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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暗夜思考

    秦始皇與劉邦對於分封制和郡縣制的不同態度與實施方式,其實都是考慮到不同制度在實施過程中的利弊作用,從而做出的決定。

    秦始皇為什麼杜絕分封制?

    我們知道,東周之所以會出現春秋戰國各個諸侯國爭霸的混亂局面,從管理制度的角度來看,其本質上是由於周朝的分封制所引起的!

    分封制使得各諸侯在其各自的封國內有了世襲統治權,同時也擁有著自己獨立的軍隊!

    這樣,一旦中央王室的勢力減弱,其他各個諸侯國就會失去控制!失控的諸侯國之間就會互相征戰以謀取利益,而中央王室的大權就會旁落!!

    正因為分封制的如此弊端,所以戰國之後,秦始皇實現一統之時,為了從根本上杜絕東周時期的混亂局面在秦帝國的身上重演,因此徹底終結了分封制,完全採用加強中央集權的郡縣制!!

    劉邦為什麼把兩者兼備?

    首先得申明的是,劉邦在建立漢朝之後,繼續延用了秦朝郡縣制的同時也實施了與分封制比較類似的“封國制(並非周朝時的分封制)”!

    既然封國制有那麼大的弊端,那麼劉邦在建立漢朝之後為什麼還要實施封國制呢?

    關於封國制的弊端劉邦當然看得到,不過與之同時,秦朝完全性的使用郡縣制所顯現出來的弊端也給劉邦敲了一下警鐘!!

    因為,秦朝徹底實施了中央集權的郡縣制,導致地方基本沒有任何力量!這樣在秦末中央危亡之時,根本得不到地方的支援與救援!!

    正是這個原因,才使得大秦帝國滅亡的速度是如此的迅速!

    在劉邦看來,部分封國制的好處在於:如果國內出現動亂,那麼即使中央無力進行鎮壓或陷入危險,那麼可以由各分封國來鎮壓動亂或向中央提供支援!

    因此,劉邦在權衡之後,決定採用封國制與郡縣制兩者兼備的管理方案!

    兩者兼備的管理方式救了漢朝

    值得一提的是,正是因為劉邦制定下的這種郡縣制與封國制共存的方式,才避免了漢初出現混亂的局面!

    我們知道,劉邦在建立漢朝沒多久就去世了,之後就是呂后專權!

    然而,從某個方面來說,此時的呂后正是因忌憚於其他諸侯國的實力才沒敢把大漢的姓氏由劉改成呂!因為這樣會直接受到其他劉姓諸侯王的反對與征討!

    甚至在呂后死後,控制了一定漢朝兵權的呂氏家族也沒改篡權,他們擔心會受到各個諸侯國的討伐!

    所以說,從某個方面來講,劉邦使用的郡縣制與封國制兩者兼備的管理方式,也為保住劉姓大漢江山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 2 # 喵星新聞

    首先分析一下兩位皇帝的個人性格!秦王是一個很有帝王氣質的人,他行事霸道有魄力,而且本人也是能征善戰,滿腹韜略。這種人,往往是做事果斷且原則性強,所以他的國策與制度為中國奠定了文化與疆土的統一。

    我們再看高祖,從《高祖·本紀》中我們能感覺到,高祖有氣魄有胸懷,但更重要的一點是他知人善用。漢高祖與秦王的區別在於:秦王是天下人才不為我所用必被我所殺,而高祖是隻要有用,不管你是什麼人,你都可以為我所用!依高祖的性格,容易被各種關係牽制影響,而秦王不會太過於在意人情世故。

    現在再看時代背景。秦王時期剛剛結束春秋戰國時代,需要的就是統一。這是歷史潮流的方向,而郡縣制也完美的符合當時的背景,只有這樣做才能實現真正的統一。

    高祖年代則不然。高祖年代剛剛結束楚漢戰爭,在已經統一的情況下發生戰爭,然後勝出的一方,自然要分封功臣!這也是當時各路人才追隨高祖的重要原因。

    再看戰爭性質。秦王是統一戰爭!高祖是起義戰爭!統一是分久必合的大趨勢,是歷史潮流的產物!起義是屬於改朝換代,雖同是歷史產物,但實質屬於革命!

