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錄指紋不是異地辦理的限制條件。
異地辦理身份證條件:
1、已經在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過身份證(非第一次申領),
2、沒有相貌或指紋與本人不符、不良信用記錄等不符合異地辦理情形,
3、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實施異地辦理服務
4、異地所指是跨行政轄區的,同縣區不能在戶口所在地以外的公安機關辦理
5、持有效證件(戶口本、居住證或過期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流程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資訊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稽核簽發
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稽核簽發的制證資訊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異地受理與戶籍地受理一樣,群眾都只需繳納證件工本費,沒有其他任何費用。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的,證件工本費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的,證件工本費40元
公安機關自公民提交申請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週期。
沒有錄指紋不是異地辦理的限制條件。
異地辦理身份證條件:
1、已經在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過身份證(非第一次申領),
2、沒有相貌或指紋與本人不符、不良信用記錄等不符合異地辦理情形,
3、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實施異地辦理服務
4、異地所指是跨行政轄區的,同縣區不能在戶口所在地以外的公安機關辦理
5、持有效證件(戶口本、居住證或過期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流程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資訊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稽核簽發
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稽核簽發的制證資訊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異地受理與戶籍地受理一樣,群眾都只需繳納證件工本費,沒有其他任何費用。有效期滿換領居民身份證的,證件工本費20元,損壞換領、丟失補領的,證件工本費40元
公安機關自公民提交申請之日起60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縮短制發證週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