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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釗釗樂庫

    分手後為什麼不能做朋友?

    這個問題其實也是因人而異,不過我覺得既然兩個人以前愛過,或者恨過,這些都是兩個人的回憶。有一句話叫做觸景生情,我覺得說的就是兩個人如果分手了還經常見面做朋友的話總會回想起曾經在一起的時光,這樣對兩個人都不好,既然兩個人已經分開了,就不要再過多的聯絡,不如相忘於江湖,就讓彼此留在回憶當中就好了。如果忘不掉就繼續在一起,不要用做朋友的這種方式彼此折磨,這樣對兩個人都不好。

  • 2 # 一品日記

    紫源情感,與您共享。

    通常,一對情侶,從相識到相知,從相知到彼此相爰,再到最後不得不分手,變成一對熟悉的陌生人,可以想象,是一件多麼殘忍的事情,而連一般朋友也不能做原因,無外乎以下幾種。

    01

    沒有無緣無故愛,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一切皆有因果,愛的多深,傷害就有多深。

    從當初的甜甜蜜蜜,轟轟烈烈,愛的死去活來,到傷心流淚,痛不欲生,刻骨銘心的痛,從彼此相愛,到彼此傷害。

    或許傷口仍在流血,或許傷疤仍在痛,或許仍愛著對方,不想讓對方觸及傷處,想起以前,最明智的做法,就是遠離對方,從此,不再相見。

    02

    一場戀愛,從開始到結束,曾經的摯愛,曾經的一切美好,轉眼間隨風而去,要想徹底放棄,斷的乾乾淨淨,說句實話,不是件容易的事。

    為了避免尷尬和藕斷絲連,長痛不如短痛,不如痛下決心,不再相見。

    03

    雖然一段戀情結束了,但生活還要繼續。

    如果,繼續保持聯絡,或者以各種理由,去尋求接近對方,勢必會給以後的生活,帶不來不必要的麻煩和隱患,不但對以後的戀愛物件不公平,而且是一件不道德的事情。

    所以,為了以後的幸福,不如不再相見。

    04

    也許隨著時間的推移,傷口會慢慢癒合,但傷疤還在,一旦見面,無形中,自然而然就會想起過去,畢競,曾經過愛過,恨過,痛過。

    既然已沒有重新在一起的可能,不如放手,釋然,忘掉,讓一切成為永久的記憶。

    打個比方,假如,見面做了朋友,而雙方又都開始了新的戀愛,怎能保證不舊情重燃,又能保證坦坦噹噹,泰然處之。

    人是一種感情豐富的動物,萬一沒把持住,做出點出格的事情,對雙方絕對是二次傷害。

    所以,情侶分手以後,還是不做朋友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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