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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Gc52790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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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唱作人高階
我們業主僱傭物業是來服務的,不是讓物業來壟斷業主命脈,水電,取暖,電梯等的。物業不壟斷業主命脈就幹不下去,或是活不下去的,必須滾蛋。
成立業委會這麼難,就是因為有物業人阻撓,如果沒有物業,我們成立業委會就是分分鐘鐘的事啊!幹嘛非要僱傭個公司?沒有物業我們一樣成立業委會,自己僱傭幾個保安和保潔不是更好?到時候人員,工資,成本等每月一公開不是更好,大家更省錢。
我們很多業主都被物業保安和物業僱傭的流氓欺壓過,物業就是想辦法就是不讓有人成立業委會。
物業法確實漏洞太多,必須改革了!
1最重要,小區可以投票小區自治,物業必須三天內搬出小區。
2小區必須先有業委會才可以有物業。
3小區業委會申請必須在政務大廳3天內辦理完畢,有阻礙,設難題,間接不讓成立業委會的人員必須開除拘留處理。
4小區制度必須得有業委會同意才能實施。
5物業入駐必須繳納業委會10萬保證金。
6物業和業主的合同裡,必須有服務細節,和物業人員聘任名單,和物業違規懲罰標準。
7業委會必須每年一次大選,如果沒有大選,業委會自動失效,物業必須三天內離開小區。
8物業無權管理業主的命脈,如水,電,取暖,電梯,等。以免壟斷後,業主被動!
還需要我們的人大代表提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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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業主有話說666
小區的物業是上帝,業主出錢把上帝供著,業主始終是被壓迫的,每月交寫莫名其妙的費用,你不繳上帝就不高興了。只要你交錢上帝就高興開心,不高興不開心的永遠是業主老百姓,花錢買罪受。物業就是黑社會一點不假,打黑除惡早點把這黑社會物業,把這上帝除掉吧。
這問題,相關部門,以看到,查到每個,做保護傘的有關部門,那不是小事,你們讓一些流氓搶,強行,搞得百姓,對政府,都不相信了,這樣下去,社會怎麼能夠平安,,百姓的事,就沒有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