    在說個人能力,坦白講,秦王的個人能力確實勝於高祖。從武功上講高祖幾乎不會帶兵打仗,從記錄上看高祖出兵,基本沒有勝出或親自上陣的記錄,只說斬了白蛇,而且還有文學杜撰可能!而秦王面對荊軻這樣的高手,當自己拔出佩劍時,荊軻竟然不敵。這說明秦王當時的功夫,至少達到了現在散打錦標賽冠軍的水平。從治國來講,秦王國策與法律制定還有文化統一,至今對中國積極影響甚遠!而高祖並沒有明顯的治國突破!

    我們再次回到問題,為什麼秦王要郡縣制而高祖要兼併?其實已經不難回答了。秦王結束春秋戰國時期,郡縣制順應時代潮流,順應大一統,幫助大一統。而秦王本人雷厲風行說一不二,執行政策不會猶豫不定考慮後路!更不會因為功臣或人情,犧牲統一的江山!

    而高祖從斬白蛇起義,就一直是藉助多方勢力和人才!最後的楚漢戰爭已經是打到西楚霸王項羽一個人對抗高祖軍團了!所以那個年代不需要重申統一性,因為戰爭沒有導致絕對的分裂!而確實有一大批功臣需要受賞,也就導致了需要並存來保持疆土穩定。

  • 3 # 世界有糖豆

    一、分封制是周朝的一種國家管理制度,在商朝時期,分封制、宗法制已經開始有了雛形,王族特權階層成了分封制的受益者,他們世世代代都承襲貴族身份,老百姓根本沒有翻身的機會

    周朝取代商朝之後,把分封制推向一個高潮。尤其是一代偉人周公旦的崛起以及宗法、禮法等社會倫理道德體制的建立,使分封制在社會層面有了宗法、禮法的保護。此外,周朝有了這層宗法、禮法制度的保護,分封制就成為周天子管理國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在當時的社會,具有一定的先進性。

    牧野之戰結束後,周武王和周公旦明確了“遷殷頑民”和“分封諸侯”這兩大政治制度,把分封制推向一個高潮。

    滅商之後,周朝的統治者先是分封了一些遠古部落首領的後代,如神龍氏被封在今河南三門峽西北陝縣一代,封黃帝后代於祝(今山東省寧陽縣),同時還分封了紂王兒子武康在商朝的舊都。根據不完全統計,周朝初期共分封了七十一國,其中姬姓四十國,武王兄弟輩的十五國,成王兄弟輩的十國。

    周王室把兄弟叔侄,同姓貴族,異姓親戚和元老重臣封往各地,建立了眾多諸侯國,去統治新佔領的一些土地,充當周朝統治中心屏障,這也是周朝統治者“分封親戚、以藩屏周”的治國理政具體思路的體現。

    周王室實行分封制,以宗法制和禮法制為基礎,對於當時奴隸制社會的周朝來說,對內鞏固了統治集團內部關係,形成階層固化,特權固化的統治目標,同時也鞏固了對奴隸和平民的統治,因此在西周前期,也促進了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對政權穩定做出了一定的貢獻。

    到了周平王東遷,周朝分封制弊端開始顯現。歷史上把周平王東遷這件事看著周王室由全盛到衰敗的分水嶺,周平王東遷後,把關中之地分封給秦國,大大小小的諸侯割據、相互征伐、彼此兼併的春秋戰國時期也正式拉開帷幕。

    周王室逐漸勢微,跟分封制有莫大關係。如果周王室能夠與時俱進,對分封制加以最佳化,歷代周王都能精心治理國家的話,周王室衰微也許是可以避免的。

    楚漢戰爭期間,劉邦遇到的情況和周朝很相似,他要整合國內大大小小的利益集團共同對付項羽,就必須給這些人封王拜侯,在社會地位上滿足他們需求,這樣才能齊心同力抗擊項羽。當然光靠封王拜侯是不行的,還得采取一定的政治手段和謀略,同時在軍事上保持一定優勢,這樣才能震懾諸侯。如果不封王拜侯,這些人肯定不會跟著劉邦幹,都跑到項羽那邊去了,最後要死的就不是項羽,而是劉邦自己了。

