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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凡人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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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美自然
牽著你的手風風雨雨,衝破種種困難,恩恩愛愛與你白頭到老。形容了家庭和睦,夫妻恩愛。也可理解為忠心無二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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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山多嬌21392
謝邀。“執子之手,與子攜老”。此語出自詩經。這裡的子,可以當“你”或“汝”講。執是牽著握著的意思。原意是描寫古代戰場上計程車兵同生共死,甘苦與共的兄弟情誼。一起浴血奮戰,出生入死。互相幫扶,甘苦與共。攜手並肩,同仇敵愾地抗擊敵人。後人引用此句喻作愛情堅貞不渝,攜手共老的意思。也就是說在原句的意義下加以引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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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木槿094
愛到民政局
疼到婦產科
甜到奶粉店
久到敬老院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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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而亦子心
如同傳說,一直存在著。
有人終其一生,未遇只是聽說或者見過;有人有幸遇見過執子之手,未幸偕老;有人三生之幸,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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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詩蕊小公舉
我會在婚禮上對我未來的老公說:我願“執子之手 ,與子偕老”,因為這是《詩經》裡最動人的情話,這是最古老的誓言,這是亙古不變的承諾,這是中國傳統文化,流傳千年,依舊對愛情和婚姻的堅定!我要和你一直一直走下去,無論貧窮還是富貴,無論風雪還是晴天,無論平淡還是繁華,我都會和你在一起,不離不棄,直到我們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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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欲雲談史論今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之句,出自於《詩經·邶風·擊鼓》:
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於以求之?於林之下。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于嗟闊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全詩大意:
鼓聲驚天動地,士卒踴躍前行;華人忙於修城,我獨南行出征。
跟隨公孫文仲,會合陳侯宋公;征途茫茫無返,我實憂心忡忡。
何處終身所歸?何處喪失戰馬?親人何處尋屍?請于山林之下!
當年生死與共,兄弟相悅相親;慨然互執雙手,誓言白頭到老。
可嘆如今遠離,孑然何能倖存?可嘆人各天涯,無人再可信任。)
對於這首詩,清代姚際恆認為,“擊鼓”說的魯宣公十二年(公元前597年)宋國伐陳,衛國前往救援陳國之事,即詩中所言“平陳與宋”。
這一年,晉國在邲之戰中敗給了楚國,擔心霸業不再,便在清丘召集諸侯盟會。參加此次會盟的共有晉國、宋國、衛國、曹國四個諸侯國。在盟會上,晉人提出討伐背盟諸侯國——最主要就是指陳國。
因而盟會一結束,宋國就立刻派軍隊去攻打陳國了。
然而,陳共公當年對衛國有恩,衛人實際上並不想伐陳。相反,為了報答陳國,衛國還派出大夫孔達前往救援陳國。這事發生後,讓晉人非常生氣,便派出使者前來衛國,要求懲罰衛國出兵的主將。衛人沒辦法,只得讓大夫孔達自殺,以謝晉國。
以此而言,衛國救援陳國,其實是要冒巨大風險。不用說,在決定救援陳國時,衛國內部肯定存在不少阻力。以“擊鼓”詩中意境而言,在衛國有人堅持要踐行與陳華人“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的諾言,想去救陳;但是,鑑於這是與強晉作對,也有人認為風險極大,反對出兵。因此,對於堅持出兵的人而言,出征之時未免有前途渺茫的心態——“于嗟闊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這是姚際恆對這首詩的理解。
然而,姚際恆此說,卻存在諸多漏洞。
首先,“擊鼓”中說這次出征的主將是公孫文仲;而魯宣公十二年衛國派去救援陳國的主將,卻是孔達。孔達是姞姓孔氏,肯定不是衛國公族,因此他不可能有“公孫”的稱號;
其次,“擊鼓”一詩出自“邶風”,而“邶”的地理位置,按東漢鄭玄所注:“自紂城(商都朝歌)而北謂之‘邶’,南謂之‘鄘’,東謂之‘衛’”。公元前660年,衛國被狄人滅國,黃河以北、以西的土地喪失殆盡。也就是說,邶和鄘在魯宣公十二年時,都已不是衛國土地,邶地之民還怎麼可能隨同衛國出征、寫下“擊鼓”呢?
