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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風雲266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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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嗨嘿
無能的傢伙,還好在這上頭說,真丟男人的臉。
一班來說在家中實施爆力行為的多為男人,如一個男人不讓著女人,女人根本就打不過男人的,你如第一次就下狠手把她制服了,她還敢對你施爆嗎?
在說你可能有不對的地方吧?我想不是有做錯事的地她第一次向你施爆時你是不會讓著她的,女人一班都象孩子一樣,很多壞皮氣都是慣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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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駱駝老房
領了結婚證,就是合法夫妻了。和結婚一樣,想離婚也是兩個人的事,老婆不想離,暫時是離不成了。如果拖上兩年,基於分居事實,即便老婆不同意,打官司也是判離的(機率基本百分百)。要想更短時間搞定離婚,除非老婆同意,別無他法。即便是離婚,已經不可能好聚好散了,彩禮想讓人家退還,沒有法律依據,除非人家願意。男方送女方彩禮是民俗,送了就是“贈予”,彩禮的錢與物的“物權”都已經轉移,已經是人家的東西了。唯有人家願意,才會將彩禮“退還”,法律意義是“回贈”,主動權完完全全掌握在人家手裡。受到“家暴”,你完全可以報警,也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賠償”(如果對警方處理結果不滿意的話)。既然你也認老是“家暴”,古人有云“清官難斷家務事”,所以處理的結果無外乎就是賠禮道歉(只怕人家也是口服心不服)、經濟賠償而已,很難追究刑事責任(除非打你打死、打殘)。
關於題主小友的問題,我就解答到此。題外之話,二人已經領證,肯定是有了感情基礎的。所以嘛,你也可以考慮暫時冷靜一下,看看老婆本人的態度。如果她還愛著你,看到你受委屈肯定也會心痛的。你二人如果經歷這次風波,相互之間知道了相互忍讓、相互寬容,感情經受了考驗,其實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正所謂“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所以,當下要不要離婚,主要取決於能不能從此杜絕家暴、一輩子相親相守。一個小小“苦肉計”換取一輩子幸福,還是很值得一試的。而一時衝動,很難“快刀斬亂麻”,真的不如冷靜下來,問一問自己的心,是不是還在惦記著老婆。只不過這種惦記,是愛與恨交織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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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寂寞的影子576
趕快離婚,這種女人太可怕,我曾經就看過一個女的對男人家暴,男人是修養太好,沒有動手,但是直接氣的吐血。親眼所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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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靠山4
領了結婚從法律上來說,就是受國家保護的合法夫妻。雖然剛領不久因家庭暴力要離婚,必須要持有施暴證據,(醫生證明或照片等)否則口說憑,才能提起離婚請求,和其他離婚者一樣,同樣要履行離婚手續,如果有一方不同意,也必須要歷經二年分居,在此期間雙方豪無任何往來,才可向法院訴訟提起離婚,至於彩禮歸還方面,法院一定會根據情況,給予合理判決的。
回覆列表
1.被家暴後應第一時間報警。有兩個目的,一是透過警方介入及時制止家暴行為,並對施暴方進行訓誡;二是保留證據,警方的出警記錄以及處理情況其實是最好的證據。
2.及時去醫院檢查,儲存診斷證明。也有兩個目的,一是明確傷情情況,留下證據;二是為離婚後索賠(包括精神賠償)提供證據。
3.起訴離婚。證據固定好了,就可以以感情破裂為由起訴離婚了。可以主張施暴方對離婚負有全部責任,從而要求其不分或者少分財產(其實可以要求其淨身出戶)。另外,彩禮可以一併主張。
由於家暴而離婚的,法院可能會調解進行挽回;如果堅決不諒解,法院還是會支援離婚的,並且作出對施暴方不利的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