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學有如下特點:
一是儒學更加理論化和思辨化;
二是具有和諧意識、憂患意識;
三是注重氣節道德,強調力行,促進文明的進步;
四是尊卑等級、重男輕女、因循守舊、輕視自然科學等觀念阻礙社會進步;
五是用三綱五常維繫封建專制,壓抑扼殺人們的自然欲求和個體自由。
其觀點輕視自然科學等觀念阻礙社會進步相當明顯,具體來說包括:
一是程朱所謂的理或天理或太極,儘管包含著天道“生生不已”的自然之理,但其最高最本質的東西卻非自然之理,而是道德之“仁”;二是宋明理學固然建立了以“理”為本體的道德形上學,但這個本體是超驗的、無須也無法作科學證明的道德本體,它混淆了主體與客體、人文與自然、真與善、知識與價值的界限。
當然,其觀點也有積極一面,宋明理學的“天人合一”、“物我一體”、“理一分殊”理論,有助於人們認識並建立人與自然和諧一致、多元統一的關係,也有利於消除工業化社會造成的濫用自然資源、破壞生態平衡從而危害人類生存的弊病。
綜上所述,作為一箇中華傳統文化的繼承者和現代精神文明的建設者,應當深入發掘宋明理學中的思想精華,以求古為今用、推陳出新,使之在現代社會中充分發揮其應有的積極作用。
宋明理學有如下特點:
一是儒學更加理論化和思辨化;
二是具有和諧意識、憂患意識;
三是注重氣節道德,強調力行,促進文明的進步;
四是尊卑等級、重男輕女、因循守舊、輕視自然科學等觀念阻礙社會進步;
五是用三綱五常維繫封建專制,壓抑扼殺人們的自然欲求和個體自由。
其觀點輕視自然科學等觀念阻礙社會進步相當明顯,具體來說包括:
一是程朱所謂的理或天理或太極,儘管包含著天道“生生不已”的自然之理,但其最高最本質的東西卻非自然之理,而是道德之“仁”;二是宋明理學固然建立了以“理”為本體的道德形上學,但這個本體是超驗的、無須也無法作科學證明的道德本體,它混淆了主體與客體、人文與自然、真與善、知識與價值的界限。
當然,其觀點也有積極一面,宋明理學的“天人合一”、“物我一體”、“理一分殊”理論,有助於人們認識並建立人與自然和諧一致、多元統一的關係,也有利於消除工業化社會造成的濫用自然資源、破壞生態平衡從而危害人類生存的弊病。
綜上所述,作為一箇中華傳統文化的繼承者和現代精神文明的建設者,應當深入發掘宋明理學中的思想精華,以求古為今用、推陳出新,使之在現代社會中充分發揮其應有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