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南荒北逃

    法國政治制度

    實行半總統制。它是介於總統制和議會制之間的一種國家政權形式。主要特點是:①總統由普選產生,任期7年,連選連任。2000年6月後任期改為五年,由普選直接產生。總統權力很大,是國家權力的核心。憲法規定,總統透過自己的仲裁,保證公共權力機構的正常活動和國家的穩定;總統是國家獨立、領土完整和遵守共同體協定與條約的保證人。總統除擁有任命高階文武官員、簽署法令、軍事權和外交權等一般權力外,還擁有任免總理和組織政府、解散國民議會、舉行公民投票、宣佈緊急狀態等非常權力。②政府是中央最高行政機關,對議會負責,其權力和地位比以前大為提高。除擁有決定和指導國家政策、掌管行政機構和武裝力量、推行內外政策等權力外,還享有警察權和行政處置權、條例制訂權和命令釋出權。總理由總統任命,領導政府的活動,對國防負責,並確保法律的執行。實際上總理須聽命於總統,起輔佐總統的作用。政府成員由總理提請總統任免。③議會由國民議會和參議院組成,其地位和作用較第四共和國有所下降,原擁有的立法權、預算表決權和監督權三大傳統權力受到總統和政府的限制。如議會的立法內容和範圍縮小,彈劾權受到嚴格的規定。議會無權干預總統選舉和總理的任命。

    地方制度

    實行中央集權制。80年代權力下放,增設大區,地方政府由原來的省、市鎮兩級變為大區、省和市鎮三級。透過改革,取消了中央對地方的監護,加強了地方議會的自治權,從而改變了數百年來的高度中央集權,緩解了高度官僚集權的弊害。

    公務員制度

    第五共和國進一步完善了公務員制度。它對第四共和國的《公務員總章程》作了修改和補充,並制訂了專門的章程。這些章程把文官的考試、錄用和培訓結合起來(見法國公務員制度)。

    政黨制度實行多黨制。法國政黨眾多,不夠穩定,政黨的分裂、合併、改組和新建時有發生,政黨之間經常組成或解散聯盟。第五共和國成立後,政府透過對選舉法的改革,使黨派相對減少,並保持相對穩定。1944年以來,歷屆政府都是由一黨或多黨聯盟組成的政府(見法國政黨)。

    公民權利制度

    公民除享有《人權與公民權宣言》所規定的權利外,還享有勞動權、工會權和社會保障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2015姓張方字輩的男孩女孩名字屬羊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