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註冊公用裝置工程師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⑵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參加註冊公用裝置工程師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⑷取得透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透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一)參加註冊公用裝置工程師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⑵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參加註冊公用裝置工程師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⑷取得透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透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後,累計從事公用裝置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