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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民間那些事兒

    6月29日,四川德陽陳先生女兒降生,但他卻高興不起來,孩子下頜短小,右耳畸形,面部畸形等,同時還伴有先天性心臟病、食道氣道發育不良等多重疾病。

    陳先生找到醫院詢問為何產檢查不出來,醫院答覆稱DNA檢測臨床報告單不是可以100%查出遺傳缺陷。

    而陳先生又拿出之前產檢報告,其中提到了器官部位不清,為何醫生不提示有畸形風險,醫院答覆產檢流程符合診療規範,胎兒畸形不在必須查出範圍,但是隻是順帶看一下。

    陳先生為人父,第一次與女兒在這種情況下見面,確認讓人心痛。

    他像大多數夫妻一樣,為了要一個健康寶寶,飲食起居小心翼翼,醫院要求做的所有檢查都去做,生怕有個一差二錯。

    錢花了1萬多,該查的也都查了,但是孩子出生這樣的狀況確實讓人無法接受,埋怨醫院也是情有可原,畢竟之前他們一直都對醫院過於信賴。

    有些地方醫療條件有限,醫務人員能力也參差不齊,檢查的結果準確率可能存在偏差。雖然科學不代表百分百,但這家醫院明知道存在風險卻不告知,有些不盡責。

    很多人有過產檢經歷,醫務人員態度十分生硬,有時候甚至嚇唬孕婦,很多孕婦受不了提心吊膽的日子,恨不得馬上生,還有些因此患上產前抑鬱症的。

    陳先生拒絕將孩子帶回家是可以理解的,孩子這麼重的病,家裡的醫療條件保障不如醫院,而這麼小的孩子到底能夠存活多久也是個未知數。

    醫療、道德、法律在這件事中太難評斷了,希望當事方能夠找到一個平衡方案。

  • 2 # IF枕邊育兒
    產檢過卻生下畸形兒,醫院稱按程式檢查不負責,父親拒絕帶回家養,你怎麼看?36歲的吳女士與46歲的丈夫陳先生結婚後,在成都一家醫院採用試管嬰兒技術受孕。 結果孩子出生卻有多種疾病,而且耳朵畸形。懷孕11周時,吳女士在德陽市某醫院檢查,並遵照醫生要求做了產前檢查並建檔立卡,此後一系列產檢均按照醫囑執行。然而,妻子分娩後,陳先生初次見到自己剛出生的女兒時,孩子臉偏向左邊,下巴短小,右耳畸形。 “產檢一切都好好的,孩子怎麼會是這個樣子?”院方稱,檢查前,醫院與孕婦簽署了《知情同意書》,報告中的說明對侷限性進行了進一步告知:本次超聲主要檢查報告中“超聲描述”的內容,沒有描述的胎兒結構不在本次超聲檢查範圍內。胎兒的相關畸形結構均不在報告描述中。

    對於這樣的事情,同為母親的我看到非常心痛,孩子出生就要遭受這麼多苦難,以後的日子會很難熬。

    產檢也不能保證胎兒是否畸形,是不是沒必要產檢了?

    並不是的,就像文章開頭說的,產前排畸不是萬能的,但卻萬萬不能不做。因為不做產檢的風險更大。從懷孕的12周起,就建議開始做建檔檢查,整個孕期大概有7~11次產檢,有些可能更多具體醫生會根據情況增加產檢次數。

    產檢之所以有這麼多次,是因為胎兒是動態發育的,在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篩查的專案也不一樣。比如早期的唐篩是透過測量胎兒的後頸部透明層的厚度,加上血清檢查,篩查胎兒染色體異常的風險指數。如果NT數值超過3cm,醫生會建議下一步做無創DNA而不是唐篩。而且,NT檢查要在11~13周(+4天),結果更準確,過早或過晚都會干擾結果的準確性。

