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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倍兒爽8

    開發商在當下是皇太子。土地要賣給他、農民工要靠他、稅收也靠他、城市很多就業源就是他引出、如裝修、材料等,各級都重視。要維持靠開發,要靚靠開發,一切為它服務,一切為它讓路。業主在其中是最弱一環,什麼錢都是你!還不為人知,無奈。真實情況就是如此。

  • 2 # 哈哈一笑35

    購買商品房時最好請一位律師前去簽定合同。由律師仔細審查合同後再與開發方協商具體條款的修改。否則,買受人容易誤入合同陷阱。

  • 3 # 北京—王穎律師

    所謂合同,是需要雙方進行協商一致後簽訂的,一方不簽字,合同是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如果您認為開發商提供的銷售合同中很對條款不合理,可以要求對方進行更改,如果對方不能進行更改,需要視條款的具體內容分析其效力。

    如果開發商提供的格式條款中,明顯免除了自己的法定義務,加重了您的義務的情況下,該條款屬於無效條款。

    總之,業主在購房過程中本身就處於劣勢地方,因為建議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清楚自己的權利義務,以便於決定是否簽訂該購房合同。

  • 4 # 京房子

    開發商的合同是制式合同,一般是不能更改的。因為每一個客戶都不一樣,開發商只有一個。如果每一個客戶都要求按照自己去要求籤合同,開發商的法務部就累死了,那麼開發商不用幹了。

    一般情況下,大開發商不用擔心,他們的合同一般比較正規。相比於誠信度幾乎為0的個人,開發商的誠信程度還是可以的。

  • 5 # 昌陽生活

    商品房銷售合同本質是民事合同,是購房者和開發商雙方協商一致的產物。因此,建議在簽約前仔細閱讀其中的各項條款,清楚雙方的權利義務,對合同中不合理或者你不接受的條款要與開發商充分協商,以保障資金的權益。

    如果你認為合同內容中存在霸王條款,可要求重新協定條款內容,如果開發商不肯,可以直接要求全額退款,如果還不肯,可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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