所以,“擊鼓”的誕生時間,肯定是在公元前660年之前。
《毛詩序》中說,“‘擊鼓’,怨州籲也;衛州籲用兵暴亂,使公孫文仲將而平陳與宋,華人怨其勇而無禮也。”
州籲原本是衛莊公的庶子,卻在公元前719年殺死衛桓公篡位自立,然後頻繁組織諸侯國軍隊去與“小霸”鄭國對抗。詩中所提到的“平陳與宋”,在當時陳、宋兩國正是州籲的主要同盟國。
“擊鼓”全詩,都顯露出一股消極厭戰情緒;後半段更是怨氣甚重,直指當年生死與共的兄弟背信棄義,不願隨同出征。州籲在衛國,曾經擔任多年武將,“擊鼓”更像是州籲當年同袍在埋怨州籲:以前共處軍營時,州籲與部下“死生契闊,與子成說”,還發誓要“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如今衛軍出征去討伐強大的鄭國,州籲卻躲在國內,不願隨同出征,“于嗟闊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很有可能,發出這些怨言的將士,就是隨同州籲造反、殺死衛桓公那批人。篡位之時,州籲向他們許諾了榮華富貴;可到頭來,還是要指派他們到戰場上去送死!
所以,這些將士才寫下了“擊鼓”之辭,來表達對州籲的失望。
綜上所述,“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原本表達的是軍旅中的同袍情義。不過,到了後來,“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卻衍化成了描述夫妻情感的詩句。其實,單看這一句,夫妻倆如果感情深厚,能“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確實也是一件極度浪漫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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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簡秋習文
因為牽過你的手,從此以後到白頭,往後餘生都是你~
這是對這句話直白的理解。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這句話一直以來就是一種天長地久愛情的宣言,在眾多表達愛情的時刻使用。
這句“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可以《梁祝》中“還你此生此世今世前世,雙雙飛過萬世千生去。”相媲美。前者是普通百姓的誓言,後者是才子佳人的約定,同樣地美麗,同樣地憂傷。
這句話出自《詩經·邶風·擊鼓》
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於以求之?於林之下。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于嗟闊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這首詩是描寫戰爭的一首詩歌,作者以自己的角度流露出真實的情感,反映了對戰爭的牴觸情緒與控訴。
關於這首詩歌的背景,有幾種不同的說法:
《毛詩序》認為:魯隱公四年(公元前719年)夏,衛聯合陳、宋、蔡共同伐鄭。
許政伯認為:是指同年秋,衛國再度伐鄭,搶了鄭國的莊稼。這兩次戰爭間有兵士在陳,宋成(《詩探》)。
姚際恆則認為:是說魯宣公十二年,宋伐陳,衛穆公為救陳而被晉所伐一事(《躊經通論》)。
不管是哪種背景,這個久成不歸的征夫此時所表露出來的怨恨和思念卻是真實、無可置疑的。
戰爭不可避免,君主之間的窮兵黷武,爭權奪利,卻是需要廣大黎民百姓提頭上陣,去親赴一場死亡的盛宴。
詩經中的詩歌,大多簡單直白,再深的情感,也是用最簡明的方式敘述出來,聲聲的怨恨,珠玉落銀盤似的清脆響亮,敲擊在人的心裡,生疼生疼。
在《詩經》中,不乏一些遠在成邊的戰士的思歸之歌,但這首《擊我:鼓》卻讓人格外留意。
詩中的戰士本是名普普通通的男人,耕地養家,量然清貧,但也算幸福美滿。但此時,在他國的土地上,這個男子絕望地回想起過去的幸福,卻好像是恍然隔日。
“土國城漕,我獨南行。”不知道有多羨幕那些留在城內挖土築城的人,就算再辛苦,他們也總能夠回到家中,和家人一同在夜幕來臨的時候,相互依偎在一起,談論著一天的苦與澀。而我,卻只能告別親人,將自己放逐到千里之外的死亡荒地上,在那片陌生的戰場上,送別人,或者讓別人送自己,去死。
最主要的讓男子悲哀的一件事,還有與愛妻的別離,男子不得不帶著對妻子的不捨和思念,無可奈何地繼續往前走。他不敢回頭,生怕失去再向前邁一步的勇氣愛居愛處,愛喪其馬。