    如果你抱著僥倖心理,這個檢查也不做,那個也沒必要,其實就是拿著孩子的健康來賭博,後果需要自己承擔。

    孕期的產檢結果在分娩時也可以幫助醫生判斷,要選擇何種分娩方式更安全。所以,在去醫院待產時,要帶著整個孕期的檢查報告單,以方便醫生進行分析。

    總之,按時做產檢是每個產婦必須履行的。上文中的案例,希望不再發生,孕媽們在產檢時,也要選擇正規醫院進行檢查,這樣才能確保產檢結果的準確性。

  • 3 # 凝媽悟語

    先來回顧下這個事件:

    6月29日,四川省德陽市旌陽區孝泉鎮的陳先生見到了自己剛出生的女兒,震驚得足足五分鐘沒反應過來:孩子下頜短小,右耳畸形,面部畸形等,同時還伴有先天性心臟病、食道氣道發育不良等多重疾病。

    陳先生的妻子也正常做了產檢,無創DNA低風險透過,B超檢查時“雙耳因體位關係未顯示”,這種情況出現3次,產科醫生說沒有問題,因為耳朵不在檢查範圍之內,所以產婦就生下了這個孩子。陳先生要求德陽市人民醫院給個說法,一個月過去了,還沒有明確的解釋。

    德陽市人民醫院給紅星新聞的記者回應稱:醫院診療行為按照國家衛健委相關技術規範開展,符合診療規範。而超聲檢查完全按照《中中國產科超聲檢查指南》《中國胎兒心臟超聲檢查指南》(以下統稱《指南》)進行,指南要求做什麼就檢查什麼,其他“看到啥寫啥,看不到就不寫”。

    從這裡來看,雙方都沒有大責任,但是對於孩子來說確實不公平。為什麼產檢都做了,還會生下畸形兒呢?其實這與檢查的侷限性有關係,在孕期一定要對此有所瞭解。

    產檢時哪些畸形檢不出?

    1、耳朵畸形

    因為耳朵很小,還經常貼在胎兒的頭部,不容易觀察是否存在畸形,所以相關指南規定不對耳朵進行檢查,所以耳朵畸形或著沒有,是不會在報告上寫的。

    2、手指腳趾問題

    胎兒一般會握著拳頭,手指是幾個、是否有畸形不容易進行判斷。腳趾也特別細小,不容易分辨,所以不在檢查之列。

    3、聽力問題

    胎兒雖然在16周左右已經有了聽力能力,能聽到外面的聲音,但是一般的孕期檢查只是對外部結構畸形進行檢查,不對胎兒的聽力進行檢查,在出生後才對聽力進行篩查。

    4、視力問題

    胎兒期視力非常微弱,出生後也近乎盲人,慢慢才能看清稍微遠一些的事物,在孕期也沒有辦法測試胎兒能否看到事物,只能等出生後進行確認。

    5、代謝異常問題

    胎兒攝入營養的方式都是透過臍帶,正常進食後能不能代謝是個未知數,只能等孩子出生後,正常進食才能進行判斷。

    6、臟器異常問題

    代表心臟問題的室間隔缺損和卵圓孔在孕期診斷困難,很容易出現錯誤診斷,所以指南一般說看見啥寫啥,並不準確。水腦、水腎這些問題到孕晚期才會產生,不容易發現。內臟器官也在不斷髮育,後期出現的異常也不容易發現。

    7、腸胃道阻塞

    常務道是否阻塞的問題,只有在胎兒大口吞嚥羊水後才能發現,一般發生在孕晚期,後期進行的B超不會再對該項進行檢查,容易被忽視。

    8、侏儒症

    侏儒症並不一定在胎兒期就能顯現出來,可能在出生後6-7個月才會停止發育,所以無法檢查。

    孕期檢查有必要嗎?

