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樹立正確的家教觀
二、重視父母的作用
陳鶴琴十分重視家庭教育中父母的重要作用。他對父母提出了以下要求:
1、父母要尊重兒童的人格;2、父母步調要一致;3、父母要給兒童以真正的愛。
三、陳鶴琴在對學前兒童心理和教育長期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適合學前兒童發展的課程組織法,即“整個教學法”。.
四、陳鶴琴提出了適合中國國情的幼稚園課程編制應遵循的十大原則。
1、課程的民族性;2、課程的科學性;3、課程的大眾性;4、課程的兒童性;
5、課程的連續發展性;6、課程的現實性;7、課程的適合性;8、課程的教育性;
9、課程的陶冶性;10、課程的言語性。
五、陳鶴琴提出了十七條教學原則。
1、凡兒童自己能夠做的,應當讓他自己做;2、凡兒童自己能夠想的,應當讓他自己想;
3、你要兒童怎樣做,你應當教兒童怎樣學;4、鼓勵兒童去發現他自己的世界;
5、積極的鼓勵勝於消極的制裁;6、大自然、大社會是我們的活教材;
7、比較教學法;8、用比賽的方法來增進學習的效率;9、積極的暗示勝於消極的命令;
10、替代教學法;11、注意環境,利用環境;12、分組學習,共同研究;13、教學遊戲化;
14、教學故事化;15、教師教教師;16、兒童教兒童;17、精密觀察。
一、樹立正確的家教觀
二、重視父母的作用
陳鶴琴十分重視家庭教育中父母的重要作用。他對父母提出了以下要求:
1、父母要尊重兒童的人格;2、父母步調要一致;3、父母要給兒童以真正的愛。
三、陳鶴琴在對學前兒童心理和教育長期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適合學前兒童發展的課程組織法,即“整個教學法”。.
四、陳鶴琴提出了適合中國國情的幼稚園課程編制應遵循的十大原則。
1、課程的民族性;2、課程的科學性;3、課程的大眾性;4、課程的兒童性;
5、課程的連續發展性;6、課程的現實性;7、課程的適合性;8、課程的教育性;
9、課程的陶冶性;10、課程的言語性。
五、陳鶴琴提出了十七條教學原則。
1、凡兒童自己能夠做的,應當讓他自己做;2、凡兒童自己能夠想的,應當讓他自己想;
3、你要兒童怎樣做,你應當教兒童怎樣學;4、鼓勵兒童去發現他自己的世界;
5、積極的鼓勵勝於消極的制裁;6、大自然、大社會是我們的活教材;
7、比較教學法;8、用比賽的方法來增進學習的效率;9、積極的暗示勝於消極的命令;
10、替代教學法;11、注意環境,利用環境;12、分組學習,共同研究;13、教學遊戲化;
14、教學故事化;15、教師教教師;16、兒童教兒童;17、精密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