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企業自救的原則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第五款關於生產經營單位要“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預案”的規定,我們要求各個企業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特點,制定切實可靠的預案,並要定期演練。重點企業每年演練兩次,一般企業每年演練一次。也可以結合消防演練和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演練。2,是部門或行業互救的原則做到一個部門或行業所屬企業救護能力相互補救,技術力量相互支援,變分散力量為集中力量。這就對及時救援起到了保證作用。3,是社會聯動原則既然是應急預案,就要做到防止事故的擴大。為此我們在應急救援預案中規定,遇到突發事件,社會有關方面要全部啟動,市政府全面指揮,公安、安監、交通、衛生等部門各司其職、聯合行動,必要時動用武警部隊有效地控制事故。
2應急預案的重要作用和意義
1,應急預案確定了應急救援的範圍和體系,使應急準備和應急管理不再是無據可依、無章可循。尤其是培訓和演習,它們依賴於應急預案:培訓可以讓應急響應人員熟悉自己的責任,具備完成指定任務所需的相應技能;演習可以檢驗預案和行動程式,並評估應急人員的技能和整體協調性。
2,制定應急預案有利於做出及時的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應急行動對時間要求十分敏感,不允許有任何拖延。應急預案預先明確了應急各方的職責和響應程式,在應急力量和應急資源等方面做了大量準備,可以指導應急救援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將事故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降到最低限度。此外,如果預先制定了預案,對重大事故發生後必須快速解決的一些應急恢復問題,也就很容易解決。
3,成為城市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的響應基礎。透過編制城市的綜合應急預案,可保證應急預案具有足夠的靈活性,對那些事先無法預料到的突發事件或事故,也可以起到基本的應急指導作用,成為保證城市應急救援的“底線”。在此基礎上,城市可以針對特定危害,編制專項應急預案,有針對性制定應急措施,進行專項應急準備和演習。
4,當發生超過城市應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時,便於與省級、國家級應急部門的協調。
5,有利於提高全社會的風險防範意識。應急預案的編制,實際上是辨識城市重大風險和防禦決策的過程,強調各方的共同參與,因此,預案的編制、評審以及釋出和宣傳,有利於社會各方瞭解可能面臨的重大風險及其相應的應急措施,有利於促進社會各方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和能力。
1,是企業自救的原則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第五款關於生產經營單位要“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預案”的規定,我們要求各個企業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特點,制定切實可靠的預案,並要定期演練。重點企業每年演練兩次,一般企業每年演練一次。也可以結合消防演練和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演練。2,是部門或行業互救的原則做到一個部門或行業所屬企業救護能力相互補救,技術力量相互支援,變分散力量為集中力量。這就對及時救援起到了保證作用。3,是社會聯動原則既然是應急預案,就要做到防止事故的擴大。為此我們在應急救援預案中規定,遇到突發事件,社會有關方面要全部啟動,市政府全面指揮,公安、安監、交通、衛生等部門各司其職、聯合行動,必要時動用武警部隊有效地控制事故。
2應急預案的重要作用和意義
1,應急預案確定了應急救援的範圍和體系,使應急準備和應急管理不再是無據可依、無章可循。尤其是培訓和演習,它們依賴於應急預案:培訓可以讓應急響應人員熟悉自己的責任,具備完成指定任務所需的相應技能;演習可以檢驗預案和行動程式,並評估應急人員的技能和整體協調性。
2,制定應急預案有利於做出及時的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應急行動對時間要求十分敏感,不允許有任何拖延。應急預案預先明確了應急各方的職責和響應程式,在應急力量和應急資源等方面做了大量準備,可以指導應急救援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將事故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降到最低限度。此外,如果預先制定了預案,對重大事故發生後必須快速解決的一些應急恢復問題,也就很容易解決。
3,成為城市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的響應基礎。透過編制城市的綜合應急預案,可保證應急預案具有足夠的靈活性,對那些事先無法預料到的突發事件或事故,也可以起到基本的應急指導作用,成為保證城市應急救援的“底線”。在此基礎上,城市可以針對特定危害,編制專項應急預案,有針對性制定應急措施,進行專項應急準備和演習。
4,當發生超過城市應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時,便於與省級、國家級應急部門的協調。
5,有利於提高全社會的風險防範意識。應急預案的編制,實際上是辨識城市重大風險和防禦決策的過程,強調各方的共同參與,因此,預案的編制、評審以及釋出和宣傳,有利於社會各方瞭解可能面臨的重大風險及其相應的應急措施,有利於促進社會各方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