    看了這麼多畸形無法檢查出來,很多孕媽媽會想,孕期檢查還有意義嗎?當然是有意義的了。

    根據《母嬰保健法》《衛生部產前診斷管理辦法》《中中國產科超聲檢查指南》等法規和指南,在目前的超聲水平下,無腦兒、腦膨出、開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損內臟外翻、單腔心、致命性軟骨發育不全等這些畸形還是能查出來的。

    另外,如果孕婦出現妊娠糖尿病、妊娠高血壓、羊水問題、胎盤問題、缺氧問題、貧血問題,也都及時發現,並進行補救,保證胎兒的健康發育。

    所以,不要因此事諱疾忌醫,該查還是要查的。

  • 4 # 澳洲答西西

    首先醫院不負責任的工作態度導致孩子畸形,是醫院應該承擔的責任。如果之前就檢查出孩子有問題,可以徵求家長的意見,由父母做決定要還是不要。

    但對於這個父親來說,既然孩子已經來到這個世上了,就不應該把他留在醫院,是你把他帶到這個世界,他已經遭受先天畸形的不幸,又要面對親人的遺棄,對孩子來說是不是太殘忍了?!這就是父母不負責任的行為。既然厄運降臨,作為成年人就要有面對的勇氣,而不是遺棄親生骨肉。

  • 5 # 遙遠山村女孩

    可憐的孩子,辛苦的母親,崩潰的一家人,醫院責任重大,這都檢查不出來,幹嘛還要寫排畸檢查,實際是不是這個照B超的不專業?

  • 6 # 樂晨媽媽育兒

    生下畸形孩子,對所有父母來說都是沉重的打擊和負擔,但孩子無辜,生下來父母就要負責任。父親拒絕帶回家養,是不負責的,也只能說災難面前見人性。

    1.產檢並不能排除所有的畸形,但我們仍然要按醫囑做好產檢。

    目前產檢技術已經很發達了,但還是有一些畸形因檢查時孩子體位,或者檢查技術不夠先進,導致有的畸形檢查不出來。

    所以產檢畸形的幾個專案,檢查時都會提示,有些畸無法檢測。但我們仍然要按時產檢,力求把能檢查出的畸形排除在外,生一個健康寶寶對孩子對大人都是負責的表現。

    2.產檢了,生出畸形,你可以要求查證醫院是否有過失,如果有,可以要求賠償。

    我們按時產檢了,孩子還是畸形。兩種情況,一種是醫院的失誤,你可以索要賠償。雖說不能改變孩子是畸形的事實,但適當的賠償也可以減輕家庭負擔。

    另外一種是醫院無過失,就是畸形現有手段無法檢測出來。這種情況醫院不承擔責任,也就意味著父母的壓力會大一下。

    3.醫院不賠償,不是免除父親撫養責任的理由。無論法律無論道德,撫養孩子都是父親義不容辭的責任。

    孩子畸形,父親拒絕撫養,從法律上,他沒有履行撫養義務。那麼媽媽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要求法院判決父親的撫養義務。

    從道德上來說,因為孩子畸形就不要孩子的父親,也是非常沒有責任心,冷血無情的人。這樣的人不配當父親。

    孩子畸形本身就不幸,碰到父親遺棄,更不幸,所以看到這樣的新聞很難過,祈禱孩子可以遇到好心人,也很慶幸老天給我兩個健康的孩子,無限感恩。

  • 7 # 淮山育兒

    這是第二次回答這個問題了。

    這樣的問題我在我的工作中也多次見到。彩超大排畸包括唐氏篩查無創DNA都沒事,結果卻生下了畸形兒。

    這些畸形兒裡有耳朵畸形的,有心臟沒有發育好的,也有顎裂的。

    這裡要說兩個例子。

    第一個。表妹家的第一個孩子懷孕期間大排畸沒事,唐氏篩查高危,然後做了無創DNA檢查,當時他們家裡跟我描述:醫生說了,保證沒事(這話真假無從考證,不能排除傳話有誤)。但生下來的寶寶卻是畸形兒,一個耳朵沒有,包括外耳道也沒有。因為是老實巴交的農民,憤恨之餘也沒有去醫院裡鬧事。後來我見過這小姑娘幾次,小姑娘很活潑開朗,一隻耳朵畸形並沒有給她造成太大的心理負擔,而家長則是細心的呵護她,用藥什麼的都很謹慎,而且正在打算給小姑娘去做整形手術。

