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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189053926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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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5080196806422
樓上的說法有錯誤。他大概記混了一個結論,就是多元函式的可微性與可偏導性是不等價的,而對一元函式來說可微與可導是等價的。另外,多元函式只有偏導數,沒有導數的概念。
樓上的說法有錯誤。他大概記混了一個結論,就是多元函式的可微性與可偏導性是不等價的,而對一元函式來說可微與可導是等價的。另外,多元函式只有偏導數,沒有導數的概念。
當然是對的,我們可以證明其逆否命題“可導的函式一定連續”,那麼原命題和逆否命題的真偽性一致。就證明了“不連續的函式一定不可導”。首先明確一個概念,極限為無窮大,屬於極限不存在的情況之一,不是極限存在的情況,極限存在,必須是極限為有限常數。任何函式,在任何點的函式值,都是常數,即無論任何函式f(x),在其定義域內一點x0處的函式值f(x0),必然是常數,因為根據函式的定義,對於x0,f(x)有唯一的函式值f(x0)與之對應,既然f(x0)是唯一的,那麼當然就是不變的常數了。擴充套件資料:如果y在x=x0處左右導數分別存在且相等,則稱y在x=x[0]處可導。如果一個函式在x0處可導,那麼它一定在x0處是連續函式。設f(x)在x0及其附近有定義,則當a趨向於0時,若 [f(x0+a)-f(x0)]/a的極限存在, 則稱f(x)在x0處可導。若對於區間(a,b)上任意一點m,f(m)均可導,則稱f(x)在(a,b)上可導。函式可導的條件:如果一個函式的定義域為全體實數,即函式在其上都有定義,函式在定義域中一點可導需要一定的條件:函式在該點的左右導數存在且相等,不能證明這點導數存在。只有左右導數存在且相等,並且在該點連續,才能證明該點可導。可導的函式一定連續;連續的函式不一定可導,不連續的函式一定不可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