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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負債20萬,機構和親友各10萬,然後做個專案剛好賺了20萬,你會怎麼選擇? A:先都還了,然後打工賺錢,先穩定下來。 B:拿出一半還親朋好友,寧可欠機構的,也不欠個人,機構的就先緩緩,剩一半再創業或者投資,賺錢再還。 C:拿出一半把機構貸款還了,個人比較好商量,就先緩緩,剩一半再創業或者投資,賺錢再還。 D:全不還,拿去創業或者投資,賺一倍後再拿出來還債。賠了就當沒賺這20萬。 你會怎麼選?為什麼?求真實!據說這道題的選擇可以折射出人的很多內在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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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發財劉

    我是一個不愛欠別人錢的人,如果有了20萬敢緊還了,心裡也就放下一塊石頭,其次別人借給你是信任你,好借好還在借不難

  • 2 # 實體店老王

    每個人的經歷不同,做出的選擇也是不同的。我結合眼下的情況來做出適合自己的選擇。欠債20萬是事實,不打算賴賬,機構和親友10萬,欠債因由假設為創業失敗,目前做個專案賺了20萬。

    基於上述情況,我本意是打算兩家都暫時不還的,但這樣做肯定是不行的。所以機構也好,個人也罷,我會先選擇著急的還,而不著急的就往後拖一拖。但如果機構和個人必須二選一的話,我選擇先還機構的錢。

    第一,不管是欠機構的款,還是欠親戚朋友的款,我首先是不會賴賬,更不會跑路,不管有沒有這20萬,最終這筆欠款我肯定會認,只不過是早還玩還的問題。所以,當自己有了償還能力時,必然要先挑比較緊急的還,比如親戚家人有病著急用錢,再比如機構要起訴到法院了,那就必須先還。

    第二,基於個人發展需求,二選一的話,我會選擇先還機構的錢,畢竟機構比個人欠債問題更難解決,那都是冷冰冰的吸血機器,晚一天還錢就會多一天的利息,所以我主張先還機構。等還完機構之後,我會把欠債的親戚們集中到一起,並且告知他們我賺了20萬,但是要先還機構10萬元,餘下的10萬元我本想還給你們,但是我想再賺另一個20萬,錢我已經投進去了,我之所以找你們來就是要告訴你們,欠的錢我頭拱地也會還,但不是現在,也希望各位親戚能給我個東山再起的機會(既然當初親戚能借給你10萬元,已經成了既定事實,自己手裡也沒了錢,最終只能選擇信任你,這不是欺騙,也不是逃避,只是無奈之舉)。

    第三,說實話,既然我能接到淨利潤20萬的專案,那麼也就是說我的個人能力、資源、人脈方面還是不錯的,哪怕我賺到的這20萬全部用於投資,或者說還完機構剩下的10萬元用來當活動資金,其實也是可以很快的再次賺到10萬、20萬的,結合自己之前的失敗經歷,再次創業必然會小心謹慎,不一定會再次賺到什麼大錢,但穩妥的收益還是沒問題的。

    綜上,雖然這只是一個假設,但如果是我的話,我肯定會這麼做,畢竟自己欠了20萬,好巧不巧的是接到了一個專案賺了20萬。自己的能力、資源、人脈註定比普通人強很多,所以我想的肯定是東山再起,而不是打工過安穩日子,就包括我現在也是,雖然沒有創業,但也不想打一輩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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