    在漢朝建立之後,異姓諸侯王成了劉邦的心頭之患,所以劉邦定下了“非劉姓不得封王”的規定。同時積極殲滅哪些和自己一起戰鬥過的異姓王,英布、彭越、韓信被呂后誅殺,趙王張敖也被劉邦找了個藉口拿下,燕王盧綰被追擊跑到匈奴去了,一個個異姓王就轉眼消失在公眾視線之外了。

    這樣一來,原來跟著劉邦一起打天下,被他封王拜侯的兄弟哥們死的死,亡的亡,跑路的跑路,基本所剩無幾了。這裡面固然有劉邦卸磨殺驢、過河拆橋的個人心裡陰暗面因素,也有劉邦作為一個政治家,更多出於對分封制弊端的認知考量因素,畢竟劉邦的漢朝和周武王時期的周朝,已經是兩個不同的社會形態。

    二、既然分封諸侯不可行,那麼分封制還要不要呢?當然要,只不過是“非劉姓不得封王”,劉邦重新制定了遊戲規則。

    他是怎麼做的呢?在逐步剪除掉自己分封的異姓諸侯後,取而代之的是劉邦少數宗親,更多的則是自己的親生兒子,讓自己的親生兒子成為諸侯王,但在權利架構方面,劉邦又突出中央集權的權威,給每一個兒子身邊又委派一位由中央垂直領導的丞相,這個丞相的職權甚至超過了他的兒子,像淮南王丞相張蒼等都是忠於漢室而非諸侯王的人。

    可以說,劉邦在沿用周朝的分封制時,做了相應的調整,而不是照抄照搬,實行了諸侯王+丞相的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諸侯王做強做大、割據統治的勢頭。

    再來看看劉邦對郡縣制的認識自己利用。

    說起郡縣制,我們不能不提秦始皇,有人說,秦始皇對中華文明程序最大的兩個貢獻是統一華夏和確立郡縣制。尤其是郡縣制,不僅深刻影響了中國歷史的發展,同時也推動了世界文明程序的發展。從現實角度看,秦始皇所建立的這兩座歷史豐碑後世之人再也沒有超過。

    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關於國家管理制度曾經有過很多次爭論,大致可以分為兩派,一派是以丞相王綰為首,他們主張把秦始皇的兒子們按照周朝分封制,封王之後讓他們去管理四方邊境。國家太大了,只有把自己人安排過去管轄才放心。這一派就是分封派。

    另一派是以廷尉李斯為代表的郡縣制派,說是以李斯為代表,其實也就他一個人主張實行郡縣制,朝堂上所有的人人贊同丞相王綰實行分封制。

    李斯主張郡縣制取代分封制的觀點很明確,就是周朝只所以滅亡,就是周武王、周成王這些人的後代與周王室越來越疏遠,相互誅滅,形同路人,連周天子的話都不聽。大秦執行郡縣制,王子和大臣有國家稅收養活,他們沒有獨立的地盤和根基,也就難以起事了,這才是國家穩定的根本。若實行分封制,他們日益強大,以後就很難控制了。

    李斯的觀點得到秦始皇的支援,當然秦始皇作為千古一帝,他考慮的問題可能會更深遠一些。作為政治強人,郡縣制是中央集權的有力保障,在管理運營上效率更好更高。

    於是天下分為三十六個均,這些郡相當於現在的省。郡下面有管轄很多縣,正式確立了國、郡、縣三級管理體制,郡縣制就這麼在秦國轟轟烈烈的開展起來。

    過了8年,秦國內部由開始了一場關於分封制和郡縣制的討論。首先站出來的是博士官淳于越,他認為商朝、周朝延續了上千年幾百年的時間,就是因為分封了子弟功臣,作為王朝的枝輔。但現在大秦實行郡縣制,王室子弟都是普通人,郡縣有大臣卻沒有骨肉,一旦發生事情,誰來相求,還是應該向古人學習,才能保證國家長治久安。

    淳于越這個人是後來給劉邦設計大漢王朝管理體制的叔孫通博士的小領導,當時在秦始皇跟前有一定的話語權,說話的分量也很重。

    後來秦始皇又去問李斯,看看淳于越博士的是否有道理,結果李斯對秦始皇說:“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政策各有不同,因為時代變了,今陛下開創萬世基業,這不是迂腐者所能懂的,淳于越說的是三代舊事,哪裡值得效仿。”

