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橫駛區調整
(一)撤銷寶塔洲橫駛區、陸溪口中港橫駛區。
(二)撤銷襪子灣橫駛區;尺八口橫駛區調整為全年適用,範圍為尺八口#6紅浮至以上500米(長江中游航道里程256-256.5千米)。
(三)調整烏龜洲橫駛區位置,範圍為46號過河標至以下500米(長江中游航道里程316.5-317千米)。
(四)變更方家夾橫駛區為外倒岔橫駛區,範圍為48號過河標上下各500米(長江中游航道里程335-336千米)。
(五)變更下三合垸橫駛區為老關上橫駛區,範圍為52號過河標至以下500米(長江中游航道里程358.7-359.2千米)。
(六)調整楊林磯橫駛區位置:當楊林磯至筲箕子沿岸槽為主航道時,為楊林磯航道站碼頭至以上500米(長江中游航道里程483-483.5千米);當楊林磯橫槽為主航道時,為72號過河標上下各500米(長江中游航道里程482-483千米)。
(七)變更王家渡橫駛區參照物名稱,為#18-丁(莫家河)沿岸標上下各500米(長江中游航道里程122.5-123.5千米)。
(八)變更大灣橫駛區參照物名稱,為31號過河標至以下1000米(長江中游航道里程241-242千米)。
二、單向通航航段調整
(一)撤銷宜都單向通航航段,該航段實施全年雙向通航,船舶各自靠右航行。
(二)變更萊家鋪單向通航航段起止點名稱,起點為方家夾(長江中游航道里程340千米),止點為#48-3(南河口)沿岸標(長江中游航道里程342千米)。
(三)變更石首單向通航航段起止點名稱,起點為石首航道站碼頭(長江中游航道里程387千米),止點為石首彎道紅燈船(長江中游航道里程390千米)。
三、停泊區調整
(一)撤銷鋪子灣、方家夾、新廠、劉巷、關洲停泊區。
(二)設定林角佬停泊區,範圍為長江中游航道里程251-253千米,右岸。
(三)調整大埠街停泊區為大埠街下停泊區(範圍為長江中游航道里程512-512.3千米,左岸,供危險品船舶停泊)和大埠街上停泊區(範圍為長江中游航道里程512.5—513.6千米,左岸)。
(四)設定枝江四碼頭停泊區,範圍為長江中游航道里程535-535.3千米,左岸。
(五)調整昌門溪停泊區為昌門溪下停泊區(範圍為長江中游航道里程544.5-544.8千米,右岸,供危險品船舶停泊)和昌門溪上停泊區(範圍為長江中游航道里程545-546千米,右岸)。
(六)調整松滋口北停泊區為羅家河停泊區,範圍為長江中游航道里程555.5-556.5千米,左岸,供危險品船舶停泊。
(七)調整關洲尾停泊區範圍,為長江中游航道里程557-560千米,左岸。
(八)設定沙磧坪停泊區,範圍為長江中游航道里程571.5-573千米,左岸,枝城水位8米以上停止使用。
(九)調整古老背停泊區適用時間為全年。
(十)調整臨江坪停泊區範圍,為長江中游航道里程614.5—617千米、617.2——617.5千米,左岸。
本通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橫駛區調整
(一)撤銷寶塔洲橫駛區、陸溪口中港橫駛區。
(二)撤銷襪子灣橫駛區;尺八口橫駛區調整為全年適用,範圍為尺八口#6紅浮至以上500米(長江中游航道里程256-256.5千米)。
(三)調整烏龜洲橫駛區位置,範圍為46號過河標至以下500米(長江中游航道里程316.5-317千米)。
(四)變更方家夾橫駛區為外倒岔橫駛區,範圍為48號過河標上下各500米(長江中游航道里程335-336千米)。
(五)變更下三合垸橫駛區為老關上橫駛區,範圍為52號過河標至以下500米(長江中游航道里程358.7-359.2千米)。
(六)調整楊林磯橫駛區位置:當楊林磯至筲箕子沿岸槽為主航道時,為楊林磯航道站碼頭至以上500米(長江中游航道里程483-483.5千米);當楊林磯橫槽為主航道時,為72號過河標上下各500米(長江中游航道里程482-483千米)。
(七)變更王家渡橫駛區參照物名稱,為#18-丁(莫家河)沿岸標上下各500米(長江中游航道里程122.5-123.5千米)。
(八)變更大灣橫駛區參照物名稱,為31號過河標至以下1000米(長江中游航道里程241-242千米)。
二、單向通航航段調整
(一)撤銷宜都單向通航航段,該航段實施全年雙向通航,船舶各自靠右航行。
(二)變更萊家鋪單向通航航段起止點名稱,起點為方家夾(長江中游航道里程340千米),止點為#48-3(南河口)沿岸標(長江中游航道里程342千米)。
(三)變更石首單向通航航段起止點名稱,起點為石首航道站碼頭(長江中游航道里程387千米),止點為石首彎道紅燈船(長江中游航道里程390千米)。
三、停泊區調整
(一)撤銷鋪子灣、方家夾、新廠、劉巷、關洲停泊區。
(二)設定林角佬停泊區,範圍為長江中游航道里程251-253千米,右岸。
(三)調整大埠街停泊區為大埠街下停泊區(範圍為長江中游航道里程512-512.3千米,左岸,供危險品船舶停泊)和大埠街上停泊區(範圍為長江中游航道里程512.5—513.6千米,左岸)。
(四)設定枝江四碼頭停泊區,範圍為長江中游航道里程535-535.3千米,左岸。
(五)調整昌門溪停泊區為昌門溪下停泊區(範圍為長江中游航道里程544.5-544.8千米,右岸,供危險品船舶停泊)和昌門溪上停泊區(範圍為長江中游航道里程545-546千米,右岸)。
(六)調整松滋口北停泊區為羅家河停泊區,範圍為長江中游航道里程555.5-556.5千米,左岸,供危險品船舶停泊。
(七)調整關洲尾停泊區範圍,為長江中游航道里程557-560千米,左岸。
(八)設定沙磧坪停泊區,範圍為長江中游航道里程571.5-573千米,左岸,枝城水位8米以上停止使用。
(九)調整古老背停泊區適用時間為全年。
(十)調整臨江坪停泊區範圍,為長江中游航道里程614.5—617千米、617.2——617.5千米,左岸。
本通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