男子的悲哀隨著詩歌的遞進,逐層加深加厚。“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者。”曾經以為,這是多麼簡單的約定,不過就是兩個人攜手共度一生。
可而今看來,卻是奢侈而又奢望的約定。男子是如此地眷顧這人世,雖然百般瘡痍,但卻能夠始終提醒他,記得曾拉著妻子的手,對她許諾,要白頭偕老。
“于嗟闊兮,不我活兮。于嗟淘兮,不我信兮。”男子在戰場上,淒涼地在心裡默唸對妻子的辜負是多麼的抱歉:原諒我的失約,無法對你兌現承諾。此生,我以出征兵士的身份活著,活在生存與死亡、殺戮與血腥、掙扎與痛苦的巨大生命落差之中。這一生路盡,我不會與你說再見因為來世我會期盼,在我們愛的墓碑上,留下空白。那樣,我們可以重新開始,攜手共度,再不分離。
當真正明白這首詩的背景與含義,才能夠理解其中的悲涼,那種對愛人的眷戀,對生命的渴望,對戰爭的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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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妙摘
說出來可能會顛覆大家的三觀,“執子之手,與子楷老”這句話最開始的時候並不是用來表白的,確切地說,並不是用來表白“男女”之情的。那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這句話出自《詩經·鄴風》裡的“擊鼓篇”。全句是: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契闊”的本意是“勤苦”,這句詩描寫的是戰鬥場面,整段話是描寫兩名戰友在艱苦漫長的遠征環境中相互勉勵之詞。
因此這句詩是用來描寫“基情”的,而非用來描寫“愛情”的。但是,後來被後人誤讀為“山盟海誓”廣為流傳。
附,“擊鼓篇”【原文】
擊鼓其鏜,踴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不我以歸,憂心有忡。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於以求之?於林之下。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于嗟闊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翻譯】
軍營裡鏜鏜地敲打著軍鼓,騰挪擊刺兵器不停地揮舞。建築漕城 我們辛苦地擔土,我偏偏又選入南下的隊伍。 跟隨著大軍的統帥孫子仲,去平定陳國和宋國的紛爭。不讓我跟同 伴們一起迴歸,我這顆憂悶的心日夜不寧。 部隊在一個地方駐紮,在那裡我丟失了戰馬。我不知何處去找到它,它就在那片樹林下。“生死離合我永不變心”,這話我們當初已經約定。我也曾緊握著你 的雙手,“我跟你走完今生的路程”。 唉!如今我們只有離別!這叫我從今往後沒法活!唉!我的話是真心誠意!可讓我怎麼來兌現承諾!
但不管是歌頌那種情誼,這句話都是歌頌,至死不渝、生死離合都不變心的至真至情。這足以說明不管是哪種型別的愛,都是一樣的,不是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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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華德孝文化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原文】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詩經·邶風·擊鼓》)
【大意】
無論生死離別,都跟你說定了,我要牽著你的手,和你一起白頭到老。
【延展】
有一天,白雲酒樓裡來了兩位客人,一男一女,四十歲上下,穿著不俗,男的還拎著一個旅行包,看樣子是一對出來旅遊的夫妻。
服務員面帶微笑地送上選單,男的接過選單直接遞給女的,說:“你點吧,想吃什麼點什麼。”
女的接過選單,連看也不看一眼,抬頭對著服務員說:“給我們來碗餛飩就行了。”
服務員一怔,哪有到白雲酒樓吃餛飩的?再說,酒樓裡也沒有啊,她以為自己沒聽清楚,不安地望著那個女顧客。
女人又把自己的話重複了一遍,旁邊的男人這時候發話了:“吃什麼餛飩,又不是沒錢!”
女人搖搖頭說:“我就是要吃餛飩!”
男人愣了愣,看到服務員驚訝的目光,很難為情地說:“好吧,請給我們來兩碗餛飩。”
“不!”女人趕緊補充道,”只要一碗!”
男人又一怔,心裡想:一碗怎麼吃?
女人看男人皺起了眉頭,就說:“你不是答應的,一路上都聽我的嗎?”