    第二個例子。醫院裡的同事,說來也巧,這個同事從事的工作就是處理醫患糾紛。可就是她生下了畸形兒,嚴重先心病,顎裂,體質差,需要進行多次手術。同樣,孕檢期間沒發現異常。這位同事的老公就要醫院給說法,要醫院賠償,鬧的動靜很大。最後怎麼處理的也不清楚。

    說實話,看到這樣的孩子,打心裡難受,只是希望她們能健康成長,用大家後天的努力去彌補他們先天的缺陷。

    話說回來,出了這樣的情況,責任算誰的呢?

    做彩超就像看病,能力有高低,能看出的東西也不一樣。同樣是一個異常的寶寶,有的技師能看出來,有的則不能。如果是這樣的情況,不管有再多的所謂合理合法的理由,我相信大家都不會諒解他。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真的看不出來,發現不了。比如某個地方細微的構造,可能就看不清楚,或者寶寶聽力有沒有問題?智力怎麼樣?畢竟是隔皮猜瓜的事,又有很多客觀不可改變的因素,這些東西都是提前觀察不到的。

    不管怎麼樣,孩子已經出生了,事情一經報到大家都很氣憤,醫務人員也有很多出面解釋。不過我們首先要好好照顧孩子,至於責任賠償的事,我們希望國家法律能給我們合理的解釋,還孩子和家庭一個說法公道。

  • 8 # 二孩媽媽說育兒

    對於產檢過卻生下畸形兒,我覺得醫院和孕婦雙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產檢中任何一點異常都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

    對於孩子父親決絕帶孩子回家,我不想作出評價,雖然父母有養育孩子的義務,但是在這個事件中孩子無法離開呼吸機,帶回家可能就會導致孩子無法存活下去。

    事件回顧6月29日凌晨02:50時,吳女士順產一女嬰,體重2700g。孩子下頜短小,右耳畸形,面部畸形等,同時還伴有先天性心臟病、食道氣道發育不良等多重疾病。孩子父親質疑醫院產前檢查、產前診斷的不力,要從醫院討一個說法。德陽市人民醫院稱,醫院診療行為按照國家衛健委相關技術規範開展,符合診療規範。

    第一次看到這則新聞的時候,我的第一反應是痛心,心疼那個孩子,心疼她的父母;第二反應是憤怒,憤怒於醫生和孩子家長的疏忽大意,對那麼多的提示視而不見。

    按時產檢卻產下畸形兒,醫院和家長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1、B超多次提示顯示不清,未顯示,卻未引起醫生和孕婦足夠的重視。

    我們從圖片中的超生報告可以看到這樣的字樣:

    22周+2的B超報告:“雙耳因體位關係未顯示”

    26周的B超報告:“胎兒顏面及四肢因孕周及體位關係顯示不清,雙耳未顯示”

    31周+5的B超報告:“雙耳因體位關係未顯示”,“四腔心切面顯示,餘心臟切面因孕周及體位關係顯示不清”

    37周的B超報告:“胎兒顏面及四肢因孕周及體位關係顯示不清”

    我不知道醫生要多麼的不負責任才能以一句“雙耳不在檢查範圍內”輕輕帶過。

    在我們的印象中醫生總是權威的可信的,孕婦信任你依賴你,把胎兒的健康安全交給你,你卻完全不放在心上。

    我不知道該說醫生技術不行還是醫德不行,最起碼,責任心肯定是不到位的。如果醫生能夠說一句“建議複查”,我想也許就能避免這次事件的發生。

    我不知道孕婦和家人要多麼的心大,才能對那麼多的“顯示不清”“未顯示”視而不見,僅僅因為醫生說雙耳不在檢查範圍內,就不重視,不復查。

    就算雙耳不在檢查範圍內,那還有心臟呢?還有顏面呢?一次提及心臟,兩次提及顏面,這些都不用管嗎?

