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病:門診特殊病種指可以門診治療,不需住院治療的,仍然長期需要依靠藥物維持病情穩定的慢性疾病。通常指惡性腫瘤需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功能不全需長期腎透析治療及腎移植術後需長期服用抗排異藥治療等疾病。
特殊疾病醫保的報銷:
特殊疾病門診治療發生的醫療費,一年內,起付標準為500元,超出500元以上的部分,甲類管理的病種門診醫療費報銷85%;乙類管理的病種門診醫療費報銷75%。
從統籌基金支付的特殊疾病門診治療費與住院醫療費合併計算,一年內最高支付限額為50000元。超過50000元以上的部分,再由大額醫療救助金按規定給予報銷。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病種門診包括:
惡性腫瘤的放、化療;
慢性腎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析;
器官移植的抗排異治療;
白血病;
再生障礙性貧血。
以上5病種年度內門診醫療費用視作一次住院醫療費用。其中惡性腫瘤及白血病的藥物治療、定期檢查(複查)費用報銷80%,最高報銷額為10000元。
糖尿病(合併感染或有心、腎、眼神經併發症之一者);
高血壓Ⅱ期(伴有心、腦、腎併發症之一者);
腦血管意外後遺症;
精神病(精神分裂症);
系統性紅斑狼瘡(伴有心、肺、腎、肝及神經系統併發症之一者);
重症帕金森病;
重症肌無力。
後面7病種符合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門診醫療費用報銷80%,一個結算年度最高限額為2000元。
特殊病:門診特殊病種指可以門診治療,不需住院治療的,仍然長期需要依靠藥物維持病情穩定的慢性疾病。通常指惡性腫瘤需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功能不全需長期腎透析治療及腎移植術後需長期服用抗排異藥治療等疾病。
特殊疾病醫保的報銷:
特殊疾病門診治療發生的醫療費,一年內,起付標準為500元,超出500元以上的部分,甲類管理的病種門診醫療費報銷85%;乙類管理的病種門診醫療費報銷75%。
從統籌基金支付的特殊疾病門診治療費與住院醫療費合併計算,一年內最高支付限額為50000元。超過50000元以上的部分,再由大額醫療救助金按規定給予報銷。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病種門診包括:
惡性腫瘤的放、化療;
慢性腎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析;
器官移植的抗排異治療;
白血病;
再生障礙性貧血。
以上5病種年度內門診醫療費用視作一次住院醫療費用。其中惡性腫瘤及白血病的藥物治療、定期檢查(複查)費用報銷80%,最高報銷額為10000元。
糖尿病(合併感染或有心、腎、眼神經併發症之一者);
高血壓Ⅱ期(伴有心、腦、腎併發症之一者);
腦血管意外後遺症;
精神病(精神分裂症);
系統性紅斑狼瘡(伴有心、肺、腎、肝及神經系統併發症之一者);
重症帕金森病;
重症肌無力。
後面7病種符合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的門診醫療費用報銷80%,一個結算年度最高限額為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