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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dhrfj

    業主作為個人在證據保留當面不會太注意,一般不可能會想到有一天要去特意的或者透過法律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作為另一方公司或集團他們都有相當法律工作者常年進行法律支援,在合同簽署或者其他事情的制定都會給自己留一個漏洞,說白了業主的義務寫的很明白,自己的很含糊,或者直接對自己有利,都是霸王條款。普通老百姓有的是不看有的是直接不懂或者無奈的簽字了事痛快。這對以後出現的糾紛來說已經給自己簽了賣身契了

  • 2 # 幸運無敵

    有些事,不能拿弱勢群體來說事。過去大家都是把過馬路的行人定義成了所謂的弱勢群體,結果現在怎樣?有多少路人就是憑著大家對弱勢群體的同情,用著我是弱勢群體的優勢而肆意橫穿馬路的?什麼交通規則,什紅燈停綠燈行根本不存在的,想怎麼過馬路就怎麼過馬路,他們為什麼會這樣?就是因為覺得自己是弱勢群體,拿弱勢群體說事。有多少的司機朋友為了躲避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人而發生交通事故的?又有多少所謂的弱勢群體的行人闖著紅燈指責正常行駛的朋友不給她讓路的?就是因為自己覺得自己是所謂的弱勢群體,所以就覺得,哪怕自己闖紅燈,司機也該得讓著他們。

    業主維權也是一樣,怎麼維權?不能拿著弱勢群體來說事。你得用法維權,用證據維權。

    我們口中天天喊著,物業公司這不講理了,那不合理了,可是到了最後卻又拿不出什麼有效的證據,只是覺得這麼做不合理了,在自己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因為證據不足而不予支援你了,你就又覺得物業公司有人了。

    我們有的業主,甚至是用不交物業費等的的行為來抵制他自己認為物業公司不合理的行為,這樣首先就讓自己變成了違法的,還是證據確鑿的。那麼你首先違反了相關規定,你的維權行為怎麼能得到法律上支援?你們看看,那些因為不繳納物業費而引起的官司,有幾個是能贏的?相反,你看那些起訴物業公司最後贏了的,又有幾個不是透過自己合法的行為贏得官司的?

    所以,我們首先得要懂相關法規,要用正確合法的途徑去維護自己的權利。只要是我們廣大業主,懂法、用法、用證據的去維護自己的權益,那麼相信最後會維護好自己的權益。

    物業公司只是一個合法的服務公司,沒有大家想象當中的那樣龐大。之所以很多業主覺得維權難,也正是因為有些無良的物業公司利用了業主們不擅長用法,用合理的途徑去解決問題,以至於我們的業主在維權時失去了合理的優勢。物業公司就是一個非常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公司,只是遇到了不擅長用法律維護權益的業主。物業公司不可怕,只要大家能懂得維權的有效途徑,運用好小區業委會的有效職能,運用法律維權,其實沒有大家想象當中那樣難。業主維權要用法律維權,要用證據維權,要運用好業委會職能維權。

  • 3 # 氿渢

    因為你們所認為的正當、合法權益只是你認為的,並不一定真是這麼回事,為啥現在物業告業主欠費基本都能勝訴,除去不太好收集證據的原因外,很大原因是確實業主的主張缺乏法律依據。

  • 4 # 天地人和愛

    因為弱勢群體中多一是不如少一事思想的人太多,不願意去趟這波渾水!於是乎物業就更加肆無忌憚,反正總是有這麼一群業主妥協……

  • 5 # a5a0

    政府管理沒跟上的短板,一個廣闊的天地。亂象已經滋生顯現,設立政府直管機構迫在眉睫!收費高不辦事,矛盾越來越多,越來越大!

  • 6 # 笨蛋86197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是當下社會基層的核心寫照,為人民服務旁邊去,白貓黑貓逮到老鼠就是好貓,好人壞人能創收就是好人,

  • 7 # 弦悅992

    車位費要用一部分來補償沒有車的業主,這樣才公平,體現共有性質。因為車輛佔據著一定空間,使小區擁擠,影響無車業主活動空間。另外,車輛整天整夜噴發嗅氣,無車業主深受其害。固此,拿部分車位費補償無車業主是合情合理的!!

  • 8 # 說天評地鹽城哥

    看到這話真的挺搞笑的。一個幾千上萬人的小區,業主權益卻能夠被十幾個二十幾個人的物業公司給侵犯了,結果,業主還無能為力,都覺得自己被物業欺負了,還無法維權。可現實真的是這樣嗎?