    這次,歷史毫不動搖的否定了淳于越提出的分封制,也更加堅定了秦始皇在秦國推行郡縣制的決心和信心。

    秦末農民起義,大秦二世而亡,當時很多儒家博士就認為,如果始皇帝能採納淳于越的建議,推行分封制,大秦也不至於在短短三年時間內就滅亡,這也在一定程度了印證了淳于越的預言有一定的正確性,秦朝危機之時,確實沒有任何前來相救的地方勢力。

    劉邦作為秦末農民起義的最終受益者,他也深知其中的道理。所以在漢朝建立之初,在推行郡縣制的時候,同時也積極的推行分封制,把自己的兒子分封成王,目的也在捍衛漢家天下。而郡縣制作為中央集權的政治管理制度,劉邦當然也不會容許權杖操持在別人手裡。再加上叔孫通博士這位經歷秦、漢兩朝大儒的輔佐,漢朝的政治體制成為兼備郡縣制、分封制的一種新體制,對漢初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

    三、在秦始皇的眼裡,分封制和郡縣制不可並存,而且他一直堅持認為分封制是國家動亂的根本,所以從骨子裡討厭分封制。另外他作為一個政治猛人,一個高度獨裁統治的人,認為分封制皇帝權利弱化的一種制度,不能用於治國。他既然能開創一個新國家,也就能創造出一個新制度,這才是他所希望的。

    劉邦接近完美的把分封制和郡縣制結合起來,那麼大漢的江山就能萬世不倒嗎?當然不是,漢景帝時期的七國之亂就是因為朝廷實行削藩政策以後發生的,分封制並沒有保證漢朝內部長治久

  • 4 # 若水陽明

    秦始皇認為分封制和郡縣制不可並存,在當時看來沒有問題。劉邦即分封又設立郡縣制,完全是當時局勢造成的,最終兩者的結果都是郡縣制大一統。

    秦始皇為何實行郡縣制?

    西周實行分封制,到了西周末期生產力得到了提高,作為分封制根基的井田制已經崩潰,君主對於諸侯國的控制力越來越弱,最終導致王室衰弱,諸侯割據,出現了春秋戰國時代。

    秦國是諸侯國,經歷了法制改革,建立集權制度,深刻的體會到分封制的落後

    秦始皇本來就是尋求大一統,讓所有人臣服於他的統治。對於分封制這種分散自己權利的事情,他是不會去做的,中央集權制度和分封制是不能並存的。

    秦國有大一統的實力,成立的郡縣制度可以更好的控制這個國家

    劉邦為何實行兩種制度並存?

    劉邦是一個平民階層混起來的皇帝,他的成功和秦始皇不一樣。他是靠任用人才奪取的天下

    《史記·高祖本紀》:夫運籌策帷帳之中,決勝於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鎮國家,撫百姓,給饋餉,不絕糧道,吾不如蕭何。連百萬之軍,戰必勝,攻必取,吾不如韓信。此三者,皆人傑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呀。

    他經歷了秦朝的郡縣制,也經歷了楚漢爭霸時期的分封制。對於這兩種制度的利弊,他也是明白的。明白歸明白,但是環境不允許他去思考這個問題。

    項羽的實力很強,劉邦自己很多次,都被擊敗了。於是他開始聯合周圍勢力,在稱帝之前,分封了7個異姓諸侯王,最終擊敗項羽。這是個戰略問題,先借助其他人的力量消滅項羽,等統一了天下,再消滅他們。歷史證明,他確實這麼幹了,最強大的韓信被除掉後,其他諸侯國也沒有什麼實力造反。登基之後,逐個消滅

    劉邦還冊封了很多同姓諸侯王,與群臣立下“非劉氏不王”的誓約,其實這也是無奈,劉氏家族底子薄,都是從底下混起來的,如果不讓自己人去各地統治,過不了幾年,劉氏王朝也會被推翻。就算打來打去,也還是漢朝天下。

