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業危險源的辨識
1
、
高空作業施工人員墜落
導致高空作業人員墜落有二種方式:
一種是導致
傷者高空墜落原因不是由於物質不穩定而引起,
而是傷者本人身體失穩造成墜落
稱為直接高空墜落,
另一種是由於物質變形、
移位、
打擊使身體失穩而導致墜落。
1.2
直接高空墜落表現形式
(
)行走中被障礙物所絆而失足。
2
)在腳手架、爬梯上下攀爬失手而墜落。
3
)在管道、小梁行走時腳步不穩(如打滑、踩空)身體失控墜落。
1.3
直接高空墜落原因
)高空作業思想不集中或開玩笑、追逐、嬉鬧。
)酒後進行登高作業。
)因睡眠、休息不足而精神不振。
4
)現場孔洞及高處邊緣缺乏欄杆或蓋板。
5
)高空作業不戴工具袋手抓物件而失足墜落。
6
)高空作業不扎安全帶。
1.4
間接高空墜落表現方式
)踩中易滾動或不穩定物件而墜落。
)操作中用力過猛或猛拉猛甩不受力物件。
)腳手架上的腳手板、架子管因變形、斷裂而失穩導致人員墜落。
)工作中梯子折斷或在傾倒下導致人員墜落。
)觸電、物件打擊或其他方式導致人員墜落。
1.5
間接高空墜落原因
)高空作業地點無欄杆。
)通道上擺放過多物品。
)操作人員操作不當。
)腳手架不按規定搭設,梯子擺放不穩。
、高空落物傷人事故
)起重機械超重或誤操作造成機械損壞、傾倒、吊件墜落。
)各種起重機具(鋼絲繩、卸卡等)因承載力不夠而被拉斷或折斷導致
落物。
)用於承重的平臺承載力不夠而使物件墜落。
)起吊過程吊物上零星物件沒有綁紮或清理而墜落。
)高空作業時拉電源線或皮管時將零星物件拖帶墜落或行走時將物件碰
落。
)在高空持物行走或傳遞物品時失手將物件跌落。
7
)在高處切割物件材料時無防墜落措施。
8
)向下拋擲物件。
、高空作業施工的安全要求
)
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
患有精神病、
癲癇病及患有高血壓、
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症的人員,
不準參加高處作業。
凡發現工作人員有
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
)高處作業均須先搭建腳手架或採取防止墜落措施,方可進行。
)在立柱、蓋梁、箱梁、高邊坡以及其他危險的邊沿進行工作,臨空一
面應裝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杆,否則,工作人員須使用安全帶。
)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杆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
1.5m
時,
必須使用安全帶或採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
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高處作業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
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髮生事故。
)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通行
或逗留,
工作地點下面應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
防止落物傷人。
如在格柵
式的平臺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繫牢後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
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9
)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
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0
)在
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
天高處作業。
11
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進行工作。
為了防止誤登,
必要時要在不堅
固的結構物處掛上警告牌。
、高空作業的安全防控措施
4.1
、防止高空作業人員墜落的安全防控措施
)高空作業場所禁止非施工人員進入。
)腳手架搭設符合規程要求並經常檢查維修,作業前先檢查穩定性。
)高空作業人員應衣著輕便,穿軟底鞋。
)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高血壓、心臟病及酒後、精神不振者嚴禁從事
高空作業。
)高空作業地點必須有安全通道,通道不得堆放過多物件,垃圾和廢料
及時清理運走。
)距地面
米及
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將安全帶掛
在上方牢固可靠處,高度不低於腰部。
)遇有六級以上大風及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高空作業。
)嚴禁人隨吊物一起上落,吊物未放穩時不得攀爬。
)高空行走、攀爬時嚴禁手持物件。
)垂直作業時,必須使用差速保護器和垂直自鎖保險繩。
)及時清理腳手架上的工件和零散物品。
4.2
、防止高空落物傷人安全措施
)對於重要、大件吊裝必須制定詳細吊裝施工技術措施與安全措施,並
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配置專職安全人員監護。
