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立制約的關係升與降,明與暗,上與下,動與靜,寒與熱都是對立相反的。這種相反對立導致相互制約的關係。如上升的勢力要受到下降的勢力牽制,下降的勢力也要受到上升的勢力牽制。其他對立事物也都同樣存在這種相互制約的關係,沒有制約同樣會失去陰陽的平衡。(二)互根互用的關係陰或陽任何一方都不能脫離對方而單獨存在,沒有上也就無所謂下,沒有陰也就無所謂陽,每一方都以相對的另一方為存在條件,這種關係稱為“陰陽互根”。陰陽學說還認為陰與陽存在著互生的關係。可以用人體之陰精和陽氣的互生關係來說明這個問題。陰精代表人體的物質基礎或能源,而陽氣則代表人體的功能活動。人體的功能活動是需要陰精作為能源基礎的,所以可以認為陽氣是由陰精所生;而人體功能活動的結果會不斷地產生和製造新的能源,即陰精,所以也可以說陰精由陽氣所生。再如一年之中晝夜長短的變化,從冬至到夏至,白天一天比一天長,可以看做陽在一天天增長;夏至日白晝最長,是陽最盛之日,從這一天起,夜一天比一天長,可以認為是陰在一天天增長,直到冬至日,所以有“冬至一陽生”、“夏至一陰生”的說法。這也是陽生於陰、陰生於陽的具體體現。(三)陰陽消長平衡的關係陰與陽互相對立的雙方勢力並不是永遠對等的,而是經常處在此消彼長、此長彼消的一種量的消長變化之中,前面所舉的一年之中晝夜長短的變化是最好的說明。從冬至日到夏至日,白天一天天延長,黑夜一天天縮短,是陽長陰消;從夏至日到冬至日,黑夜一天天延長,白天一天天縮短,是陰長陽消。這種消長在一定範圍內維持著一定的“限度”,保持相對平衡的狀態,導致這種情況的根本原因是陰陽的對立制約和互根互用。但是陰陽消長超過一定的“限度”,某一方面過度的長或過度的消,就會出現陰陽某一方偏盛、偏衰的情況。失去陰陽平衡在人體就會出現疾病,在自然界就會出現災害。(四)陰陽的轉化如果說陰陽消長是一個陰陽量變的過程,而陰陽轉化則是質變的過程。陽可以轉化為陰,陰可以轉化為陽。陰陽轉化都發生在陰陽消長到達“極”或“至”的階段,即所謂“物極必反”。《素問六微旨大論》說:“物之生從於化,物之極由乎變”,正說明了這個道理。自然界四季氣候由寒轉溫,由熱轉涼是陰陽轉化的“漸變”過程,而在疾病發展過程中出現“寒極生熱”、“熱極生寒”則表現為陰陽轉化的“突變”過程。
(一)對立制約的關係升與降,明與暗,上與下,動與靜,寒與熱都是對立相反的。這種相反對立導致相互制約的關係。如上升的勢力要受到下降的勢力牽制,下降的勢力也要受到上升的勢力牽制。其他對立事物也都同樣存在這種相互制約的關係,沒有制約同樣會失去陰陽的平衡。(二)互根互用的關係陰或陽任何一方都不能脫離對方而單獨存在,沒有上也就無所謂下,沒有陰也就無所謂陽,每一方都以相對的另一方為存在條件,這種關係稱為“陰陽互根”。陰陽學說還認為陰與陽存在著互生的關係。可以用人體之陰精和陽氣的互生關係來說明這個問題。陰精代表人體的物質基礎或能源,而陽氣則代表人體的功能活動。人體的功能活動是需要陰精作為能源基礎的,所以可以認為陽氣是由陰精所生;而人體功能活動的結果會不斷地產生和製造新的能源,即陰精,所以也可以說陰精由陽氣所生。再如一年之中晝夜長短的變化,從冬至到夏至,白天一天比一天長,可以看做陽在一天天增長;夏至日白晝最長,是陽最盛之日,從這一天起,夜一天比一天長,可以認為是陰在一天天增長,直到冬至日,所以有“冬至一陽生”、“夏至一陰生”的說法。這也是陽生於陰、陰生於陽的具體體現。(三)陰陽消長平衡的關係陰與陽互相對立的雙方勢力並不是永遠對等的,而是經常處在此消彼長、此長彼消的一種量的消長變化之中,前面所舉的一年之中晝夜長短的變化是最好的說明。從冬至日到夏至日,白天一天天延長,黑夜一天天縮短,是陽長陰消;從夏至日到冬至日,黑夜一天天延長,白天一天天縮短,是陰長陽消。這種消長在一定範圍內維持著一定的“限度”,保持相對平衡的狀態,導致這種情況的根本原因是陰陽的對立制約和互根互用。但是陰陽消長超過一定的“限度”,某一方面過度的長或過度的消,就會出現陰陽某一方偏盛、偏衰的情況。失去陰陽平衡在人體就會出現疾病,在自然界就會出現災害。(四)陰陽的轉化如果說陰陽消長是一個陰陽量變的過程,而陰陽轉化則是質變的過程。陽可以轉化為陰,陰可以轉化為陽。陰陽轉化都發生在陰陽消長到達“極”或“至”的階段,即所謂“物極必反”。《素問六微旨大論》說:“物之生從於化,物之極由乎變”,正說明了這個道理。自然界四季氣候由寒轉溫,由熱轉涼是陰陽轉化的“漸變”過程,而在疾病發展過程中出現“寒極生熱”、“熱極生寒”則表現為陰陽轉化的“突變”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