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信用衍生產品介紹
目前,信用衍生產品採用了遠期合約、互換和期權這三種基本構建方法。而根據信用衍生產品的不同針對性,可以將其分為三類,即:總收益互換(Total-return Swap)、信用息差產品(Credit-spread Products)和信用違約產品(Credit-default Products)。
1.總收益互換
總收益互換有時也稱貸款互換(Loanswaps)或者信用互換(Credit swaps),其主要作用在於複製一項信用資產的總體表現。
2.信用息差產品
信用息差指的是用以向投資者補償基礎資產違約風險的。高於無風險利率的利差,其計算公式是:信用息差=貸款或證券收益-相應的無風險證券的收益。信用息差產品包括息差遠期和息差期權兩種。
息差遠期類似於遠期利率協定,由銀行和投資者商定一個遠期息差(該息差基於某項無風險資產或者某項參考資產),實際運用中,一般不以絕對收益率作為價格標的,而採用與特定國債收益率的息差作為價格標的。到期日時,雙方根據實際息差和簽約時議定的息差進行差額結算。如果實際息差高於協議息差,則銀行向投資者支付息差差額;反之,則由投資者對銀行補償。具體金額的計算公式為:結算金額=(遠期協議中約定的息差-到期日實際息差)*持有期*本金。
息差期權則允許到期時協議的買方可以單方面選擇支付或不支付息差。就像一般的期權一樣,息差期權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的買方有權買入息差,如果息差下降則獲利;反之,看跌期權的買方有權賣出息差,如果息差上升則獲利。
3信用違約產品
信用違約產品是專門針對違約風險的信用衍生產品。信用違約產品分為兩種,一種是針對個別資產的違約,主要是信用違約期權或者違約賣權(Default Put),由於該產品類似於互換,所以,也被稱為信用違約互換。另一種是違約指數產品,它針對系統違約風險。
違約賣權的情況是,買方(尋求保護的銀行)向賣方(提供保護的銀行)定期支付期權費,賣方因而承擔參考資產的違約風險。如果在期權有效期間內發生事先約定的違約事件,賣方將應向買方提供違約支付。
違約指數產品出現較晚。1998年11月,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ME)引入了第一個交易所交易的信用衍生合同,即季度破產指數衍生產品,該產品的上市交易,標誌著信用衍生產品正式進入場內交易。該指數產品主要是為銀行和消費貸款機構服務的,尤其是信用卡公司。合約方式可以是期貨也可以是期權,但都是基於CME季度破產指數(CME Quarterly Bankruptcy Index,簡稱CME QBI),該指數等於合約到期日之前三個月在美國新登記的破產數。該指數交易提供了系統性信用風險的防範工具,尤其便於銀行和消費信貸機構進行信貸資產的組合管理,透過購買違約指數產品合約,就可以有效防範因為經濟不景氣而造成的破產比例上升的系統信用風險。購買了該合同的銀行,如果在到期日QBI高於訂立合約時的指數,就可以得到補償。合同額等於1000美元乘以指數。
主要信用衍生產品介紹
目前,信用衍生產品採用了遠期合約、互換和期權這三種基本構建方法。而根據信用衍生產品的不同針對性,可以將其分為三類,即:總收益互換(Total-return Swap)、信用息差產品(Credit-spread Products)和信用違約產品(Credit-default Products)。
1.總收益互換
總收益互換有時也稱貸款互換(Loanswaps)或者信用互換(Credit swaps),其主要作用在於複製一項信用資產的總體表現。
2.信用息差產品
信用息差指的是用以向投資者補償基礎資產違約風險的。高於無風險利率的利差,其計算公式是:信用息差=貸款或證券收益-相應的無風險證券的收益。信用息差產品包括息差遠期和息差期權兩種。
息差遠期類似於遠期利率協定,由銀行和投資者商定一個遠期息差(該息差基於某項無風險資產或者某項參考資產),實際運用中,一般不以絕對收益率作為價格標的,而採用與特定國債收益率的息差作為價格標的。到期日時,雙方根據實際息差和簽約時議定的息差進行差額結算。如果實際息差高於協議息差,則銀行向投資者支付息差差額;反之,則由投資者對銀行補償。具體金額的計算公式為:結算金額=(遠期協議中約定的息差-到期日實際息差)*持有期*本金。
息差期權則允許到期時協議的買方可以單方面選擇支付或不支付息差。就像一般的期權一樣,息差期權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看漲期權的買方有權買入息差,如果息差下降則獲利;反之,看跌期權的買方有權賣出息差,如果息差上升則獲利。
3信用違約產品
信用違約產品是專門針對違約風險的信用衍生產品。信用違約產品分為兩種,一種是針對個別資產的違約,主要是信用違約期權或者違約賣權(Default Put),由於該產品類似於互換,所以,也被稱為信用違約互換。另一種是違約指數產品,它針對系統違約風險。
違約賣權的情況是,買方(尋求保護的銀行)向賣方(提供保護的銀行)定期支付期權費,賣方因而承擔參考資產的違約風險。如果在期權有效期間內發生事先約定的違約事件,賣方將應向買方提供違約支付。
違約指數產品出現較晚。1998年11月,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ME)引入了第一個交易所交易的信用衍生合同,即季度破產指數衍生產品,該產品的上市交易,標誌著信用衍生產品正式進入場內交易。該指數產品主要是為銀行和消費貸款機構服務的,尤其是信用卡公司。合約方式可以是期貨也可以是期權,但都是基於CME季度破產指數(CME Quarterly Bankruptcy Index,簡稱CME QBI),該指數等於合約到期日之前三個月在美國新登記的破產數。該指數交易提供了系統性信用風險的防範工具,尤其便於銀行和消費信貸機構進行信貸資產的組合管理,透過購買違約指數產品合約,就可以有效防範因為經濟不景氣而造成的破產比例上升的系統信用風險。購買了該合同的銀行,如果在到期日QBI高於訂立合約時的指數,就可以得到補償。合同額等於1000美元乘以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