    漢朝後期也證明了,分封制是不可靠

    漢朝初期諸侯國實力逐漸強大,不聽中央指揮。漢景帝採用晁錯的《削藩策》,先後下詔削奪楚、趙等諸侯國的封地,出現了七國之亂

    七國之亂是地方割據勢力與皇權之間矛盾的爆發。七國之亂很快被平定,中央集權得到鞏固和加強。

    先後分封了諸皇子為諸侯王;諸侯王不得繼續治理封國,由皇帝派去官吏;改革諸侯國的官制,改丞相為相,裁去御史大夫等大部官吏,使諸侯王失去了政治權力

    秦始皇和劉邦處在不同的歷史階段,面對不同的歷史事件做出的最有利於自己的決斷,沒有對錯,這是由歷史發展本身所決定的。再來一遍,劉邦還是會分封諸侯國,因為他也沒啥更還的辦法維持統治。

  • 5 # 公子小濤-歡喜

    郡縣制的特點是中央集權,地方完全服從中央,中央垂直管理地方。其實這個問題可以變相為,劉邦為什麼要實行分封制。分析原因,主要有二。

    第一,錯誤的吸收了秦朝滅亡的經驗教訓。其實秦朝滅,主要原因就是暴政,但是劉邦認為秦滅亡是沒有分封子弟為王,這樣當農民起義的時候,中央沒有屏衛,很容易淪陷。所以在漢初,劉邦就分封了子弟為王。

    第二,漢初,實在是太窮了。秦朝統一的時間很短,國家基本沒有恢復,就又有秦末將近二十年的戰亂,所以國庫不充足,民不了生。具體困難到什麼程度呢,有史料記載:“自天子不能具鈞駟,而將相或乘牛車,齊民無藏蓋。”就是說天子找不到四匹毛色一樣的馬來駕車,丞相或者大將軍有的只能乘坐牛車,老百姓家中都沒有餘糧。所以這種情況下,加上人才匱乏,統治如此大的國家,只能任用自己的親信去治理。

  • 6 # 士說新語

    什麼叫硬要?這顯然低估了劉邦的智慧。

    舉個栗子,現代中國搞特色社會主義,是不是國有企業跟私企一起搞?而並沒有選擇繼續計劃經濟,或者純粹倒向資本主義的自由市場經濟。事實證明,中國走出了一條適合自己的獨特道路。

    那麼至於劉邦為什麼會選擇郡縣跟分封兩種有衝突的政治制度同行呢?

    時建走到秦大一統之後,分封制已經完全不能適合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分封制經濟僵化,無法形成相對的私有制來發展經濟,在政治和經濟上,封王掌握著絕對的掌控,然後再以此一層一層分封下去,封地之內,基本上是不存在自由民的。

    這種制度,顯然是一種勞動力的浪費,當然這是因為春秋以前勞動力不發達,需要從事生產的勞動力多的原因,從而造成了脫產者凌駕於生產者之上的局面。但戰國以來,隨著鐵器、耕牛、壟作的運用,生產力得到了進一步的發展,以前人口有限,需要集中起來生產,現在是需要解放更多的人力,開墾更多的土地從事農業生產。

    沒有私產的封地之民顯然是沒有生產積極性的,他們在政治和經濟上都從屬於封臣,是故,從戰國初年開始,這種類似於農奴經濟的經濟模式已然走向崩潰,悄然向著封建經濟過度,但問題是政治體制,也就是生產關係卻還沒有更新,跟上時代發展的步伐。

    秦國從變法到滅六國近百餘年時間,這一百年的時光裡,都是在不斷總結,調整社會結構。

    而關東六國或多或少都在變法,也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只是這些改革並沒有從根本上著手,這就好像清末的洋務運動一樣,像從技術,或者經濟的方向入手,卻依然是封建經濟的生產關係一樣。

    但變革政治制度真的是一朝一夕,幹掉所有分封貴族就能實現的麼?秦朝就是一個機器生動的例子。

    六國的政治體制,其實還是周朝的那一套,因為周時經濟欠發達,是不存在政府的,只能透過分封這種制度來實現最低成本的管理。一層一層往上負責,形成金字塔式的粗放型管理模式,這樣在生產力落後的周代,能夠最大程度的呼叫國家資源實現征服或者抵禦外部敵人。

    但隨著農奴經濟向封建地主經濟過度之後,人口大幅度增長,這種模式的弊端就越來越大,即國家可以呼叫的資源十分有限,而這些資源全都集中在分封貴族手中,形成了的惡性迴圈。

