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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浙裡大叔

    不能…不要問為什麼,因為很多規劃都是提前和保密的。如果違建的話,城建也會干預。除非不是國家的小專案。涉及大型公共設施或者民生專案的一般都會提前做好了預案。

  • 2 # 手機使用者50518603221

    只要沒丈量之前,蓋上就算數,,多少都有賠償,丈量後,就沒有了,看幹部,幹部蓋,抓緊蓋,不吃虧!幹部幹啥,跟著幹,沒錯,幹部也想弄兩個!

  • 3 # 東海猛龍

    如果能得到補償,就成了鼓勵違法搶建、搶種!這種補償政策就是錯誤和失敗的!這是某些執行者不計後果和公平的短期行為!

  • 4 # 中公法考

    所謂“突擊建房”、“搶栽搶種”,是指在收到政府的徵收通知之後,臨時在已有的房屋基礎上進行新建、擴建以擴大被徵收房屋面積,或是在收到土地徵收訊息之後臨時栽種農作物、青苗等以求提高補償數額。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16條規定:房屋徵收範圍確定後,不得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將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國土資源部《關於完善徵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第(九) 條明確規定:在徵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將擬徵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告知後,凡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在擬徵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徵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從上述法律法規可以明確看出,無論是突擊建房還是搶栽搶種都是法律明令禁止的,更不可能得到相應補償。對於臨時新建、擴建的房屋而言,既然不受法律保護,後續就會和原有房屋一起被拆除。搶栽搶種的青苗等則會和土地上原有的農作物一起統一處理,而不會額外給予補償。如此一來,即使被徵收人耗費再多的人力、物力、財力,最終也極可能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不僅也無法提高自己的補償款,還費財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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