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孔子說:“侍奉父母,[如果他們要幹錯事,]就要和顏悅色、輕言細語地勸說。如果他們不願聽從自己的意見,還是要恭恭敬敬,但不能違背道理,為他們操勞,也不要怨恨。” 大學者朱熹曰:“此章與《內則》之言相表裡。幾,微也。微諫,所謂‘父母有過,下氣怡色,柔聲以諫’也。見志不從,又敬不違,所謂‘諫若不入,起敬起孝,悅則復諫’也。勞而不怨,所謂‘與其得罪於鄉、黨、州、閭,寧熟諫。父母怒不悅,而撻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也。” 使徒保羅說:“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西3:20) 我主耶穌基督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7) 張國堂說:“如果你父親叫你作的事違背了耶穌基督的教訓,則你不可聽從你父親的命令。因為你不可愛你的父親過於愛住耶穌基督。莫從父之惡,這也是孝。因為你如果你不從父之惡,你仍然是義人,你就能為你父親向天主上帝禱告;如果你從了你父親之惡,你的禱告就無效,你就不能為你父親禱告了。因此,不從父之惡,是孝。當然,絕大多數父親不會叫兒子作惡,但也有惡人作父親叫兒子作惡。” 張國堂說:“托克維爾說:‘每個人都是其自己的私人利益的最高裁判者。’天主上帝賦予每個健康的成年人以自由意志,同時賦予他必要的智慧來管理他自己的私人利益。因此,作父母的不應該干涉成年兒女的信仰、婚姻和事業。作父母的也無權支配兒女的財產。” 張國堂說:“父母應當慈愛,不可為顧自己的面子而使兒女受屈,更不可為顧全自己的面子而犧牲兒女的幸福。”
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孔子說:“侍奉父母,[如果他們要幹錯事,]就要和顏悅色、輕言細語地勸說。如果他們不願聽從自己的意見,還是要恭恭敬敬,但不能違背道理,為他們操勞,也不要怨恨。” 大學者朱熹曰:“此章與《內則》之言相表裡。幾,微也。微諫,所謂‘父母有過,下氣怡色,柔聲以諫’也。見志不從,又敬不違,所謂‘諫若不入,起敬起孝,悅則復諫’也。勞而不怨,所謂‘與其得罪於鄉、黨、州、閭,寧熟諫。父母怒不悅,而撻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也。” 使徒保羅說:“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恐怕他們失了志氣。”(西3:20) 我主耶穌基督說:“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0:37) 張國堂說:“如果你父親叫你作的事違背了耶穌基督的教訓,則你不可聽從你父親的命令。因為你不可愛你的父親過於愛住耶穌基督。莫從父之惡,這也是孝。因為你如果你不從父之惡,你仍然是義人,你就能為你父親向天主上帝禱告;如果你從了你父親之惡,你的禱告就無效,你就不能為你父親禱告了。因此,不從父之惡,是孝。當然,絕大多數父親不會叫兒子作惡,但也有惡人作父親叫兒子作惡。” 張國堂說:“托克維爾說:‘每個人都是其自己的私人利益的最高裁判者。’天主上帝賦予每個健康的成年人以自由意志,同時賦予他必要的智慧來管理他自己的私人利益。因此,作父母的不應該干涉成年兒女的信仰、婚姻和事業。作父母的也無權支配兒女的財產。” 張國堂說:“父母應當慈愛,不可為顧自己的面子而使兒女受屈,更不可為顧全自己的面子而犧牲兒女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