男人不吭聲了,抱著手靠在椅子上。
旁邊的服務員流露出一絲鄙夷的笑意,心想:這女人摳門摳到家了,上酒樓光吃餛飩不說,兩個人還只要一碗。她衝女人撇了撇嘴:“對不起,我們這裡沒有餛飩賣,兩位想吃還是到外面大排擋去吃吧!”
女人一聽,感到很意外,想了想才說:“怎麼會沒有餛飩賣呢?你是嫌生意小不願做吧?”
這會兒,酒樓老闆張先鋒恰好經過,他聽到女人的話,便沖服務員招招手,服務員走過去埋怨道:“老闆,你看這兩個人,上咱這隻點餛飩吃,這不是存心搗亂嗎?”
張先鋒微微一笑,衝她擺擺手。他也覺得很奇怪,看這對夫妻的打扮,應該不是吃不起飯的人,估計另有什麼想法,不管怎樣,生意上門,沒有往外推的道理。
他小聲吩咐服務員:“你到外面買一碗餛飩回來,多少錢買的,等會結帳時多收一倍的錢!”說完他拉張椅子坐下,開始觀察起這對奇怪的夫妻。
過了一會,服務員捧回一碗熱氣騰騰的餛飩,往女人面前一放,說:“請兩位慢用。”
看到餛飩,女人的眼睛都亮了,她把臉湊到碗麵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氣,然後,用湯匙輕輕攪拌著碗裡的餛飩,好象捨不得吃,半天也不見送到嘴裡。
男人瞪大眼睛看著女人,又扭頭看看四周,感覺大家都在用奇怪的眼光盯著他們,頓感無地自容,恨恨地說道:“真搞不懂你在搞什麼,千里迢迢跑來,就為了吃這碗餛飩?”
女人抬頭說道:“我喜歡!”
男人一把拿起桌上的選單:“你愛吃就吃吧!我餓了一天了,要補補。”他便招手叫服務員過來,一口氣點了七八個名貴的菜。
女人不急不慢,等男人點完了菜,這才淡淡地對服務員說:“你最好先問問他有沒有錢,當心他吃霸王餐。”
沒等服務員反應過來,男人就氣紅了臉:“胡說!老子會吃霸王餐?老子會沒錢?”
他邊說邊往懷裡摸去,突然“咦”的一聲:“我的錢包呢?”他索性站了起來,在身上又是拍又是捏的,這一來竟然發現手機也失蹤了。
男人站著怔了半晌,最後將眼光投向對面的女人。
女人不慌不忙地說道:“你別瞎忙活了,錢包和手機我昨晚都扔到河裡了。”
男人一聽,火了:“你瘋了!”
女人好象沒聽見一樣,繼續緩慢地攪拌著碗裡的餛飩。
男人突然想起什麼,拉開隨身的旅行包,伸手在裡面猛掏起來。
女人冷冷說了句:“別找了,你的手錶,還有我的戒指,咱們這次帶出來所有值錢的東西,我都扔河裡了。我身上還有五十元錢,只夠買這碗餛飩了!”
男人的臉刷地白了,一屁股坐下來,憤怒地瞪著女人:“你真是瘋了,你真是瘋了!咱們身上沒有錢,那麼遠的路怎麼回去啊?”
女人卻一臉平靜,不溫不火地說:“你急什麼?再怎麼著,我們還有兩條腿,走著走著就到家了。”
男人沉悶地哼了一聲。
女人繼續說道:“二十年前,咱們身上一分錢也沒有,不也照樣回到家了嗎?那時侯的天氣,比現在還冷呢!”
男人聽了這句,不由得瞪直了眼:“你說...你說什麼?”
女人問:“你真的不記得了?”
男人茫然地搖搖頭。
女人嘆了口氣:“看來,這些年身上有了幾個錢,你就真的把什麼都忘了...二十年前,咱們第一次出遠門做生意,沒想到被人騙了個精光,連回家的路費都沒了。經過這裡的時候,你要了一碗餛飩給我吃,我知道,那時候你身上就剩下五毛錢了......”
男人聽到這裡,身子一震,打量了四周:“這,這裡......”
