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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擁抱2018新九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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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蘇蘇蘇蘇秦
男人應該以事業為重心,但是不要忘了男人拼命的發展自己的事業掙錢是為了什麼?為的是家裡的親人能過上更好的生活,更好的品質。
假設按照題主提出的,三十歲結婚之後不發展事業了,那麼你以後漫長的婚姻生活中,拿什麼來保障婚姻的和諧,用什麼來保障家庭的正常運轉開支。
結了婚之後不僅僅要照顧好自己的小家,更需要努力的工作,把自己的能力和事業進一步提高,這樣家庭婚姻才不會被物質所困擾,最大化的保障婚姻的幸福。
當然不能兩者只取一種,很多男人往往存在一個誤區,努力掙錢發展事業卻沒有照顧好家裡,只是一門心思的把重心放在事業上。
其實這種做法是錯誤有隱患的,男人結了婚之後。不僅僅要努力工作賺錢,在同時也要兼顧好自己的小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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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杯清茗334
謝邀。愛情和事業雙豐收最好!如果身邊有現成的追求者不妨駐足看看,合適的就結婚吧!愛情這種事情是要看緣份的,你停下來愛情就來了嗎?你越優秀才會引起更多優秀者的關注,邊走邊看吧,俗話說強扭的瓜不甜!不幸的婚姻不如獨身,孤獨的旅程需要有個懂你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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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久跪成習慣
30歲該不該結婚?
先自我介紹一下,本人男,30虛。20多歲就來北京了、透過這幾年的努力,現在收入還可以,燕郊有房,但同時每個月也成受這房貸的壓力,普通的農村家庭。
在北京這幾年也交過幾個女朋友有分手的人也有被分手的,直到2015年處於投資失敗的迷茫期和父母的催婚,當時一位女同事是我進行了追求,當時我是知道我不愛她,可能是太孤獨了,太寂寞了,就在一起了,前半年挺好的,但是我一直都不願意在朋友和同事面前公開,直到過年她回老家後(山西)給我打電話說她爸爸想見見我,於是在我爸媽的擁簇下就去了,我當時想不就是見見嗎又不是結婚,就去了,當時開車到她村的那一刻我都有點想掉頭回去了,真是一個落後的小山溝,比我家還普通的農村,這一去不要緊他父母還是對我挺認同的,給我提的唯一要求就是在北京郊區或周邊有個房,因為畢竟在北京打拼,我當時就不願意了,我哪有買房的條件,但當時沒表現出來,回去告訴我父母之後、我爸為了讓我儘早結婚很是上心,大力支援我在燕郊買房,還自願拿出一半的首富錢,(因為農村家庭這筆錢不是小數目)我自己也有點積蓄,剩下的都就東湊西借把30萬的首付湊齊了,這樣我就擁有了我的唯一的一套房子。這個期間我一直瞞著她甚至買完房子後他才知道的,我不知道我為什麼不想告訴他,我就這樣揹負著還首付的欠款,還有每個月4000的按揭,還有在北京二環租房子的壓力瘋狂努力,用了半年多不到一年是時間終於把首府借的欠款還清了,這個期間我沒有用她一分錢,就有一次房租交不起了,他交了一次房租,這個期間我有過出軌也有提過分手,她則是小則哭鬧,大則用死亡威脅,因為相處的日子裡她對我生活和情緒很是照顧,一次兩次都以失敗告終,到了16年年底她父母要求先把婚定了,我當時也是暫時的妥協和被我父母的逼迫,就帶著我父母去了他家一趟吃了個飯把彩禮給了,初步定的事17年過完年或18年五一結婚(彩禮錢都是我自己拿的,考慮到父母支援我買房已經很不容易了我不想他們在為我花一分錢)辦完彩禮帶她去我家住了幾天,在我家裡的表現我父母很滿意,就這樣回北京開始了17年的生活,因為我壓力大,我一直很努力的工作不斷的學習,工作和收入也不斷上漲,她一隻都是那樣過著很安逸的生活、掙得錢剛夠自己花,而且我們的興趣愛好,品味,社交等等很多方面在拉大差距,這個過程中我也不止一次提醒過她不要安於現狀,雙方家庭都幫不上什麼忙自己不拼是過不上想要的生活的,也告訴她這樣下去我們愛情的天平是要失衡的,可是次數多了就成了耳旁風了,我承認她有一點點進步,但收入還是那點,我真的很無力,這樣下去直靠我自己怎麼結婚要孩子,想想我都迷茫,再加上從開始我就對他不愛,再到中間錯誤的把她對我的照顧當成了對她的愛,而他一直以來什麼都依賴我,而且鞋子衣服都是要我給她買,不是他沒錢、也不是我心疼錢,而是他喜歡我給她買的款式,就這樣我過了半年,17年8月份我認識了一個浙江來北京旅遊的女孩我們很投緣很快就好上了,後來才知道她離婚半年有個一歲的女兒,但這一切並沒有停止我的腳步。