    我很慶幸我兩次懷孕產檢遇到的醫生都相當負責任。懷一胎時大排畸有一項始終看不清,醫生立刻查閱了之前小排畸時的單子,確定了至少有一張上有顯示才對我說一切正常。懷二胎時大排畸心臟四腔看不清,醫生建議我進行了複查,複查透過,我也就安心了。

    不管是醫生還是孕婦,遇到看不清,不確定的選項,一定要引起重視,該複查複查,該診斷診斷,該轉院轉院。

    2、高齡產婦,醫生建議做羊水穿刺,孕婦選擇了做無創DNA。

    1)無創DNA具有侷限性,無創低危不表示胎兒就一定健康。

    無創DNA主要是從母體血液中檢測胎兒的遊離DNA。

    母體血液中的胎兒細胞極少,很容易受到干擾,會導致結果出現偏差,其準確率只是在理論情況下有99.9%,實際上是達不到的。

    無創DNA主要是檢查胎兒的染色體是不是成對的,篩查染色體非整倍體的情況(就是通常所說的三體,成對存在的染色體多了個小三,變成了三條),它不能篩查數量正常但是結構有缺失的異常情況。

    無創DNA一般只篩查最常見的13-三體、18-三體、21-三體,它不篩查其他染色體異常情況。

    如圖所示,就是正常染色體與21-三體示意圖。

    2)對於高齡產婦來說,羊水穿刺才是最好的選擇。

    羊水穿刺的流產率遠沒有1%那麼高。

    國外有研究顯示,不進行羊水穿刺也有0.9%以上的自然流產機率,進行羊水穿刺只不過是將機率增加到1%。這樣算下來,羊水穿刺所導致的流產率大概只有千分之一左右。

    羊水穿刺可以但不限於檢測染色體異常。

    羊水穿刺可以檢查染色體數量異常,結構異常,神經管畸形,還能夠檢查代謝疾病和基因疾病。

    高齡孕婦(35週歲及以上)以及有過染色體異常孕史、生產史、病史、家族史的都應該做羊水穿刺。

    羊水穿刺適合在孕婦身體情況較好的狀態下做。有流產徵兆、感染情況(感冒發燒、陰道炎症等)的,不適合。為什麼產檢正常卻仍有可能生下畸形的胎兒?

    1、染色體異常

    檢查染色體異常的手段包括NT、唐篩、無創、羊穿。

    NT——NT值2.5mm為正常,但低於2.5mm時,仍有3%左右的胎兒是不正常的。

    唐篩——只針對唐氏綜合徵和神經管缺陷,而且早唐結合NT準確率80%~90%,中唐的準確率只有70%左右。

    無創——只針對三體,而且主要是13、18、21三體。

    羊穿——不能檢查極細微的染色體缺失或重複,還有各種不確定的基因類疾病。

    2、胎兒結構形態畸形

    檢查胎兒結構形態畸形的手段主要是B超。

    B超受到很多外在因素的影響,比如說胎兒的孕周、在肚子裡的位置、羊水量、孕婦腹部的脂肪厚度、B超裝置、B超醫生的經驗,這些都會對B超的準確度造成影響。

    國家規定六大類嚴重畸形是B超必須檢出的,包括無腦兒、嚴重腦膨出、嚴重開放性脊柱裂、嚴重胸腹壁缺損伴內臟外翻、致死性軟骨發育不良以及單腔心。因為這六大類畸形是難以治癒甚至是致死的。

    對於其他的胎兒畸形來說,B超的檢出率大概只有50%~70%,而且有些胎兒畸形的檢出率極低。

    比如:單純顎裂——檢出率0~1.4%;房間隔缺損——檢出率0~5%。

    3、常見的不能排除異常的專案。

    胎兒的智力高低無法檢查;耳朵手指腳趾這些較小的部位不易檢出;胎兒的聽力視力無法測試;胎兒的手掌包括指骨可能看不到(大部分時候胎兒都是握拳的);胎兒的代謝異常可能要到出生後才能發現;較小的心臟間隔缺損無法檢出;還有甲狀腺、神經、關節等。