)非專業起重工不得從事起吊作業。
)各個承重臨時平臺要進行專門設計並核算其承載力,焊接時由專業焊
工施焊並經檢查合格後才允許使用。
)起吊前對吊物上雜物及小件物品清理或綁紮。
)從事高空作業時必須佩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綁上保險繩。
)加強高空作業場所及腳手架上小件物品清理、存放管理,做好物件防
墜措施。
)上下傳遞物件時要用繩傳遞,不得上下拋擲,傳遞小型工件、工具時
使用工具袋。
)儘量避免交叉作業,拆架或起重作業時,作業區域設警戒區,嚴禁無
關人員進入。
)切割物件材料時應有防墜落措施。
)起吊零散物品時要用專用吊具進行起吊。
、高空作業安全保障措施
5.1
、基本要求
)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要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
)高處作業必須按規程搭設安全網;作業人員佩帶安全帽、安全帶等防
護用具。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精力集中,不得嬉鬧,酒後嚴禁高處作業。
)工具要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隨時
清掃乾淨;
拆卸下的物件及餘料和廢料均要及時清理運走,
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
丟棄。高處作業所有料具應放置穩妥,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嚴禁人員跟隨起重物上下。
)高處作業採用統一規程的訊號等與地面聯絡。
)高處作業時應與輸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遇有惡劣天氣停止作業。
)上、下交叉作業必須採取隔離措施。
)防護用品穿戴整齊,褲腳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
要佩戴有足夠強度的安全帶。
)夜間不宜進行高處作業。
)遇有六及風力時,禁止露天高處作業。
5.2
、高處作業安全防護
5.2.1
、攀登作業安全防護
)攀登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移動式梯子,均按現行的國家
標準驗收其質量。
)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
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
30cm
為宜,並不得
有缺檔。摺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
35°~45°為宜,絞鏈必須牢固,並有可靠的
拉撐措施。
)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以
5m
為界宜,超出
2m
,加設
護籠,超過
8m
,設定梯間休息平臺。
)作業人員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不得手
持器物。
)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重量
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6.2.2
、懸空作業安全防護
)懸空作業處有牢靠的立足處,並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欄杆或
其它安全設施。
)懸空作業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裝置。均需經過
技術科驗證後方可使用。
)吊裝中的大模板、預製構件以等面板上,嚴禁站人和行走。
)支模板應按規定的工藝進行,嚴禁在連線件和支撐件上攀登上下,並
嚴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裝、拆模板。支設高度在
3m
以上的柱模板四周應設斜撐,
並設立操作平臺。
)綁紮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時,搭設腳手架和馬凳。綁紮立柱和蓋梁鋼
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綁紮
以上的墩柱鋼筋,必須搭
設操作平臺。
)澆注離地
以上結構時,設操作平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件
上操作。
)特殊情況下如無可靠的安全設施,必須繫好安全帶並扣好保險鉤。
)預應力張拉區域應標示明顯的安全標誌,禁止非操作人員進入。張拉
的兩端必須設定擋板。擋板距所張拉鋼筋的端部
~
,且應高出最上一組
張拉筋
0.5m
,其寬度應距張拉鋼筋兩外側各
1m
。
)進行預應力張拉時,要搭設站立操作人員和設定張拉裝置用的牢固可
靠的腳手架或操作平臺。
雨天張拉時,
還要架設防雨篷。
孔道灌漿要按預應力張
拉安全設施的有關規定進行。
進行高空焊接,
氣割時事先清理火星飛濺範圍內的易燃,
易燃物或採
取可靠的隔離措施才能施工。
高空作業危險源的辨識
1
、
高空作業施工人員墜落
導致高空作業人員墜落有二種方式:
一種是導致
傷者高空墜落原因不是由於物質不穩定而引起,
而是傷者本人身體失穩造成墜落
稱為直接高空墜落,
另一種是由於物質變形、
移位、
打擊使身體失穩而導致墜落。
1.2
直接高空墜落表現形式
(
1
)行走中被障礙物所絆而失足。
(
2
)在腳手架、爬梯上下攀爬失手而墜落。
(
3
