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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文淵閣四褲全輸

    關於南明的黨爭亡國這個是共識了,這裡就不在贅述。

    首先說明一個觀點:任何一個政權從開始建設到最終建立有一個關鍵步驟——確立合法性

    即這個政權從哪裡來,怎樣確定這個政權是在合理合法且“符合人民群眾最根本利益”。項羽反秦的合法性是在於誅滅暴秦,恢復六國,從而獲得了原六國貴族的擁護。劉邦反項羽的理由是項羽分封不公,從而獲得了在滅秦後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張耳等人的擁護。朱元璋則是為了“驅逐胡虜,恢復中華”,從而獲得了廣大內地漢人的擁護。這一類的政權建立是帶有鮮明的“革命特徵”的,是典型的下層集團對上層集團的暴動。以戰爭的方式為主。

    而另外一種則是如曹魏代漢,司馬氏滅魏,南北朝各個時期的朝代更迭,隋唐的易代,後周和宋的政權交接。這些都是以“禪讓”的方式進行的。其背後都包含著複雜的權利鬥爭和統治集團內部的利益交換。以政治鬥爭的方式為主。雖然表面看來是合法的,但是背地裡的陰謀大家也心照不宣。

    至少在傳統的觀點看來,第二種權力交接模式是不太被接受的,有欺負孤兒寡母的嫌疑,最為人所不齒。特別是司馬氏,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時常被史家拉出來鞭屍。而漢高祖和明太祖,則被認為是“得國最正”。

    總結來說,第一種權力交接是把原有權力結構完全打破,對政治力量進行重新洗牌。第二種則要保留一部分或者大部分的原有政治力量。這樣看來,第一種政權面臨的問題是如何重組政治結構,重新建立國家對基層的控制。第二種面臨的情況更復雜,由於新政權的合法性來自舊政權,原本的政治結構未被完全打破,那麼新政權想重新建立對基層社會控制面臨的阻力將會更大。

    再回來看南宋和南明的情況,二者是屬於不同於第一種和第二種的第三種權力交接的方式,即統治集團內部的權力繼承,是中國古代最常見的權力交接方式。從宏觀層面來看,這種政權建立的合法性都是毋庸置疑的,都和上一屆政權有明確的繼承關係。容易得到統治階級內部以及下層民眾的雙重擁護。但從另一個層面來看,這種血緣繼承在中央行政系統癱瘓後將面臨極其複雜的局面,血緣關係的遠近與統治者個人能力、勢力範圍不相當的時候,確立政權的合法性會面臨困境。從這一層面來說,南宋和南明要恢復政權的第一步就是要確立一個統一合法的政府班子。北宋政府和皇室已經在汴梁被一網打盡,而唯一存在的合法國家元首隻剩下一個趙構,雖然河北五馬山寨據說還有個信王楨,但是不久之後就被金兵俘殺。趙構是徽宗親子,在河北募兵,毋庸多說,不到兩年時間裡,宋朝的政府圍繞著唯一合法的趙構迅速重新組建起來,並且重建了對金國的防線。

    而明朝最合法的崇禎皇帝太子已經被清軍俘虜,兩個皇子不知所蹤。但南京很快找到了崇禎皇帝血緣最近的福王。到此時為止,南明是很有機會像南宋一樣守住江淮的。但由於東林黨和閹黨餘孽的黨爭,使得江北和武昌的軍閥全部叛變。南京一破,明朝的中樞機構完全被消滅。這就面臨了我們上文所說的這個困境,在不缺乏繼承人的情況下,確定繼承人是否合法的中央政府沒有了。崇禎和福王都沒有留下指示該由誰來繼承權力。明朝眾多皇室都相繼自己組建政府來宣稱自己的合法性的同時也宣佈其他繼承人的不合法。在合法性的爭奪上耗費了更多的力量。而南宋則沒有這個顧慮,儘管政府被一網打盡,但實際上當時趙構就是最為合法的繼承人。當然,南明每個政權之間的對抗也包含黨爭的成分。

    總之,南明之所以不能偏安,並非其力量不夠強大,江北四鎮加左夢庚和農民軍,比起南宋來說相當富裕。但在南京政權覆滅後由於合法性不明確,軍隊越多破壞性就越強。

    所以爭奪合法性是南明滅亡的一大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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