    雖然產檢不能排查出所有的畸形,但按時產檢依然很重要。

    1、產檢能夠排查80%的胎兒畸形情況。

    雖然不能夠排除100%的胎兒畸形,但80%的胎兒畸形都可以透過初步產檢以及進一步的檢查發現。

    2、透過產檢可以得到醫生的科學指導。

    我們要相信絕大多數的醫生還是靠譜的可信的,我們可以在產檢過程中得到醫生的指導和幫助。

    3、產檢能夠評估孕婦和胎兒的健康狀況。

    胎兒的生長是一個動態的過程,按時產檢能夠及時瞭解胎兒的生長髮育情況以及孕婦的身體變化情況。一旦發現異常情況,能夠儘早採取合適的應對措施。

    常見的比如流產先兆、胎盤異常、臍帶繞頸、妊娠糖尿病等,嚴重的比如胎停育以及不適合繼續妊娠的疾病等。

    4、產檢可以幫助孕婦提前做好分娩準備。

    透過胎兒狀況及孕婦身體狀況的全面評估,來制定合適的分娩方案,讓孕婦提前做好準備,幫助分娩安全順利的進行。

    綜上所述,產檢不是萬能的,但產檢能夠大機率的檢測出胎兒異常情況,所以不產檢是萬萬不能的。在產檢的過程中出現的任何一點異常情況,醫生和孕婦都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疏忽大意是對生命的不負責任。

  • 9 # 爸爸不講理

    6月29日,吳女士(今年36)和她老公陳先生(46歲)在四川德陽醫院誕下一名女嬰,女嬰出生後被診斷有多種畸形。包括:右側外耳道閉鎖,下頜短小,面部不對稱,牙齦不完全,舌體短缺,無懸雍垂,以及先天性心臟病等。

    在這之前,吳女士在成都市做的試管嬰兒,之後於懷孕11週迴到德陽市醫院建檔並按時參加產檢。根據產檢報告顯示:此前B超檢查至少4次提到“因產婦腹部脂肪厚,影象顯示不清”;有3次提到“胎兒雙耳因體位關係顯示不滿意”;還有2次提示“胎兒顏面不清”,以及一次提到“胎兒心臟切面顯示不清”。

    據稱,吳女士也在該醫院做個無創,醫生當初考慮吳女士屬高齡產婦建議做羊水穿刺,但吳女士認為試管嬰兒來之不易最終選擇了做無創DNA。但當時無創報告顯示21-三體,18-三體和13-三體均為低風險。

    孩子的父親拒絕將孩子帶回家,稱“帶回去也養不活”,並認為德陽市醫院未盡到產前診斷和篩查的責任,也沒有及時提醒產婦進一步到上級醫院檢查。目前德陽市衛健局已介入調查,吳女士和陳先生一家已陷人痛苦和尷尬當中,孩子的未來也是一個未知數。

    十月懷胎生下畸形兒,這是誰都難以面對的。德陽市醫院是否有過錯,需要官方給出權威的結果。但是產前超聲的檢出率只有50~70%左右這也是現實,大小排畸不是萬能的,技術上的侷限性,以及產檢醫生的技術水平都對結果產生影響。

    比如說胎兒右側耳道閉鎖雖然不是《超聲指南》的必檢專案,包括胎兒的面部不對稱,如果是有一位有經驗的醫生是能發現問題的。哪怕產檢醫生只是懷疑,也不至於發生今天這樣的悲劇。

    另外,吳女士當初沒有選擇羊水穿刺也是有責任的。因為無創DNA也是篩查,無創低風險並不表示一定沒有風險。而醫生建議的羊水穿刺才是產前診斷技術,所以對於高齡產婦或者前胎有不良產史,那麼還是建議選擇羊水穿刺靠譜一些。

    高齡產婦生下畸形兒,這是很悲劇的。除了為吳女士一家感到難過,也沒有啥好辦法能幫助到她。希望她們能振作起來,等待權威部門的調查結果。也祝願各位孕媽:母子平安,健健康康!