    要想徹底改變整個政策實現國家富強,首先就要改變制度,把分封制幹掉,但是,分封制突然間死亡,就真的是好事麼?偌大的國家,還沒來得及建立起地方行政制度,培養起各級行政官員,法治的理念還沒有普及開來,是無法實現有序過度的。

    秦為什麼二世而亡,這裡面就涉及一個很基本的概念,那就是秦國征服六國之後,沒有那麼多的熟悉秦國行政、秦律的官員、當時一個郡的秦吏至多就只有幾十個人,顯然是無法管理的。

    郡縣制的推廣和穩固,其中涉及到一個重要因素,那就是“法制”,在六國,法制的概念不清晰,大家習慣於聽從封君的人治,封君士大夫們決定怎麼來維持社會秩序,而沒有整個國家統一的律法,這樣一來,律法想要推行,除了六國遺族的阻礙,還需要時間來強化老百姓的習慣,讓老百姓相信律法的精神,也就是國家信用,顯然六國民眾在六國遺族的毒害下,不怎麼相信秦律,於是秦律逐漸被妖魔化,曲解,而這個時候又沒有合格的官吏隊伍對抗地方豪強,加上秦始皇的奇觀誤國工程,最後就使得行政和人民徹底割裂,由此引發了國家政權的崩潰。

    漢朝建立以後,充分吸取了秦制的經驗,所謂漢承秦制,並不是一句空話,而是切切實實的東西,漢制完全就是翻版的秦制。但問題是,關中以外的地區,還不具備全方位推廣郡縣制的基礎。所以劉邦本著拱衛皇權的心思,分封劉姓諸王,讓他們在地方上擁有絕對的行政軍事權力,這樣一來,地方的動亂,也就不至於中央來不及反應,像秦朝一樣,毫無準備就完蛋了。

    但漢初的分封就是周制中的分封麼?

    答案顯然不是,周制的分封在諸侯下面還有士大夫,還有士。是一層一層分下去的,他們世襲壟斷所有的官職,普通老百姓沒有社會晉升渠道不說,還沒有任何政治地位可言。但漢初的分封顯然不是這樣的。封國內的行政構架是按照秦制來制定的,封國唯一的世襲官職是封王,其他所有職位都不是世襲的,而且其他各級官員也不存在不受上級約束,只需要交收成的下級封地。

    同時,封王們在封地的行政權力,一定程度上也分出了一部分到中央委任的以國相為首的官員手中,即便這些人最後都投向了封王的懷抱,但是中央依然可以透過這些官員獲取封國的資訊和情報,這跟分封制是截然不同的。

    綜上,一種制度要徹底推行有效,是需要不斷累積和改進的,在中央無法透過法制建立起絕對權威的情況下,利用封王掌控地方,一定程度是有助於帝國統治的穩固。

    雖然後來發生了七國之亂,但實際上到了東漢末年,帝國中央對地方的管控依然有限,地方上的豪強大族壟斷政治,跟分封制已然是差不多的局面,不然為什麼一場黃巾之亂,就遍地軍閥了?當時漢人是把州郡當成國的。

  • 7 # 羽墨先生

    看了幾個答案,基本上都是從歷史唯物主義和歷史客觀主義來認證,如分封制已經不適合時代潮流,郡縣制能解放生產力,新型生產關係的必然等等。

    歷史是人創造的,人是自我意志的執行者。

    在那個年代,秦始皇和劉邦不可能像各位一樣高瞻遠矚,對歷史的偶然或必然性有洞察秋毫的敏銳力。所以,在選擇分封制或者郡縣制上,他們與凡人一樣,都要服從自己的內心最真實的意志(慾望)——人性的獨佔欲本能,以及為實現最大利益而不得不屈從於現實的理性。

    秦始皇性格堅毅、手段強硬,天下很多名將都以他馬首是瞻,甘心為他效力,從來沒有任何一名將領能從威望、實力上對他構成威脅。即使是六國的殘餘勢力,也對他無可奈何。

    從人性來說,如果能輕易而舉地獲得天下,且別人都在他的掌握之下,他願意為了友誼、為了感恩而拱手與外人分享天下嗎?換作你,你有那麼高尚嗎?更何況,秦始皇的三個兄弟兩死一逃,即使是分封自己人,也沒有可封之人。

    所以,忘掉生產力,忘掉時代潮流吧,真相是老贏根本就不樂意把吃到嘴裡的肉再吐出來,而且別人再眼饞也沒辦法。僅此而已!僅此而已!

