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當天取現當天還是不用付息的,第二天還就要計息,一般日息為取現金額的萬分之五。消費是有免息期的,取現下個月還。根據關於印發《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第十九條 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簽單日或銀行記帳日起15日內按日息萬分之五計算,超過15日按日息萬分之十計算,超過30日或透支金額超過規定限額的,按日息萬分之十五計算。透支計息不分段,按最後期限或最高透支額的最高利率檔次計息。第二十條 各發卡銀行的透支業務須納入其信貸規模進行管理。透支額轉入短期貸款核算。第二十一條 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規定期限,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無效的透支行為。擴充套件資料: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髮卡銀行發放信用卡應當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卡片和密碼應當分別送達並提示持卡人接收。信用卡卡片發放時,應當向持卡人書面告知信用卡賬單日期、信用卡章程、安全用卡須知、客戶服務電話、服務和收費資訊查詢渠道等資訊,以便持卡人安全使用信用卡。第四十九條髮卡銀行應當建立信用卡啟用操作規程,啟用前應當對信用卡持卡人身份資訊進行核對。不得啟用領用合同(協議)未經申請人簽名確認、未經啟用程式確認持卡人身份的信用卡。對新發信用卡、掛失換卡、毀損換卡、到期換卡等必須啟用後才能為持卡人開通使用。 信用卡未經持卡人啟用,不得扣收任何費用。在特殊情況下,持卡人以書面、客戶服務電話錄音、電子簽名、持卡人和髮卡銀行雙方均認可的方式單獨授權扣收的費用,以及換卡時已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除外。 信用卡未經持卡人啟用並使用,不得發放任何禮品或禮券。第五十條髮卡銀行應當建立信用卡授信管理制度,根據持卡人資信狀況、用卡情況和風險資訊對信用卡授信額度進行動態管理,並及時按照約定方式通知持卡人,必要時可以要求持卡人落實第二還款來源或要求其提供擔保。 髮卡銀行應當對持卡人名下的多個信用卡賬戶授信額度、分期付款總體授信額度、附屬卡授信額度、現金提取授信額度、超授信額度用卡服務的最高授信額度等合併管理,設定總授信額度上限。商務採購卡的現金提取授信額度應當設定為零。
信用卡當天取現當天還是不用付息的,第二天還就要計息,一般日息為取現金額的萬分之五。消費是有免息期的,取現下個月還。根據關於印發《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第十九條 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簽單日或銀行記帳日起15日內按日息萬分之五計算,超過15日按日息萬分之十計算,超過30日或透支金額超過規定限額的,按日息萬分之十五計算。透支計息不分段,按最後期限或最高透支額的最高利率檔次計息。第二十條 各發卡銀行的透支業務須納入其信貸規模進行管理。透支額轉入短期貸款核算。第二十一條 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規定期限,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無效的透支行為。擴充套件資料: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髮卡銀行發放信用卡應當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卡片和密碼應當分別送達並提示持卡人接收。信用卡卡片發放時,應當向持卡人書面告知信用卡賬單日期、信用卡章程、安全用卡須知、客戶服務電話、服務和收費資訊查詢渠道等資訊,以便持卡人安全使用信用卡。第四十九條髮卡銀行應當建立信用卡啟用操作規程,啟用前應當對信用卡持卡人身份資訊進行核對。不得啟用領用合同(協議)未經申請人簽名確認、未經啟用程式確認持卡人身份的信用卡。對新發信用卡、掛失換卡、毀損換卡、到期換卡等必須啟用後才能為持卡人開通使用。 信用卡未經持卡人啟用,不得扣收任何費用。在特殊情況下,持卡人以書面、客戶服務電話錄音、電子簽名、持卡人和髮卡銀行雙方均認可的方式單獨授權扣收的費用,以及換卡時已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除外。 信用卡未經持卡人啟用並使用,不得發放任何禮品或禮券。第五十條髮卡銀行應當建立信用卡授信管理制度,根據持卡人資信狀況、用卡情況和風險資訊對信用卡授信額度進行動態管理,並及時按照約定方式通知持卡人,必要時可以要求持卡人落實第二還款來源或要求其提供擔保。 髮卡銀行應當對持卡人名下的多個信用卡賬戶授信額度、分期付款總體授信額度、附屬卡授信額度、現金提取授信額度、超授信額度用卡服務的最高授信額度等合併管理,設定總授信額度上限。商務採購卡的現金提取授信額度應當設定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