  • 10 # 綰清風

    誕生多處畸形的嬰兒,產檢居然都說沒問題,好神奇,這麼多的問題,難道都屬於未知的領域,屬於醫學未解決未看見過的嗎?奶爸認為這所醫院有大問題,事件醫生也有大問題,如此醫院,誰敢去就醫?

    一、可憐的寶寶

    父母情況

    孩子媽媽吳女士36歲,孩子爸爸陳先生46歲,吳女士屬於高齡產婦,他們本來2017年懷有一個寶寶,懷胎五月因羊水破裂意外流產。事件中的寶寶屬於試管嬰兒,是夫妻倆期待已久的寶寶。

    孩子情況

    孩子6.29日凌晨誕生,本應該是一件高興的事情,但是當陳先生看見女兒的時候,足足驚呆了5分鐘,因為孩子下頜短小,右耳畸形,面部畸形等,同時還伴有先天性心臟病、食道氣道發育不良等多重疾病。隨後進一步檢測結果是:嬰兒面部不對稱,下頜短小,右側外耳道閉鎖,口腔未見懸雍垂,牙齦不完全,舌體短小,舌頭右側有缺損,醫院懷疑為“半面短小症”。有先天性心臟病(室間隔缺損和卵圓孔未閉),暫時性低纖維蛋白原血癥,雙側室管膜出血(1級),新生兒肺炎,上消化道出血,I型呼吸衰竭,以及懷疑氣管食管、消化道發育異常。現在沒有氧氣罩無法存活,如此嚴重畸形的孩子,未來能有幾天,祈禱孩子有所好轉。

    二、多次檢查報告“顯示不清”

    在吳女士產檢期間,有很多次檢查報告檢查出示“顯示不清”,醫生給的答覆是“不在檢查範圍”,可笑的是這些顯示不清,在後來都成為了畸形所在。

    吳女士出示的五分檢查報告中,其中四份報告提示“因腹部脂肪厚,聲像影象顯示不滿意”;有三份報告提示為“雙耳因體位關係未顯示”;有兩份報告提示“胎兒顏面因體位關係顯示不清”;有一份報告為“四腔信心切面顯示,餘心臟切面因為孕周和體位關係顯示不清。”

    如此多的顯示不清,在後來都變成了畸形,醫院當時給的答覆是不在檢查範圍,在記者採訪時,醫院給的答覆是在檢查前已向患方說明了醫療技術的侷限性和產前篩查的特點,目前患兒存在的畸形不屬於產前篩查範圍,當前超聲技術無法確保所有胎兒畸形均能被發現,醫院的診療行為符合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的相關規定。

    奶爸想問,三次提示雙兒不顯示,難道就不應該提示一下風險?醫院給出的答覆後面兩次不在他們的檢查範圍內,所以不管不顧。還負責的醫院,奶爸建議各位四川德陽的朋友,遠離德陽市人民醫院,這樣的醫生普通老百姓看不起。

    結束語:如此多的問題,各位醫生就是嚴格恪守自己的職業崗位,不是我管的我看到了也不會過問,一句“不在我們檢查範圍”迴應。奶爸想說這些醫生好個性,好了不起,好盡職,白衣天使,曾經許下的職業誓言呢,拋在腦後了?

    醫學生誓言:健康所繫,性命相托。當我步入神聖醫學學府的時刻,謹莊嚴宣誓:我志願獻身醫學,熱愛祖國,忠於人民,恪守醫德,尊師守紀,刻苦鑽研,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全面發展。我決心竭盡全力除人類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維護醫術的聖潔和榮譽,救死扶傷,不辭艱辛,執著追求,為祖國醫藥衛生事業的發展和人類身心健康奮鬥終生。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現在買什麼樣的手機有價效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