因為心已經完全不在她身上了,幾乎每天吵架,睡不好,因為我要分手她死活不分,我就說我搬出去住段時間,等我想清楚了再結婚,他被逼的沒辦法只好同意了,當我搬走住了她完全崩潰了(浙江女孩已經回浙江了我也自己住)每天以淚洗面,晚上睡不好白天工作不好,兩個月以後他知道我不想回來了,更是受不了了,每天打電話找我要我回去,還不止一次跑到我工作的地方找我、而且期間還已死威脅我,我被她折騰的心裡憔悴也有一絲對她的可憐,加上我父母知道我過年不想結婚的訊息,給我施加了很大的壓力,在這種雙重壓力下我想年後再分手,我妥協了,又搬了回來。只能跟浙江女孩分手,她也知道我不想分,所以一隻沒分利落,期間他一有時間就來北京找我,就這樣浙江北京兩地跑,也等待我年後我會處理清楚的,我也想年後分手,因為不想結婚和父母的逼婚,過完年休假我連家都沒有回,就跑到他所在的城市呆了幾天,她父母也知道我,而且她的女兒也和我很投緣,她的家庭條件還可以,再加上我們都很喜歡對方,都想找個喜歡的人好好過日子~,品味愛好未來的方向都是很一致的,很愉快的在她的城市度過了假期。我回到北京現在我要怎麼面臨對這一切,一邊是不喜歡而且在一塊生活了兩年多而且父母都認同的的女朋友,一邊是很投緣彼此都很喜歡的大我兩歲的已婚女士,如果我選擇我喜歡的,他現在因為孩子小離不開她,我因為工作也去不了她的城市所以面臨著至少要一年的異戀,還有就是我父母很傳統不知道能不能接受她有孩子,種種未來的不確定性。
我真的很迷茫,我到底該怎麼選擇,該怎麼調整心態,,就這樣妥協了結婚過日子我很是不甘心,我怕我會離婚,跟浙江女孩好又害怕這邊還是死纏爛打已死威脅道德綁架分不開的痛苦,還有就是未來的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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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艾霓
這兩者有什麼衝突嗎?難道結了婚就不能奮鬥了嗎?還是奮鬥中的人不能結婚呢?
兩者完全沒有衝突的。你可以找個人結婚,然後選擇繼續奮鬥;如果錢實在是太多了,實在是不想接著奮鬥了,那就找個人結婚,然後一起“揮霍”你的金錢吧!
對於錢這個東西,有些人覺得錢多錢少無所謂,主要是在能夠解決家庭開支的前提下實現個人價值;而有的人則認為,錢賺到一定的程度就不想繼續工作了,只想過閒雲野鶴般的生活。
我覺得無論你選擇什麼樣的生活方式,都是看你的個人意願。只要你不妨礙別人,誰都沒有權利干涉你。
你要是覺得事業上還想繼續奮鬥下去,那你就接著奮鬥,如果你覺得再奮鬥也沒有多少意思,那就安心過自己的生活。不過,錢這種東西就看你怎麼花,總有花完的時候,所以,全家人最好把保險都買全了比較好。比如重疾險、意外、人身、養老等等;還要考慮留下子女的教育經費自己未來如果要支援子女的工作啊、生活啊等等,這些錢都是事先要考慮到的。
其實我覺得,除非是有投資收益,否則的話,一個人還是不能直接停下來,然後不顧一切去享受生活。比如,你有在出租的房產啊,或是其他的投資收益,這樣可能就比較有安全感一些。否則,直接停下來專門花錢的話,我覺得我還是會心慌的。畢竟錢會花完,還要考慮通貨膨脹啊之類的因素,你現在有一個億有可能幾十年後不值什麼錢了,那麼到時候就會很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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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閒言碎語不逾矩
這問題好像是從“我45歲,錢足夠多了,是找個人嫁了迴歸家庭,還是在事業上繼續打拼?”脫胎出來的。
算是個有點“奇思妙想”的問題。
30歲就感覺“錢足夠了”,令人欽佩之至。比爾蓋茨、馬雲雖然年齡都過了30,好像從未聽他倆說過類似志得意滿的話?他倆說過自己“錢足夠了”嗎?與天底下有錢人比錢多少,或盲目地自負“錢足夠了”,會讓人忍不住噴飯的。
