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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錢就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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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薛小鬧的邋遢生生活

    失主明顯在敲詐,失主智商有問題,讓他去報警吧,因為這個失主沒機會抓住 扶不起,反以來個撿不起,好有難做

    孫女士的父親在晨練途中撿到一部手機,想尋找失主卻發現手機沒電了。他就把手機帶回了家,在女兒的幫助下,他們聯絡上了失主。經過核實身份後,孫女士準備將手機郵寄給失主。失主非常感謝孫女士,並且還主動充了200元話費表達感激之情。孫女士一再推辭,但失主還是堅持。次日一大早,孫女士就把手機透過快遞給了失主。當天晚上,孫女士接到失主電話,聲稱自己放在手機裡的一張信用卡不見了,而現在已經被被消費了1萬元!失主要求孫女士把信用卡還給他,孫女士很無辜,她稱並沒有見過這張信用卡。和歸還手機時的千恩萬謝相比,對方的態度發生了360度大轉彎,失主表示,如果孫女士不歸還,將以盜竊的名義去派出所報案

  • 2 # 郭廣吉律師

    撿到手機歸還,屬於拾金不昧;反被失主索要一萬元,匪夷所思。

    撿到的手機,對於撿到者來說,是不當得利,予以返還是中國法律和道德所提倡的。這樣的行為不能被質疑,更不能被打擊!

    失主為何反要一萬元?

    聽失主的意思是放在手機裡的信用卡不見了,信用卡被消費了一萬元,失主不但要求返還一萬元,還要求返還信用卡。

    怎麼辦?很簡單,報警處理。

    失主的信用卡連線著失主的銀行卡,打出銀行卡的對賬單就很清楚信用卡是否被消費了。

    如果被消費了,還可以查到何時消費、何地消費及消費為何種專案了,這些可以查到具體的消費者究竟是誰?

    如果信用卡沒有被消費,那等待失主的就應該是法律的制裁:自己沒有被盜,而虛構自己被盜的事實,以報警威嚇他人企圖非法獲取他人錢財,雖然沒有得逞,但刑罰亦懲罰犯罪未遂。

  • 3 # 一片心海一片葉

    看一大家的回答還是感覺這世上好人多啊,所以我也不在計較以前的事了,跟大家說說的經歷吧。 我從開始用手機到現在一共丟失了三都手機,第一部說是丟其實是被人活活敲詐去的,當時只覺得人心太險惡了。 第二部是晚上下班沒拿好,剛不見十多分打電話就關機了。 第三部去幼兒園接小孩,在幼兒園時還打過電話,到家就十分鐘的路程也不見了,打電話也是關機。我也是真心的無語了,

  • 4 # 鬼谷雜談

    看來以後沒點法律常識,手機都沒法撿了。以後做好事需要謹慎小心,免得出錯。

    1.我相信孫女士絕對不會盜刷失主的信用卡,因為明顯孫女士歲數比較大,對手機也不在行,很多事情都是在女兒的幫助下完成的,一個這樣的人,去盜刷了信用卡,我還是不相信的。

    2、失主信用卡是不是被盜刷了,不清楚,如果真的被盜刷了,此時應該報警才對,由民警向孫女士核實,而不是直接向孫女士討要這筆錢。

    3、孫女士應該報警,讓警察出面核實,不應該再跟失主糾纏。

    4、聯絡上失主,應該讓失主過來拿手機,堅決不給送過去,最多快遞到付!而且要跟失主核對丟失物品資訊,核實無誤再給寄過去。如果能交警察局,那就更好了。

    總結一句話,好人難做,當做好事的時候,反而需要謹慎行事,要一直站在法律和明確的立場上,不是頭腦一熱,啥都幹了,什麼也講不清楚。出了事還要擔責任。

  • 5 # 賓哥數學

    很多時候,我們發現訛詐的成本很低,成功了錢到手,不成功一句對不起就完事了。

    我沒撿到過手機,倒是撿到過一兩毛錢,最多得過5塊。

    看了這新聞啊,真讓人心寒,本來很多人心裡是善良的,撿到東西要歸還,那是小時候媽媽和老師教的。而如今撿到東西歸還了,卻被訛上了。

    也許從今後,大家撿到手機就都獨吞了。又有多少個手機丟的人傷心啊。(我朋友上個月就撿到過一部手機,結果她拿去刷系統了,留著自己用)

  • 6 # 愛死她了呀

    有點狗臉就做不到這一步,事實證明撿到要麼賣要麼丟,就是不能還,作為我撿到一大堆證件和卡的人,對於還完連個p都不放的人,呸,死去

  • 7 # 成輝金屬製品

    這是在過度的消費社會上的善舉行為。

    大概講一下事情的經過

    孫女士的父親撿了個手機,在孫女士的幫助下還給了失主,失主為了感謝孫女士,還給她充了200元話費。

    看到這裡是不是感覺很好,孫女士拾金不昧,失主知恩報恩,是不是滿滿的都是正能量。我們繼續往下看:

    到了第二天,失主打電話說他放在手機裡的信用卡不見了,並說已經被消費1萬元了。讓其歸還,不然就告孫女士。我們的好心人孫女士也懵了,她確實沒有見到信用卡。

    事情就是這樣的。

    失主說他手機裡放了一張信用卡,他是不是以為我們都沒有腦子,這個手機裡怎麼放信用卡,誰有這個手藝也給我演示一下唄。還說錢被刷了,信用卡不需要密碼嗎?還是說這個孫女士有特異功能,她如果真有特異功能,也看不上你這一萬塊錢了。

    為什麼會有人說現在的人越來越冷漠了,就是因為有這種人的出現,才讓我們不敢做好事,過度的消費社會的善舉,只會讓人們越來越冷漠。

  • 8 # 公文課堂

    人心不足蛇吞象。

    從小的教育就告訴我們,要知恩圖報。別人幫助了自己,當然要報答別人。就算對方並不要求,但這是我們的禮貌。即使是小忙我們也要說一聲謝謝。但這個故事中,這位失主不僅沒有答謝,更加是反咬一口勒索歸還手機的人。這樣的行為體現了這位失主的道德淪喪。

    這種行為更加是不值得提倡的。這樣不僅會讓一些心懷不軌的找到機會,讓更多的人被勒索,壞人也更加猖狂。而那些心地善良的人在施行善行的時候也會心有顧慮。這樣社會的風氣越來越不好。

    所以這種行為有關部門一定要嚴厲處罰。以儆效尤。讓那些心懷不軌的人無機可乘!

  • 9 # 源頭的風景

    看到這提問,就有疑惑,這不合常理,除非沒腦子的才會這樣做,仔細看了事件過程,依然有疑惑。

    過程如下:孫女士的父親在晨練途中撿到一部手機,想尋找失主卻發現手機沒電了。他就把手機帶回了家,在女兒的幫助下,他們聯絡上了失主。經過核實身份後,孫女士準備將手機郵寄給失主。失主非常感謝孫女士,並且還主動充了200元話費表達感激之情。孫女士一再推辭,但失主還是堅持。次日一大早,孫女士就把手機透過快遞給了失主。當天晚上,孫女士接到失主電話,聲稱自己放在手機裡的一張信用卡不見了,而現在已經被被消費了1萬元!失主要求孫女士把信用卡還給他,孫女士很無辜,她稱並沒有見過這張信用卡。和歸還手機時的千恩萬謝相比,對方的態度發生了360度大轉彎,失主表示,如果孫女士不歸還,將以盜竊的名義去派出所報案。

    縱觀事件過程,諸多的疑點,前面都是正常的,但事件的反轉,有點讓人措不著頭緒。

    手機裡的一張信用卡,這個描述可能是有問題的。1萬元被消費,應該是可以查詢消費記錄的。而失主,敢以盜竊的名義去派出所報案,這不像是訛詐。那有訛詐的還去報案的。

    這個事件過早的下結論很容易被打臉的,農夫與蛇標定是有問題的,至少是武斷的。

    這件事應該還有後繼。現在網路發達,利用網路引匯出對自己有利的聲音從而模糊事件真像的人是有不少的。喊冤的未必真冤。當然也可能在撿到手機的之前已經經過轉手了。這是可能的。信用卡已經被取走而扔了手機,又被孫女士撿到。從而中間產生了誤會。

    這一切還需要靜待警察的結果。

  • 10 # 陝西新華的槓精一枚

    作為非法律人士,筆者以為雙方應該先坐下來商談。失主告知索要一萬元的來龍去脈以及理由的正當性,“拾金不昧”者實言相告事實真相。如果其中有一方涉及敲詐,另一方面涉及咋騙,能夠透過民事途徑解決最好,實在不行那就應該由司法機關來處理,而不是私了解決。

    作為撿到手機的人,“拾金不昧”的行為值得讚賞;但是,關鍵是在其過程中有沒有趁機撈取油水。如果沒有任何不當行為,完全可以理直氣壯地透過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名譽,甚至可以狀告失主誹謗。如果自己確實有違法行為,應該主動到派出所自首,或者退還“贓款”以求失主寬大處理。

    作為失主,如果自己錢財根本沒有損失,那就不應該向人索要一萬元;如果確有手機上被轉賬出去的記錄,也必須拿出確實的證據來。透過索要錢財來解決問題,有悖於法紀法規。

    在法制中國的建設過程中,民眾的的法律意識急需加強。私了一些違規的事情,往往事與願違;非但沒有完滿解決問題,反而將事情搞得更加複雜。而且有可能將普通的民事糾紛,演化為刑事案件。

    從道德的角度分析,如果失主沒有任何損失,還要向“拾金不昧”者索要錢財,那就是太缺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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