女人說:“對,就是這裡,我永遠也不會忘記的,那時它還是一間又小又破的餛飩店。”
男人默默地低下頭,女人轉頭對在一旁發愣的服務員說:“姑娘,請給我再拿只空碗來。”
服務員很快拿來了一隻空碗,女人捧起面前的餛飩,撥了一大半到空碗裡,輕輕推到男人面前:“吃吧,吃完了我們一塊走回家!”
男人盯著面前的半碗餛飩,很久才說了句:“我不餓。”
女人眼裡閃動著淚光,喃喃自語:“二十年前,你也是這麼說的!”說完,她盯著碗,沒有動湯匙,就這樣靜靜地坐著。
男人說:“你怎麼還不吃?”
男人默默無語,伸手拿起了湯匙。不知什麼原因,拿著湯匙的手抖得厲害,舀了幾次,餛飩都掉下來,最後,他終於將一個餛飩送到了嘴裡,使勁一吞,整個都吞到了肚子裡,當他舀第二個餛飩的時候,眼淚突然“叭嗒...叭嗒”往下掉。
女人見他吃了,臉上露出了笑容,也拿起湯匙開始吃。餛飩一進嘴,眼淚同時滴進了碗裡。
這對夫妻就和著眼淚把一碗餛飩分吃完了。
放下湯匙,男人抬頭輕聲問女人:“飽了麼?”
女人搖了搖頭。男人很著急,突然他好象想起了什麼,彎腰脫下一隻皮鞋,拉出鞋墊,手往裡面摸,沒想到居然摸出了五十元錢。他怔了怔,不敢相信地瞪著手裡的錢。
女人微笑著說道:“二十年前,你騙我說只有五毛錢了,只能買一碗餛飩,其實呢,你還有五毛錢,就藏在鞋底裡。我知道,你是想藏著那五毛錢,等我餓了的時候再拿出來。後來你被逼著吃了一半餛飩,知道我一定沒吃飽,就把錢拿出來再買了一碗!”
停頓了一下,她又說道:“還好你記得自己做過的事,這五十元錢,我沒白藏!”
男人把錢遞給服務員:“給我們再來一碗餛飩。”
服務員沒有接錢,快步跑開了,不一會,捧回來滿滿一大碗餛飩。
男人往女人碗裡倒了一大半:“吃吧,趁熱!”
女人沒有動,說:“吃完了,咱們就得走回家了,你可別怪我,我只是想在分手前再和你一起餓一回,苦一回。”
男人一聲不吭,低頭大口大口吞嚥著,連湯帶水,吃得乾乾淨淨。他放下碗催促女人道:“快吃吧,吃好了我們走回家。”
女人說:“你放心,我說話算話,回去就簽字,錢我一分不要,你和哪個女人好,娶十個八個,我也不會管你了.....”
男人猛地大聲喊了起來:“回去我就把那張離婚協議書燒了,還不行嗎?”
說完,他居然號啕大哭...“我錯了,還不行嗎?我腦袋抽筋了,還不行嗎?”
女人面帶笑容,平靜地吃完了半碗餛飩,然後對服務員:“姑娘,結帳吧。”
一直在旁觀看著的老闆張先鋒猛然驚醒,快步走了過來,擋住了女人的手,卻從身上摸出了兩張百元大鈔遞了過去:
“既然你們回去就把離婚協議書燒了,為什麼還要走路回家呢?”
男人和女人遲疑地看著張先鋒,張先鋒微笑道:“咱們都是老熟人了,你們二十年前吃的餛飩,就是我賣的,那餛飩就是我老婆親手做的!”
說罷,他把錢硬塞到男人手中,頭也不回地走了......
張先鋒回到辦公室,從抽屜裡取出那張早已擬好的離婚協議書,怔怔地看了半晌,喃喃自語地說:“看來,我的腦袋也抽筋了......”
分手時想想以前,那個陪你甘苦與共的人。一路走來,其實你們的故事並不短,時間慢慢地過去,那些感動卻一點一點地被塵封了。
其實最疼你的人不是那個甜言蜜語哄你開心的人,也許就是在鞋底藏五十元錢,在艱難的時候把最後一點東西省著給你吃,卻說不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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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詩經 國風 邶風》原句是“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這句話原本是戰士之間的約定。士兵上戰場之前拉著好基友的手發誓,此去無論生死,我們都不離不棄,攜手到老。
現代多運用執手偕老,形容愛情的永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