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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寶寶愛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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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國心理衛生協會婦
婦專委特邀心理問答專家志願者王宏梅:
王宏梅,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中級職業指導師。中國心理衛生協會會員,中國心理衛生協會專家講師團講師、公益人。熟識精神分析、家庭治療、敘事療法。擅長領域:夫妻關係、親子關係、人際溝通。婆媳問題,向來是世界性難題,據調查,全球約有四分之一的家庭有婆媳問題。歐美國家情況稍好,因為他們的人際關係比較有界限,而在中國家庭中就比較糾纏,處理不好,妻離子散,雞飛蛋打。
婆媳究竟誰應該包容誰呢?
那要看站在誰的角度了,誰都覺得對方應該包容自己:婆婆認為我把兒子辛辛苦苦養這麼大,難道媳婦不應該孝順我、包容我嗎?可是今天的兒媳婦已不再是封建時代的小媳婦,你是我老公的媽,又不是我的媽,你又沒有養我一天,我為啥要包容你呢?
看到了嗎?如果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這個問題是無解的。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應該”的問題,如果你把你的觀念用在對方身上去要求對方,終究就是一種道德綁架,被綁架著包容別人,放在誰身上,都會不好受,明明覺得對方的言行已經很讓自己難受了,還不能表達,而要去“包容”對方,一味地壓抑自己,誰都受不了。
我們換一個角度來思考這個問題:為什麼要求別人“包容”自己呢?
如果理所當然地認為別人應該“包容”自己,自己可以為所欲為,我覺得就跟恃強行兇一樣了。
然而別人可沒有義務一味地“包容”你,當你的行為超出別人能夠承受的範圍時,別人自然不會一直包容你,而是可能離開你、拋棄你!哪怕這個人是你的兒子,何況媳婦呢?這個世界沒有誰有義務包容別人。
好的關係是:我能愛自己,也能愛他人,尊重彼此的邊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僅婆媳關係如此,所有的關係都如此。
能有限地包容別人,但不主動要求別人“包容”的人,才能擁有良好的人際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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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FrIendShIp春天
不是誰包容誰,包容可能理解為忍,忍是心字上面一把刀,隨時隨地都有動刀的情況。人能包容多少次呢,一次,兩次,三次,四次,這也忍到極限了,總有一天會爆發的。
理解,理解這兩個字就和包容二字不一樣了,因為在心裡有了理解,就知道,這不是我親媽,這不是我親生的女兒,做出什麼樣的事都正常,說什麼話,都正常,因為我們沒有血緣關係,是一個陌生人參與到這個家庭中來的,要有相互接納的過程。
做為婆婆要從心裡接納,這是和我兒子共渡一生的兒媳婦,
做為媳婦也要明白,婆婆是我丈夫的親媽,
婆婆媳婦要把這種關係排列清楚了,就相互理解到位了,矛盾可能就減少了,相互不能要求太高,家庭就能和睦了。理解,理解,再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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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煙霞臥石
這個什麼心理專家,你覺得你說的就很有道理?你講的這種包容與不包容,應該是兩個條件都比較相當的情況下,那麼用你這種分析我認為是有道理的。但是對於婆媳關係來說。你這種分析是不太有道理的。你認為要在愛自己的情況下,愛別人。這種說法,看起來似乎不無道理。但是其核心是首先要愛自己才能愛別人。也就是說,這有個,包容的前提還是一種利己因素。如果達不到愛自己的前提,那麼就不會包容婆婆。如果婆婆是外人,那麼,你這種說法相當有道理。但是問題的前提是媳婦與婆婆。婆婆是什麼,是你丈夫的母親。雖然沒有生養關係,但在你與丈夫的婚姻存續期間,她是你媳婦間接母親。從年齡上說,媳婦相對年輕,而婆婆是老人。從這兩點來說,首先應該是媳婦包容婆婆。婆婆當然也應該包容媳婦把媳婦當成自己的女兒。現在一些什麼專家,什麼法律人士,在處理一些問題,上,總認為自己的書本知識有用。比如前些年我看到一個例子,是法官審判一起房產案件。說的是有一個人租了一個單位的門面,後來,這個單位因為一些原因要把這些門面處理給單位的職工,價格以優惠價。這個租單位門面的人就告到了法庭,要求以與單位職工同樣的價格購買門面。而法庭居然判這個租門面的人勝訴。判決的理由是法律規定,同等條件下,優先賣給租房的人。我覺得不是法律的規定有問題,而是這個法官的腦子是進水了。什麼是同等條件?不是價格一樣,就是同等條件。此案中的租房者和單位職工明顯不是同等條件。因為我單位對職工的優惠,怎麼可能對你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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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華大應用心理研究院
百度科普一下,我們會了解到,’包容,字面意思是寬容、容納,其實質則是“仁”,就是愛人,是要用心去愛每一個人,是大愛’。話雖簡單,能做到確是如此之難,尤其是在婆媳之間。
從表面上看,是婆媳彼此的價值觀出現了差異,才導致了衝突,但婆媳關係有其深層的心理學含義,很多心理學學派都對此作了研究,說來話長,這裡我就不闡述。
但深究每個家庭之間的婆媳矛盾又都是由不同的綜合因素所導致,比如,婆婆和媳婦各自的人格發展狀態、婆婆與兒子的分化程度、心理學意義上兒子的獨立程度、婆婆的夫妻關係等因素,所以原因不能一概而論。
在心理諮詢的原則裡,有一句話是‘誰痛苦誰求助’。我想從這個角度談一談我的觀點,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能改變其他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為我們都是在各自的原生家庭、所處的不同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形成了現在的自己,改變談何容易呢,
即使有時意識層面會發生一些變化,但潛意識的部分還是牢牢的根植在那裡,像一隻無形的手一樣影響著我們的行為,所以,在一段關係中,我們總是會反覆無常,產生了許多困擾與痛苦,如果想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我們需要“自救”,唯有改變自身看待事物的認知,才能改變自己的世界,這可能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甚至需要遇到一段新的健康的關係才能使我們重新得到發展。
再說回婆媳關係,婆媳之間彼此要用包容這個詞的話,如果做不到真正意義上的“仁”,那我想無論是誰包容誰都是帶著一種負性情緒,情緒積壓過多早晚是要爆發的,這並不利於一段關係的長期發展。所以需要作出一些改變來調和彼此的關係,我姑且把這裡的“改變”稱作“包容”,在交往過程中痛苦程度越大的一方改變的動機越大,也許“包容”的就越多。
但無論雙方痛苦程度如何,我個人更傾向於媳婦“包容”婆婆,因為老年人的心理從統計學意義上來說更僵化,更難以調整與改變,而應變能力對年輕人來說是佔優勢的,那我們何不發揮年輕人的優勢,使家庭關係更和睦呢?當然這裡的改變並不是指遷就,而是調整自己的認知,改變看待問題的方式,認知變了,同樣的世界,在我們眼裡也許就完全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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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沒有規定誰必須包容、遷就誰,我認為要想婆媳間相處的好,一定是雙方互相包容的結果,一方一味地遷就另一方,總有爆發的那一天,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既然進了一家門,就是一家人了,最初,媳婦像個客人,對家裡不熟,這時婆婆應該多點耐心幫助媳婦適應這個家庭生活,時間久了,婆婆老了,身體不好,媳婦也該挑起重任讓這個家持續更好的生活下去,對婆婆理應多些包容,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做到家和萬事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