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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藍風24

    轉學不能保留學籍,學籍隨之轉走。

    學籍已經全國聯網,學生轉學需要學生學籍號和原學校的學校標識碼,到接收學校找學校的學籍管理員,登入網上的學籍資訊管理系統,辦理轉入學籍的手續申請。

    為了方便群眾,學籍系統除了允許在校生狀態(休學除外)的學生辦理轉學及跨省就學業務外,還允許處於“出國”、“其他離校”、“退學”、“開除”等狀態的學生辦理此類業務。轉學完成後,學籍狀態不變,在轉入學校辦理相關手續後變為在校生狀態。

    透過學籍系統辦理轉學,家長需要向轉入學校提供學生基本資訊表和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其中,學生基本資訊表可由轉出學校透過學籍系統列印,以證明學生學籍資訊的真實性;說明轉學原因的證明材料即家長簽字的學生轉學理由說明。

    需要注意的是,處於“休學”狀態的學生,須在原就讀學校辦理復學手續後再辦理轉學手續。

    擴充套件資料

    具體辦理轉學手續的步驟如下:

    一、家長聯絡好“轉入學校”後,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由轉出學校開出轉學聯絡單。

    二、家長持“轉學聯絡單及相關證明”到轉入學校聯絡,轉入學校加註意見,確定是否同意轉入。

    三、家長得到“同意轉入”後,在轉出學校領表、填表、加註意見,並填寫一式三聯的轉學證明書。

    四、家長和學生攜帶轉學證明書到轉入學校銜接建檔報名事宜,轉入學校將“同意轉入的轉學書”送縣教育局基教科審批。

    五、將審批完整的“轉學呈報表”送轉入的中心學校存檔。

    六、將“轉學證明回執”送“轉出學校”存檔。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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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巴基斯坦朋友家吃飯禮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