)在管道、小梁行走時腳步不穩(如打滑、踩空)身體失控墜落。
1.3
直接高空墜落原因
(
1
)高空作業思想不集中或開玩笑、追逐、嬉鬧。
(
2
)酒後進行登高作業。
(
3
)因睡眠、休息不足而精神不振。
(
4
)現場孔洞及高處邊緣缺乏欄杆或蓋板。
(
5
)高空作業不戴工具袋手抓物件而失足墜落。
(
6
)高空作業不扎安全帶。
1.4
間接高空墜落表現方式
(
1
)踩中易滾動或不穩定物件而墜落。
(
2
)操作中用力過猛或猛拉猛甩不受力物件。
(
3
)腳手架上的腳手板、架子管因變形、斷裂而失穩導致人員墜落。
(
4
)工作中梯子折斷或在傾倒下導致人員墜落。
(
5
)觸電、物件打擊或其他方式導致人員墜落。
1.5
間接高空墜落原因
(
1
)高空作業地點無欄杆。
(
2
)通道上擺放過多物品。
(
3
)操作人員操作不當。
(
4
)腳手架不按規定搭設,梯子擺放不穩。
2
、高空落物傷人事故
(
1
)起重機械超重或誤操作造成機械損壞、傾倒、吊件墜落。
(
2
)各種起重機具(鋼絲繩、卸卡等)因承載力不夠而被拉斷或折斷導致
落物。
(
3
)用於承重的平臺承載力不夠而使物件墜落。
(
4
)起吊過程吊物上零星物件沒有綁紮或清理而墜落。
(
5
)高空作業時拉電源線或皮管時將零星物件拖帶墜落或行走時將物件碰
落。
(
6
)在高空持物行走或傳遞物品時失手將物件跌落。
(
7
)在高處切割物件材料時無防墜落措施。
(
8
)向下拋擲物件。
3
、高空作業施工的安全要求
(
1
)
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
患有精神病、
癲癇病及患有高血壓、
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症的人員,
不準參加高處作業。
凡發現工作人員有
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
(
2
)高處作業均須先搭建腳手架或採取防止墜落措施,方可進行。
(
3
)在立柱、蓋梁、箱梁、高邊坡以及其他危險的邊沿進行工作,臨空一
面應裝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杆,否則,工作人員須使用安全帶。
(
4
)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杆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
1.5m
時,
必須使用安全帶或採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
5
)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
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
6
)高處作業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
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髮生事故。
(
7
)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通行
或逗留,
工作地點下面應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
防止落物傷人。
如在格柵
式的平臺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
8
)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繫牢後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
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
9
)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
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
10
)在
6
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
天高處作業。
(
11
)
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進行工作。
為了防止誤登,
必要時要在不堅
固的結構物處掛上警告牌。
4
、高空作業的安全防控措施
4.1
、防止高空作業人員墜落的安全防控措施
(
1
)高空作業場所禁止非施工人員進入。
(
2
)腳手架搭設符合規程要求並經常檢查維修,作業前先檢查穩定性。
(
3
)高空作業人員應衣著輕便,穿軟底鞋。
(
4
)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高血壓、心臟病及酒後、精神不振者嚴禁從事
高空作業。
(
5
)高空作業地點必須有安全通道,通道不得堆放過多物件,垃圾和廢料
及時清理運走。
(
6
)距地面
1.5
米及
1.5
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將安全帶掛
在上方牢固可靠處,高度不低於腰部。
(
7
)遇有六級以上大風及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高空作業。
(
8
)嚴禁人隨吊物一起上落,吊物未放穩時不得攀爬。
(
9
)高空行走、攀爬時嚴禁手持物件。
(
10
)垂直作業時,必須使用差速保護器和垂直自鎖保險繩。
(
11
)及時清理腳手架上的工件和零散物品。
4.2
、防止高空落物傷人安全措施
(
1