與30歲依然捉襟見肘、阮囊羞澀者相提並論,你應該在天上,他應該在地上,即彼此之間有霄壤之別,也值得自豪。
劉邦大概也是30歲左右開始“在事業上奮鬥”的,其時他已經結婚,呂雉給他生出了後來稱作“魯元公主”的女兒和劉盈等等。他那時還吊兒郎當,一身痞子氣。劉邦也沒有什麼錢,呂雉帶著兒、女撅著屁股還必須下田幹活兒。由此可知,“在事業上奮鬥”,與錢多錢少是否結婚不矛盾、不衝突,乃至毫無邏輯關係。
30歲之前你“在事業上奮鬥”,硬是不結婚,類乎霍去病“匈奴未滅,何以家為”式的毅然勇邁決絕乾脆,怕有後顧之憂,影響建功立業流芳百世,可以理解。現在“錢足夠了”,你“找個人結婚”,與你“繼續在事業上奮鬥”也沒有邏輯上的必然衝突和“有你沒他”的危機;你結婚了與你的新婚太太“吃老本”“吃利息”“吃投資”“吃理財”是你的自由,你“繼續在事業上奮鬥”別人也不會拖你後腿;難道“找個人結婚”就必然或相當程度上會妨礙、妨害你“繼續在事業上奮鬥”?或者結婚了,有了“溫柔鄉”,就“從此君王不早朝”了?劉邦和你比應該算“大腕兒”吧?照你的邏輯,他早就拖家帶口了,還“繼續在事業上奮鬥”,不是神經上哪兒出毛病了?
把一些簡單問題故意複雜化,故弄玄虛,不知目的到底是什麼?錢多錢少都可以結婚,結婚了還可以滿世界跑著“打工”賺錢;有“事業”沒“事業”都可以“找個人結婚”,結婚了想搞事業就搞事業,不想搞事業就種地養豬養雞(也能成為事業),只要老婆賢良淑德,一塊撿垃圾謀生也行。年齡、錢、結婚、事業都可先可後,也能融為一體,不見得彼此間你死我活不共戴天。前提不足以成為前提,結論自然不足以成為結論。
劉邦之所以能玩大,因為他心裡從來沒有類似“奇思妙想”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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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YANGSU77
感謝邀請,有句話是這麼說的三十而立,既已立業,可以考慮成家了,對於三十而立之年,各方面條件都已成熟,家庭與事業同時兼顧,並不起任何衝突,兩者皆可相互鼓勵,相互幫助。對於一個男人來講,全心投入到事業,家庭有位夫人打理,相夫教子,孝順父母,同時也是一位男人身後的後盾,家庭和和美美的,事業豈不是有很好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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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此木曰
其實,感覺這個問題提的有點毛病。
咱們是同齡人,可能虛長你1歲,也已經結婚了,對這個問題比較有感觸。俗話說,“三十而立”。有人說立的身,有人說立的是業,但我認為更應當是“自立”。要做到自立,不僅要立身、立業,更要對自己的未來有明確的打算,對今後的道路要有清楚的認識。但是從你的問題來看,感覺在認識上有些誤區。
首先,我認為結婚和事業是不矛盾的,難道找個人結婚就不能繼續在事業上奮鬥了嗎?俗話還說“成家立業”,“立業”本就在“成家”之後,這是中國傳統的生活模式,足以說明家庭事業本就是不矛盾的。並且,家庭還應該是事業的“助推器”,為了家庭,更應該在事業上努力奮鬥。(當然,如果如題目所說,錢足夠了,已經達到財務自由的程度,那提前退休,享受幾十年也無不可。不過能在30歲就攢夠一輩子錢的,畢竟鳳毛麟角)
其次,結婚不是隨便的事,是要本著相守一生的決心去做的。如果不是真心相愛,兩情相悅,那婚姻生活肯定是不快樂的,對事業也會有不好的影響。題目中提到“找個人結婚”,有點“為了結婚而結婚”的感覺,說明婚姻觀還有些問題,真正的愛情和幸福的婚姻不是“找”來的,而是遇到的。當你遇到一個真心愛的人,你會不由自主的想和她走上婚姻殿堂,而不是為了結婚而結婚。
鑑於這個問題而言,題主應當還沒有遇到真心愛的人,還是繼續幹好自己的事業,並且保持一顆有愛的心,相信不久會遇到真心愛的人,到時候你會認為曾經提出這個問題是很滑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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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人不是靠找來的,他/她是靠吸引來的。
遇上有心動感覺的人,你敞開心扉就是了。
做事業不影響感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