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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木易木杉123

    雖然緣分已盡。當是我們不是仇人,畢竟彼此相愛過。就算離婚了,有事的時候也可以聯絡。這種情況離婚夫妻中比較多。他們雖說已經離婚。可是還有很多牽扯。首先孩子問題就是第一位。不管孩子撫養權歸誰。但早還需要雙方共同承擔責任。共同撫養孩子長大成人。有很多問題需要雙方達成共識。有事的時候必須聯絡。不能單方做主。男人必須要時常聯絡前妻,和她保持聯絡。其實這種做法很正確。雖然雙方沒有了愛。但是還要像親人一樣對待。沒必要非要較真,老死不相往來。命裡有時終須有,命裡無時莫強求。愛情也好,婚姻也罷。失去了就別再留戀。大膽的開始明天。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還有遠方的詩和美好等著你的到來。告別過去,擁抱明天,幸福離你不遠。

  • 2 # 菩提子41119835

    繼續聯絡?那你乾脆好好對她不要去離婚。你怎麼知道你走了沒有人對她更好,你可別在耽誤人家了。拜託放過人家好姑娘吧

  • 3 # shanzi哥

    我也離婚了,都6年了,除了孩子的生活問題,從來不聯絡!想見孩子了發個資訊聯絡一下,其餘時間從不聯絡!各自安好!

  • 4 # 靠山4

    和前妻離婚了,除了孩子以外,一般沒有必要再互相經常聯絡了,以後會為雙方重啟再婚之門,埋下隱患被誤會藕斷絲連的懷疑。

    你們已經離婚了,雙方感情已劃上句號,充其量往後偶爾見面,畢竟夫妻一場,互相客客氣氣,打過招呼而已罷了。

    莫非你們是因受外界壓力,或者挑撥離間發生誤會,雙方一時衝動離婚,感情尚未破裂,侍機有複合的可能,互相有所聯絡就另當別論了,離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希望決定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三思而行,千萬不能馬虎對待。

  • 5 # 薛綰

    我的建議是不要繼續聯絡了,做回陌生人。

    兩個人離婚的時候,不管是誰最先提出來的,傷害的肯定是兩個人。

    彼此生活了一段時間,感情當初肯定是有的。那分手肯定是有傷痕的,而且能鬧到離婚的地步,傷痕肯定也不小。

    再繼續聯絡的話,就好像這道沒有癒合的傷疤,時常揭開看看潰爛到什麼地步,這樣怎麼可能痊癒呢?

    為什麼要離婚呢?因為過不下去了,想要有一個新的開始。

    那既然想要一個新的開始,那就和過去徹底告別。一直回頭往前看的話,這個人是走不遠的。

    而且既然都離婚了,彼此都有可能有新的開始。你這樣和她藕斷絲連,不利於人家交往新的物件。

    如果特殊情況,你們之間有一個孩子,那就需要另當別論。

    還是需要適當保持聯絡的,但是規定了時間。可以讓他看看孩子,或者把孩子接走玩一天。

    但是你就不用陪同了,保持距離知道嗎?你已經和他沒關係了,別再有任何幻想了。

    還有另外一種情況,就是你們又都後悔了,又開始發現彼此的好了。那就再談一場戀愛好了,讓他把你追回來。

    但是不要讓他佔了便宜,你要有自己的立場和底線。如果覺得他還可以接受,心裡還有他,再去趟這趟渾水。

    想清楚了,別吃虧就行。

  • 6 # 使用者72824543312

    聯不聯絡的關鍵在於 有孩子嗎?如果沒有 斷絕來往 各自安好,如果有孩子 怎麼可能不聯絡。即使離婚了,雙方都應該對孩子負責任 該給錢給錢 該管都得管!

  • 7 # welson

    這個問題,很快我就要面臨了。

    我的情況是,女方執意要離婚,順便把我這麼多年奮鬥的房子要分一個(她嫁過來我有3套房,後來加她名字一套),估計半年後起訴我離婚。

    我們有一個孩子,我非常愛我的閨女,所以不可能不和對方聯絡。

    如果不是和平分手,還是別聯絡了,各自有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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