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草根963369

    不應該把感情糾紛綁架到法律上!要的太少了!讓道德敗壞的男人,養不起,不敢養小三,才是糾正社會不良風氣的正確行為!

  • 2 # 申書豪律師

    談不上贊同,就像當事人諮詢如何起訴離婚,我通常都是先勸當事人冷靜,勸和不勸離是華人的傳統,這個傳統談不上多正確,但根源上還是提醒人們離婚雖然是兩個人的事,但也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除非當事人遭受家庭暴力、對方賭博、出軌且不知悔改等嚴重情形,我才不再勸說。

    吳與陳的事也一樣,雖是兩人之間的事可也牽扯了吳的原配和雙方的家庭,對簿公堂可能對吳的利益而言是最優方案,但對雙方來說感情的傷害只會更加深刻。

    不由得想起前些年,我曾喜歡的一名歌手針對出軌事件做的PPT...

  • 3 # 十年獨行

    贊同!本來我一直噴吳的,我轉變立場了,吳是受害者。吳給的小三報酬,無數漂亮女人願意排隊的!「再說,80%以上的有錢男人,不是包二奶就是在夜場會所出沒過,老吳,只是被曝光而已」

    吳給了陳很多了,在小三這個職業裡,陳的收穫是頂級的了!而且,陳除開一張整容的網紅臉,身材是沒有,沒胸沒臀,對不起吳那幾千萬投入!

  • 4 # Ally6008

    三或者想做三的:以後都像吳…這樣,我們沒法要錢了!吳…太渣了!養三的或者想養三的:讓這些女的知道做三不能使勁要錢了,以後都不願意做三了,我們去哪裡找三去?吳…太渣了!全國所有家庭的原配:幹得漂亮,就該這麼收拾三,吳…好樣的!國家抓個典型,讓那些三以及想做三的先學會做人吧!跟已婚大叔叫偷情,不叫談戀愛!讓養三的也看看代價!

  • 5 # 上級109

    用法律解決問題沒問題!但是如同釣魚執法,首先法律完全可以要求女方回來接受調查,在法律之前男方完全可以和女方溝通法律解決的問題,但是這種,公權力直接支招給金錢裙帶引蛇出洞……然後男的再落井下石……這不僅僅是渣,這是壞蛋啊!

  • 6 # 93672250832現實

    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個當然沒有錯,對任何人都應該支援。而吳秀波之所以被網友一邊倒的怒罵,是因為他無視道德倫理和底線,無情無義,甚至是絞盡腦汁,設計陷井,用引誘的方式來加害於當事人,這是不能被容忍的。

  • 7 # あ清水あ

    寧可讓自己的人設崩塌,不惜背上渣男惡名,秀波看來是不堪承受其苦了。這讓我想起了一段話,婚外情就像是尿床,溫暖一陣子,寒冷一被(輩)子!

  • 8 # 使用者閆雄

    不贊同,老婆和丈夫要錢反坐牢,結婚是國家規定的,在人類的本能當中同居就是夫妻,只是沒有結婚證而已,

    我認為兩個陌生人要錢敲詐才是犯法,而這明明知道他們有不正當關係還判刑,真的想不通,法律也不公平,

  • 9 # 莫言1571

    我們說我們是法制社會,有人依法辦事社會又有人議論紛紛,拿出道德,良心譴責人家。我們要走向文明就要依法辦事,守法尊法光榮,走法律程式值得提倡,即使是犯了錯違背了道德的事最終以法解決,也是知錯就改,起碼是停止犯錯,值得提倡!呼籲大家團結起來,共建文明法制社會!

  • 10 # wo135792468

    這個不是簡單敲詐的問題,是故意設局抓人的問題,是公安部找人的問題,是權力想一手遮天的問題,相處7年,不想給錢,她想曝光就讓她曝光,和成龍一樣說犯了男人都犯的錯就行了,為了自己的名聲心狠手辣把民事糾紛變成刑事案件就太可怕了。

  • 11 # 梅嶺絲絃1

    逼到最後沒耐何只有用法律了,吳也是動了不是辦法的辦法。至於形像也好,心嗜好也罷,男女各自擔待。至於女方背後有人出騷主意還真是把女方害慘了!但望吳曉波還能處於側忍,雙方和解了算了。這或許對人對己都還是一個路子,事情處理好了就撒訴,這個事情也就算了了算了,鬧事的不管時間長短總得有個了結,是吧?也算是個擦邊球,總歸咎於雙方的緣分也才有如今的現報。聽聽勸,和解了算了。

  • 12 # 使用者4798183750778

    用法律解決問題不是他本人的意願!應該是他老婆的意思,這也是殺雞給猴看,那些吳秀波身後的小四小五們!看看你們的下場!

  • 13 # 喜之郎208519054

    完全贊成,要不還有別的方法嗎?給錢?她沒完,己無法滿足她了。走黑道處理,犯法。對於這樣的人,只能走法律程式。具體到吳那裡,只能受道德面的責怪。但己無足輕重了。

  • 14 # clythhh

    他不是用法律解決問題,而是設計好陷阱,把一個不懂世事、被他玩弄7年現在欲"脫手"的小姑娘,用"誘姦"的方法把她弄進了看守所。相信隨著調查的深入,該進監獄的不是別人,而是吳秀波本人。

  • 15 # 手機使用者60208578082

    自己乾淨用法律解決問題一定贏!關鍵自己不利索,一般來說都是讓對方損失一千自損八百,吳這次是讓對方損失一千自損不可估量。

  • 16 # 牛小歪

    人權,包括走法律程式的權利。

  • 17 # 月在天外明

    贊同,官司可以贏,可是道德審判已經宣判了

  • 18 # MayMay8686

    看對於什麼事我個人認為有些殘忍……怎樣也是跟了你七年的女人,尤其感情上的糾結真的應該自己解決吧。

  • 19 # 老管子艾力

    可以,贏了官司,缺輸了人格

  • 20 # 老雁歸來

    對付貪得無厭之人,這是最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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