
人家把錢送過來,打個表很正常。畢竟對於你那三萬塊來說不值一提,而且人家貼著時間和金錢來為你的過失買單,打個表要個車費於情於理都正常。拾金不昧應該提倡和鼓勵,當不能說把人家別人的時間和成本不當回事。失主自己的失誤,本身就不應該讓拾到者承擔,這個投訴毫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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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Haley59
司機撿到錢包應該交給公交公司,失主要想拿到丟失的東西應該到公交公司去拿。這樣就不存在什麼打表一說了至於失主怎麼去公交公司那都不是我們超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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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煙臺3m淨水
的哥的做法於情於理都沒錯,但他錯誤判斷了人性,得到利益和丟失利益的心態不大同,做好人好事,沒錯,得到應得的辛苦費也沒錯,但怎麼即能得到好處還讓別人感恩,這需要智慧。先拖幾天。等失主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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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秒滄海
看過之前的評論,我覺得,乘客的包落車上了,交公司好了,或者說你出城了,一時半會回不來,這樣好點。沒必要單獨送回去,你想,你送回去,自己浪費時間不說,遇到這種不懂人情味的,投訴你,犯不上是吧?為了還包,你空跑一趟,丟失包的人卻認為理所應當。給不給報酬是對方的事情,強加給他沒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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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碧雲天36
這樣失主沒道德,打表是應該的,不僅如此,還應奉上酬金,才付合常理。再說駕駛員,公司應該規定:拾到遺失財物,一律交公司處理!以免發生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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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海闊天空95273703231976
倡議對待丟包被歸還,還投訴這樣的人。也納入誠信將其曝光。讓這樣的負能量付出應該享受的待遇,反正我要遇到這樣的人就要躲遠一點。也告誡周圍的朋友注意。不知道感謝,還要投訴現在的人都怎麼了。就該曝光,讓大家認識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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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側顏殺殺殺
其實真應該學學國外,拾金不昧只能說這是一種境界,是人就有貪慾當然這個貪慾不是泛指的金錢上面的,如果法律法規規定拾取者可向施主索要丟失財務的百分之五作為獎勵,這樣既能控制拾取者的貪慾,又能防止失主因為東西失而復得不知道怎麼衡量感謝拾取的獎勵辦法,(好多人都是東西失而復得本來挺高興的,結果有的拾取者獅子大開口,有的不需要感謝失主又覺得不好意),如果現在有了這麼規定,就算是有糾紛,也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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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太不仁義了,的哥開車把錢送給你,要個路費不可以嗎?就是給個賞金還不應該嗎?要是我早就把此錢送給慈善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