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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9775220900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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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星座度
1、有權任命但要報上級即鄉鎮批,我所在的村出納員就是村裡報鎮農經站批准的。
2、村會計屬於村幹部,但目前財政不發工資,須自行解決。
3、沒有規定說沒當選的村民不能當村幹部4、村支書、主任同意還要報鄉鎮審批,超生和當村會計並不衝突,再說當初肯定處罰過,現在還有刑滿釋放者當選村幹部,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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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Jeason聊作業
《村委會組織法》第11條規定,“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投票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因此,不論在任何情況下,由鄉鎮黨委政府直接出面撤換村委會成員或調整村委會成員的分工,都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按照現行的《村委會組織法》規定,村委會成員的職務,即誰是主任、誰是副主任和委員,是由選民在選舉時直接確定的,而不是村委會成員內部分工的結果。所謂內部分工,僅僅是指新一屆村委會班子組成後,透過內部協商確定各自分管的工作,如誰分管經濟發展、誰分管計劃生育等等。當然,這種內部分工以及調整,應由村委會主任主持,在村委會班子內部協商確定。
鎮政府能安排村委會的工作分工嗎? 《村委會組織法》第11條規定,“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投票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因此,不論在任何情況下,由鄉鎮黨委政府直接出面撤換村委會成員或調整村委會成員的分工,都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按照現行的《村委會組織法》規定,村委會成員的職務,即誰是主任、誰是副主任和委員,是由選民在選舉時直接確定的,而不是村委會成員內部分工的結果。所謂內部分工,僅僅是指新一屆村委會班子組成後,透過內部協商確定各自分管的工作,如誰分管經濟發展、誰分管計劃生育等等。當然,這種內部分工以及調整,應由村委會主任主持,在村委會班子內部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