隊員不準拉、推、撞對方隊員;也不準靠伸展臂、腿、膝或彎曲身體成不正常姿勢以阻礙對方隊員行進。違反規定,將判為侵人犯規並按相關的罰則處理。具體詳情如下:
基本原則身體接觸的情況
1 無意接觸
只要是不必要的身體接觸,就構成犯規。球員在與對手正常比賽、爭奪失控球或者進行正常的防守或進攻移動時導致的無意的身體接觸不被視為非法。但是,如果一名球員試圖在一個他沒有合理機會以無身體接觸的方式與對手對位攻防的位置上採取攻防動作,那麼這名沒有佔據合理位置的球員將為身體接觸負責。
當手與球接觸時,手被認為是“球的一部分”。因此,防守方接觸一隻正與球接觸的手是合法的。
2 防守時
在所有的防守中,一名球員有權佔據球場內他想要佔據的任何位置,只要他是合法地率先且無身體接觸地佔據該位置。如果一名防守或進攻球員已經在球場上建立了自己的位置,而對手製造了身體接觸並導致對方移動,裁判必須立刻吹罰犯規。
在所有發球過程中,防守球員都有權在他所防守的對手與籃筐之間建立防守位置。
球員在對手的進攻路線上建立了防守位置之後,可以繼續移動,除非身體接觸發生時他不是徑直地,或斜向地向他的對手移動。球員絕不可以在對手起跳到空中後移動到對手的前進路線上。
球員依靠將手、前臂、肩、臀或者腿伸展到對手的進攻路線上,由此導致的身體接觸不應被認為是在進攻方路線上佔據合法位置而發生的。
球員有權佔據所處位置上方的垂直空間,包括將手臂向上舉過肩膀上方的情況,如在低位或者壓迫性戰術中的包夾狀態時那樣。
任何球員如果符合以上情況,在與對方球員發生身體接觸,導致對手從他原本佔據的位置移動或者讓他產生移動位置的傾向但依然佔據位置時,佔據合法位置的一方不必為這種身體接觸負責。如果這樣的身體接觸發生,裁判必須裁定這是無意的還是一次犯規。
3 掩護
當一名球員在一名靜止的對手前面或側面設定掩護時,他可以在不製造身體接觸的前提下任意程度地接近對方。他的對手此時可以看到他,因此被認為是有能力繞開掩護者的。
如果一名球員在一名靜止的對手球員身後設定掩護,對方球員必須能夠自然地向後邁出一步而不會與掩護者發生身體接觸。因為此時對方球員被認為不可能看到身後有掩護者,因此必須為他留出足夠空間,讓進攻球員自由移動。防守方球員必須有足夠空間能夠向任意方向改變方向而不會與設定掩護者發生身體接觸。
如果一名球員想要針對一名移動中的球員設定掩護,他必須足夠及時地靜止下來,以允許對手有反應時間停下或者改變方向。設定掩護的球員與他的對手之間的距離應根據雙方球員移動的速度而定。
如果兩個對位的人在向同一方向,沿同一路徑移動,位於後方的球員要為雙方的身體接觸負責。在前面的球員可以停下來或者減速,但是他不可以向後或者側向地向他的對手移動。無論在前的球員是否持球本原則都適用。在這種情況下,應認為兩名球員在身體接觸發生前都是有意地沿著同一方向和同一路線移動的。
4 運球時
如果運球者的前進路線已經被擋住,他應當傳球或者投籃;也就是說,在沒有合理的機會可以無身體接觸地過掉一名對手時,他不應試圖運球過掉這名對手。
隊員不準拉、推、撞對方隊員;也不準靠伸展臂、腿、膝或彎曲身體成不正常姿勢以阻礙對方隊員行進。違反規定,將判為侵人犯規並按相關的罰則處理。具體詳情如下:
基本原則身體接觸的情況
1 無意接觸
只要是不必要的身體接觸,就構成犯規。球員在與對手正常比賽、爭奪失控球或者進行正常的防守或進攻移動時導致的無意的身體接觸不被視為非法。但是,如果一名球員試圖在一個他沒有合理機會以無身體接觸的方式與對手對位攻防的位置上採取攻防動作,那麼這名沒有佔據合理位置的球員將為身體接觸負責。
當手與球接觸時,手被認為是“球的一部分”。因此,防守方接觸一隻正與球接觸的手是合法的。
2 防守時
在所有的防守中,一名球員有權佔據球場內他想要佔據的任何位置,只要他是合法地率先且無身體接觸地佔據該位置。如果一名防守或進攻球員已經在球場上建立了自己的位置,而對手製造了身體接觸並導致對方移動,裁判必須立刻吹罰犯規。
在所有發球過程中,防守球員都有權在他所防守的對手與籃筐之間建立防守位置。
球員在對手的進攻路線上建立了防守位置之後,可以繼續移動,除非身體接觸發生時他不是徑直地,或斜向地向他的對手移動。球員絕不可以在對手起跳到空中後移動到對手的前進路線上。
球員依靠將手、前臂、肩、臀或者腿伸展到對手的進攻路線上,由此導致的身體接觸不應被認為是在進攻方路線上佔據合法位置而發生的。
球員有權佔據所處位置上方的垂直空間,包括將手臂向上舉過肩膀上方的情況,如在低位或者壓迫性戰術中的包夾狀態時那樣。
任何球員如果符合以上情況,在與對方球員發生身體接觸,導致對手從他原本佔據的位置移動或者讓他產生移動位置的傾向但依然佔據位置時,佔據合法位置的一方不必為這種身體接觸負責。如果這樣的身體接觸發生,裁判必須裁定這是無意的還是一次犯規。
3 掩護
當一名球員在一名靜止的對手前面或側面設定掩護時,他可以在不製造身體接觸的前提下任意程度地接近對方。他的對手此時可以看到他,因此被認為是有能力繞開掩護者的。
如果一名球員在一名靜止的對手球員身後設定掩護,對方球員必須能夠自然地向後邁出一步而不會與掩護者發生身體接觸。因為此時對方球員被認為不可能看到身後有掩護者,因此必須為他留出足夠空間,讓進攻球員自由移動。防守方球員必須有足夠空間能夠向任意方向改變方向而不會與設定掩護者發生身體接觸。
如果一名球員想要針對一名移動中的球員設定掩護,他必須足夠及時地靜止下來,以允許對手有反應時間停下或者改變方向。設定掩護的球員與他的對手之間的距離應根據雙方球員移動的速度而定。
如果兩個對位的人在向同一方向,沿同一路徑移動,位於後方的球員要為雙方的身體接觸負責。在前面的球員可以停下來或者減速,但是他不可以向後或者側向地向他的對手移動。無論在前的球員是否持球本原則都適用。在這種情況下,應認為兩名球員在身體接觸發生前都是有意地沿著同一方向和同一路線移動的。
4 運球時
如果運球者的前進路線已經被擋住,他應當傳球或者投籃;也就是說,在沒有合理的機會可以無身體接觸地過掉一名對手時,他不應試圖運球過掉這名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