)對於重要、大件吊裝必須制定詳細吊裝施工技術措施與安全措施,並
有專人負責,統一指揮,配置專職安全人員監護。
(
2
)非專業起重工不得從事起吊作業。
(
3
)各個承重臨時平臺要進行專門設計並核算其承載力,焊接時由專業焊
工施焊並經檢查合格後才允許使用。
(
4
)起吊前對吊物上雜物及小件物品清理或綁紮。
(
5
)從事高空作業時必須佩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綁上保險繩。
(
6
)加強高空作業場所及腳手架上小件物品清理、存放管理,做好物件防
墜措施。
(
7
)上下傳遞物件時要用繩傳遞,不得上下拋擲,傳遞小型工件、工具時
使用工具袋。
(
8
)儘量避免交叉作業,拆架或起重作業時,作業區域設警戒區,嚴禁無
關人員進入。
(
9
)切割物件材料時應有防墜落措施。
(
10
)起吊零散物品時要用專用吊具進行起吊。
5
、高空作業安全保障措施
5.1
、基本要求
(
1
)高處作業中所用的物料,均要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
(
2
)高處作業必須按規程搭設安全網;作業人員佩帶安全帽、安全帶等防
護用具。
(
3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精力集中,不得嬉鬧,酒後嚴禁高處作業。
(
4
)工具要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隨時
清掃乾淨;
拆卸下的物件及餘料和廢料均要及時清理運走,
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
丟棄。高處作業所有料具應放置穩妥,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
5
)嚴禁人員跟隨起重物上下。
(
6
)高處作業採用統一規程的訊號等與地面聯絡。
(
7
)高處作業時應與輸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遇有惡劣天氣停止作業。
(
8
)上、下交叉作業必須採取隔離措施。
(
9
)防護用品穿戴整齊,褲腳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
要佩戴有足夠強度的安全帶。
(
10
)夜間不宜進行高處作業。
(
11
)遇有六及風力時,禁止露天高處作業。
5.2
、高處作業安全防護
5.2.1
、攀登作業安全防護
(
1
)攀登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移動式梯子,均按現行的國家
標準驗收其質量。
(
2
)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有固定措施。
(
3
)立梯工作角度以
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
30cm
為宜,並不得
有缺檔。摺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
35°~45°為宜,絞鏈必須牢固,並有可靠的
拉撐措施。
(
4
)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以
5m
為界宜,超出
2m
,加設
護籠,超過
8m
,設定梯間休息平臺。
(
5
)作業人員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上下梯子時,必須面向梯子,且不得手
持器物。
(
6
)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重量
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6.2.2
、懸空作業安全防護
(
1
)懸空作業處有牢靠的立足處,並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欄杆或
其它安全設施。
(
2
)懸空作業所用的索具、腳手板、吊籃、吊籠、平臺等裝置。均需經過
技術科驗證後方可使用。
(
3
)吊裝中的大模板、預製構件以等面板上,嚴禁站人和行走。
(
4
)支模板應按規定的工藝進行,嚴禁在連線件和支撐件上攀登上下,並
嚴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裝、拆模板。支設高度在
3m
以上的柱模板四周應設斜撐,
並設立操作平臺。
(
5
)綁紮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時,搭設腳手架和馬凳。綁紮立柱和蓋梁鋼
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綁紮
3m
以上的墩柱鋼筋,必須搭
設操作平臺。
(
6
)澆注離地
2m
以上結構時,設操作平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件
上操作。
(
7
)特殊情況下如無可靠的安全設施,必須繫好安全帶並扣好保險鉤。
(
8
)預應力張拉區域應標示明顯的安全標誌,禁止非操作人員進入。張拉
的兩端必須設定擋板。擋板距所張拉鋼筋的端部
1.5m
~
2m
,且應高出最上一組
張拉筋
0.5m
,其寬度應距張拉鋼筋兩外側各
1m
。
(
9
)進行預應力張拉時,要搭設站立操作人員和設定張拉裝置用的牢固可
靠的腳手架或操作平臺。
雨天張拉時,
還要架設防雨篷。
孔道灌漿要按預應力張
拉安全設施的有關規定進行。
(
10
)
進行高空焊接,
氣割時事先清理火星飛濺範圍內的易燃,
易燃物或採
取可靠的隔離措施才能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