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報關單隻允許填報一個備案號。 具體填報要求如下: 1、加工貿易合同項下貨物,除少量低價值輔料按規定不使用《登記手冊》的外,必須在報關單備案號欄目填報《登記手冊》的十二位編碼。 加工貿易成品憑《徵免稅證明》轉為享受減免稅進口貨物的,進口報關單填報《徵免稅證明》編號,出口報關單填報《登記手冊》編號。 2、凡涉及減免稅備案審批的報關單,本欄目填報《徵免稅證明》編號,不得為空; 3、無備案審批檔案的報關單,本欄目免予填報。 備案號長度為12位,其中第1位是標記程式碼。備案號的標記程式碼必須與“貿易方式”及“徵免性質”欄目相協調,例如:貿易方式為來料加工,徵免性質也應當是來料加工,備案號的標記程式碼應為“B”。五、進口日期/出口日期 進口日期指運載所申報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的日期。本欄目填報的日期必須與相應的運輸工具進境日期一致。 出口日期指運載所申報貨物的運輸工具辦結出境手續的日期。本欄目供海關列印報關單證明聯用。預錄入報關單及EDI報關單均免於填報。 無實際進出境的報關單填報辦理申報手續的日期。 本欄目為6位數,順序為年、月、日各2位。六、申報日期 指海關接受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申請辦理貨物進(出)口手續的日期。 預錄入及EDI報關單填報向海關申報的日期,與實際情況不符時,由審單關員按實際日期修改批註。 本欄目為6位數,順序為年、月、日各2位。七、經營單位 經營單位指對外簽訂並執行進出口貿易合同的中國境內企業或單位。 本欄目應填報經營單位名稱及經營單位編碼。經營單位編碼為十位數字,指進出口企業在所在地主管海關辦理註冊登記手續時,海關給企業設定的註冊登記編碼。 特殊情況下確定經營單位原則如下: 1、援助、贈送、捐贈的貨物,填報直接接受貨物的單位。 2、進出口企業之間相互代理進出口,或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委託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代理進出口的,填報代理方。
一份報關單隻允許填報一個備案號。 具體填報要求如下: 1、加工貿易合同項下貨物,除少量低價值輔料按規定不使用《登記手冊》的外,必須在報關單備案號欄目填報《登記手冊》的十二位編碼。 加工貿易成品憑《徵免稅證明》轉為享受減免稅進口貨物的,進口報關單填報《徵免稅證明》編號,出口報關單填報《登記手冊》編號。 2、凡涉及減免稅備案審批的報關單,本欄目填報《徵免稅證明》編號,不得為空; 3、無備案審批檔案的報關單,本欄目免予填報。 備案號長度為12位,其中第1位是標記程式碼。備案號的標記程式碼必須與“貿易方式”及“徵免性質”欄目相協調,例如:貿易方式為來料加工,徵免性質也應當是來料加工,備案號的標記程式碼應為“B”。五、進口日期/出口日期 進口日期指運載所申報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的日期。本欄目填報的日期必須與相應的運輸工具進境日期一致。 出口日期指運載所申報貨物的運輸工具辦結出境手續的日期。本欄目供海關列印報關單證明聯用。預錄入報關單及EDI報關單均免於填報。 無實際進出境的報關單填報辦理申報手續的日期。 本欄目為6位數,順序為年、月、日各2位。六、申報日期 指海關接受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申請辦理貨物進(出)口手續的日期。 預錄入及EDI報關單填報向海關申報的日期,與實際情況不符時,由審單關員按實際日期修改批註。 本欄目為6位數,順序為年、月、日各2位。七、經營單位 經營單位指對外簽訂並執行進出口貿易合同的中國境內企業或單位。 本欄目應填報經營單位名稱及經營單位編碼。經營單位編碼為十位數字,指進出口企業在所在地主管海關辦理註冊登記手續時,海關給企業設定的註冊登記編碼。 特殊情況下確定經營單位原則如下: 1、援助、贈送、捐贈的貨物,填報直接接受貨物的單位。 2、進出口企業之間相互代理進出口,或沒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委託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代理進出口的,填報代理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