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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靈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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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龍學創始人劉樹成
《道德經.一章》“道可道,非常道" 是全書總的概括,一切“非正常”現象的總根源,其確切的意思是:
交情、交換、票決,不受規矩約束就是“道”,"可"是可意地用規矩約束交情、交換、票決這一不受規矩約束的“道",就是"非(正)常"的交情、交換、票決的不受規矩約束的“道”,即被強迫的假的坑人的交情、交換、票決的非正常(非常)“道。
它是公開造假,賣淫嫖娼,賄賂公行,買官賣官,殺人放火,吃人肉等一切無道的非正常的犯罪現象的總根源
詳解原文:“道可道,非常道"的譯文:
“道”是交情、交換、投票(七、龍的馬首),不受規矩(四、辶、圓軌矩尺)的約束、限制。“可"可意地用丁字尺、直角三角尺等矩尺約束(可字意)交情、交換、票決,不受規矩約束的“道 ",就是"非(正)常"的交情、交換、票決,不受規矩約束的“道”。
即被強迫的假的坑人的交情、交換、票決的“道 。
例如:《紅樓夢》中公爹強姦兒媳做情人,上司強姦下屬做情人的"情可情(秦可卿),非常情”;強制約束買賣一種貨;強制投票必須選其推薦的候選人、方案等非正常情況。
詳見拙著《解密紅樓夢真味道》(含《道德經》譯文)。
最初我把道理解成規律,道這種規律存在於一切事物中,可以透過觀察發現道,並且可以用語言來描述這深奧的規律。所以,道,可道。但這種規律會伴隨事物的演化而隨之變化,於是,道這種規律是變化的,非恆道。每個研習道德經的人都會做出各不相同的理解,就算是同一個人在不同時間對道德經的理解都不相同。至清最初也和大多數人一樣把道理解成影響一切事物的規律,後來發現道是影響事物的法則,每個事物都擁有屬於自己的法則,這種伴隨事物演化同時變化的法則並不是道本身,而是道以這種法則的形式讓人發現了。道是一種能量,比事物本身出現的早卻似乎與每個事物同時出現。至清認為道是形成事物的場,而這種場使組成物質的能量逃不出去,才使物質有了形態,生成形的物質是有能量組成,但約束這些能量按照法則或規律不斷演化的場就是由道的能裡組成。而各種影響事物本身的規律法則或場這種道的能量,和組成事物本身的那種能量都來源於宇宙中最初的最大的道。這種最初最大的道是和宇宙同時產生的,但在宇宙生成之前道就存在了。老子認為那個有物混成,先於天地而生的道才是最大最初的道,但這個道是有能量混合而成的,其中一種能量生成事物本身的能量,另一種生成場或規律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