    首先,不管是《物權法》還是《物業管理條例》,都明確規定了小區的主人是業主,物業公司是被業主招來服務於小區的。這個主體資格一直是有明確的法律定位。

    第二,物業公司的服務都是有《物業服務合同》來進行規定的。可是,真正能夠執行物業服務合同的公司並不多,衛生不乾淨,綠化無人管,垃圾不及時,公共設施壞了沒人及時修理等。但是,又有多少人進行了維權?

    第三,業主就是一盤散沙,一個自私自利的團體組成的結合體。本身就沒有凝聚力,各自為政,都是一個“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態,都在寄希望別人能夠去維權,然後自己坐收漁翁之利。物業公司也就利用了業主的這個心態,我就坑你怎麼了?

    第四,在明知自己權益被侵害時,業主有沒有推舉出一個強有力的業主代表,然後大家能夠跟隨這個代表一起維權?當業主代表起來維權時,更多的是質疑維權的初心,用一句“無利不起早”“業委會比物業更貪”“他們就是不相交物業費”等來分化自己的組織,打擊大家維權的信心。

    第五,當權益被侵害時,業主有沒有團結起來,前往各主管單位進行投訴維權,強烈要求嚴懲物業的不法行為,追究同盟者的責任。業主代表真的需要支援的時候,可以說絕大部分業主消失不見了,久而久之,也沒有人願意維權了。

    業主能夠精誠團結,那麼物業自然不敢胡作非為,有關主管單位自然也不敢敷衍了事。話說,一個小區如果所有的業主都去維權,還有任何單位敢不嚴肅處理?縱然想包庇物業公司,恐怕看著黑壓壓的業主人群,也只能秉公辦理了。

    因此,不要說業主是弱勢群體,業主被物業欺壓欺詐的今天,都是業主的自私自利造成的。有關主管單位的縱容,也是業主的冷漠自私造就的。業主真的團結了,還有誰敢侵害業主的利益呢?

    一個團結的小區,業委會將會是帶領大家維權的核心組織也是唯一的合法組織。那些抹黑業委會的人們,請你們捫心自問,你真的為小區維權出力過嗎?那些有私心的業主委員會成員,真的能敵得過全小區業主的意見,在全小區業主的監督下,還有人敢為非作歹嗎?

    如果認同作者觀點請贊並關注,我們會有更多的共鳴。

  • 9 # 曾經在

    業主唯一能平等與物管對話的,只有業委會。只有成立真正為業主服務的業委會,業主與物管的利益才能達到平衡。但成立業委會,往往有看不見的黑手在阻撓,試問一下,全國biguiyuan那麼多的小區,有一個業委會嗎?

  • 10 # dzy2257

    一是無監管人和部門;二是它們無上一級的領導單位;三是小區的幾個組織再同流合汙;四是小區的居民想法、需求、觀點不一致,導致涉及公共的事情無人管。要管的話,即傷神、弄不好還可能搞得自己很難看,涉及到自己的事一木難成林,一個人講了,它們要不,不理睬、要不推委。我已經講過,一個人不可能為一點小事或集體的事去起訴物業,所以業主們有理無處講,合法權力無法得到維護,業主們只有忍耐。

  • 11 # 金輝物業真髒

    物業公司收業主的錢中的一部分早就包肉包子扔給有關人員咯,業主當然就是投訴無門了。

  • 12 # 朝行天下3

    有些業主,是物業幹不好,物業費不交;物業幹好了也不交。這物業能有積極性嗎?

  • 13 # 使用者6523858795685

    物業不剷除,老百姓不可能有幸福的生活!社會不可能和諧!

  • 14 # AAA尚美裝飾

    物業就是社會毒瘤必須剷除,全國業主團結抵制黑惡勢力性質物業犯罪團伙

  • 15 # 泡泡887799

    因為可能沒設及到這些人的利益,這些人就是一條狗

  • 16 # 輕音452

    有多少小區開過物業大會,我指的是每家一個人到場的形式。

  • 17 # 觀天下省吾身

    很簡單的問題,被業主掏腰包供養的物業實質變成小區的政府。

  • 18 # A水參

    物業公司一直就是在欺騙業主。

  • 19 # 使用者5501429792

    要不是政府在物業背後支援著,他們能這麼囂張嗎,好好查查吧

  • 20 # Adam72460801

    奴性的具體體現!不團結!距離公民素質相差遙遠 才放任物業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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