    再說劉邦。他在稱帝之前分封異姓王,不是大度,不是有福同享,相信我不用說大家就知道里面的原因。這個時候,他的慾望是屈從於理性的,只有先給別人甜頭,他自己才能得到最大的甜頭。所以,才有了稱帝后的誅殺異姓王運動。

    他廣封同姓王,並不是他喜歡分封制,而是他覺得把天下給了劉家子弟,大家團結一致能對付覬覦劉氏江山的外姓人。而最初實行郡縣制,也不過是不願意把天下封給別人而已。真以為劉邦有歷史學家頭腦,那你就上當了。

    所以,把分封制與郡縣制放在一起,純粹是為了把權力放在自己手中而已。如果你硬要從裡面找出劉邦順從生產關係的可愛主動,那我也沒有辦法。

    這就是我分析歷史的方法,在遵從客觀世界對人性的限制之外,也要從人性的深處來理解歷史行為。

    歷史是人創造的,更是慾望和一丁點的理智創造的!

  • 8 # TonyDeng

    兩者兼備?劉邦分封是權宜之計,並非要什麼兼備。為什麼要削藩,漢初幾篇著名的文章讀讀就知道了,不然也不至於搞出七國之亂。

  • 9 # 山海經解密

    看了一些答案,沒有一個是正確的就沒有再往下看了。社會變革的大浪潮是建立在循序漸進的基礎之上的。從血緣親的角度出發“別親疏,以蟠王國”是分封制的本意和作用,而到了秦漢之際,這種功能已經不存在了。問題是,如果直接採用郡縣制,還存在一個小尾巴小問題無法解決:兄弟叔伯們怎麼辦?因為秦始皇即是天下之主亦是贏贏姓之主,他的叔伯兄弟兒子孫子們該如何生活?畢竟他可以養一位太子或者叔伯兒子什麼的但不能全養啊。。。留一塊自留地嗎?誰來管啊?那不也是分封嘛。。。任何事情的發展都有一個過度,秦始皇沒有分封自己的親屬子息甚至連太子都沒有確定,畢竟這個震撼中國歷史的秦王朝只存在了短短的十二年啊!劉邦建漢實際上是在秦郡縣制的基礎上採用的分封制,同時限制了諸侯的權利,比如軍權只有養兵練兵而無調兵權;財政只有代徵稅賦而無制定稅賦多少的權利;行政又有諸侯相幫辦而不能自行其是。以後逐步削番推恩令起到了關鍵作用。直到漢武帝時才徹底剝奪了諸侯的一切特權,封建制的中央集權制才真正實現。而且,這一模式一直延續到大清王朝的滅亡才結束,整整兩千年啊。。。(臨了,忽然想起東漢末年的何進,為了誅殺十常侍而檄文天下兵,豈不愚乎?即使不用曹操的“一力士足矣”漢室宗親大概是無存了吧。。。)

  • 10 # 極限智慧

    在秦始皇的眼裡,分封制和郡縣制不可並存,而且他一直堅持認為分封制是國家動亂的根本,認為不能用於治國,他既然能開創一個新國家,也就能製造出一個新制度。

    劉邦認為把分封制和郡縣制結合起來,那麼大漢的江山就能得到更好的發展。

    他將兩種方式做了一個綜合,就形成了西漢獨有的郡縣分封制。

      那麼他為什麼要這樣做呢?可以換到他的角度去思考他為什麼要這樣做?

    他會透過自己的聰明才智去找到一最好的方式。

      一:將大多數的土地設為郡縣治,可以有效的保證中央王朝的力量足夠強大,壓制周邊封國。

      二:將所有的封國都封給同姓的劉姓宗族,可以作為屏障一起拱衛中央。異姓王后續都被消滅。

     三:就是他相信,無論怎麼變化。就算是封國造反,沒問題,因為封國也是他們劉家人,他的江山一樣可以存在。

     封國制還是郡縣制?該如何取捨?劉邦的最終著眼點就是他的江山,他的劉姓天下可以持續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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