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的生產成本的記錄、歸集和分配,是隨著材料與產品實體的轉移而轉移,即生產成本的會計記錄與生產成本發生的實物流程是同步的。但是,隨著20世紀70年代適時生產製度的產生,企業的生產組織特點和管理制度發生了轉變。JIT的要點是:企業生產以顧客需求(如訂單)為起點,由後向前進行逐步推移來全面安排生產任務,上一生產步驟生產什麼、產生多少、質量要求和交貨時間只能根據下一步驟提出的具體要求而定,至於原材料及零部件,只有當某一步驟需要時,企業才予以購進。在採用JIT的企業,從原材料購入到產品製成所耗用的時間大幅縮短,期末存貨量變得很小,使得傳統的分批或分步成本制度下詳細記錄各類存貨(如原材料在產品及產成品)的必要性受到懷疑。由於成本效益的原則,對少量的存貨做詳盡精確的追溯,無疑得不償失。為了克服上述問題,倒推成本法應運而生了。
倒推成本法通常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企業管理當局需要一個簡單的會計體系,認為詳細的成本記錄是多餘的;
2.每種產品都有一套標準成本,存貨數量相對較少;
3.倒推成本法下的財務結果與傳統成本法下的財務結果相差不大,不會扭曲成本。
在採用JIT制度的企業,由於存貨水平很低,產品成本就會直接進入銷售成本,而不必經過存貨環節。所以,企業管理人員認為不值得在在產品、產成品及銷售成本的追蹤上浪費時間。因此,倒推成本法尤其適用於那些採用適時生產製度而使存貨水平很低的企業。即使存貨水平較高,但只要它是相對穩定的,那麼,傳統成本法與倒推成本法也會產生基本一致的結果,所以,倒推成本法也適用於採用JIT制度以外的企業。
賬戶設定與會計處理
在傳統成本制度下,一般需設定“原材料”、“生產成本”(在產品)、“庫存商品”、“主營業務成本”等會計科目,而在JIT制度下,由於它不同於以往的傳統成本制度,因而在賬戶設定與會計處理上也是有所區別的。這主要體現在:
1、設定“原材料與在產品”賬戶
在JIT制度下,由於在產品數量極少,沒有必要為其單獨設定賬戶,可將其與原材料賬戶合併。當購入材料時,直接記入“原材料與在產品“賬戶。
2、設定“加工成本“賬戶
所謂加工成本,是指直接人工成本與製造費用。在JIT制度下,由於自動化水平相對較高,直接人工成本金額很少,因此將其與各項製造費用合併記入“加工成本”賬戶。
3、分配製度費用的時點
在傳統成本制度下,分配製造費用的時點一般都選擇產品生產完成時或期末時,而且都是先分配記人“生產成本”,再轉入“庫存商品”。然而,在JIT制度下,製造費用的分配,通常都是在產品生產完成時進行。 在純粹的JIT環境下,產品生產完成時即為出售產品之時,因此,可將使用(等於購入)的材料與加工成本直接計入銷售成本。但是,這種純粹的JIT在現實中很難實現。因此,如果發生生產量大於銷售量,或存在加工未完成的在產品,則可將銷售成本賬戶中的一部分調整轉出,作為“庫存商品”或“原材料與在產品“賬戶的結存數。
傳統的生產成本的記錄、歸集和分配,是隨著材料與產品實體的轉移而轉移,即生產成本的會計記錄與生產成本發生的實物流程是同步的。但是,隨著20世紀70年代適時生產製度的產生,企業的生產組織特點和管理制度發生了轉變。JIT的要點是:企業生產以顧客需求(如訂單)為起點,由後向前進行逐步推移來全面安排生產任務,上一生產步驟生產什麼、產生多少、質量要求和交貨時間只能根據下一步驟提出的具體要求而定,至於原材料及零部件,只有當某一步驟需要時,企業才予以購進。在採用JIT的企業,從原材料購入到產品製成所耗用的時間大幅縮短,期末存貨量變得很小,使得傳統的分批或分步成本制度下詳細記錄各類存貨(如原材料在產品及產成品)的必要性受到懷疑。由於成本效益的原則,對少量的存貨做詳盡精確的追溯,無疑得不償失。為了克服上述問題,倒推成本法應運而生了。
倒推成本法通常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企業管理當局需要一個簡單的會計體系,認為詳細的成本記錄是多餘的;
2.每種產品都有一套標準成本,存貨數量相對較少;
3.倒推成本法下的財務結果與傳統成本法下的財務結果相差不大,不會扭曲成本。
在採用JIT制度的企業,由於存貨水平很低,產品成本就會直接進入銷售成本,而不必經過存貨環節。所以,企業管理人員認為不值得在在產品、產成品及銷售成本的追蹤上浪費時間。因此,倒推成本法尤其適用於那些採用適時生產製度而使存貨水平很低的企業。即使存貨水平較高,但只要它是相對穩定的,那麼,傳統成本法與倒推成本法也會產生基本一致的結果,所以,倒推成本法也適用於採用JIT制度以外的企業。
賬戶設定與會計處理
在傳統成本制度下,一般需設定“原材料”、“生產成本”(在產品)、“庫存商品”、“主營業務成本”等會計科目,而在JIT制度下,由於它不同於以往的傳統成本制度,因而在賬戶設定與會計處理上也是有所區別的。這主要體現在:
1、設定“原材料與在產品”賬戶
在JIT制度下,由於在產品數量極少,沒有必要為其單獨設定賬戶,可將其與原材料賬戶合併。當購入材料時,直接記入“原材料與在產品“賬戶。
2、設定“加工成本“賬戶
所謂加工成本,是指直接人工成本與製造費用。在JIT制度下,由於自動化水平相對較高,直接人工成本金額很少,因此將其與各項製造費用合併記入“加工成本”賬戶。
3、分配製度費用的時點
在傳統成本制度下,分配製造費用的時點一般都選擇產品生產完成時或期末時,而且都是先分配記人“生產成本”,再轉入“庫存商品”。然而,在JIT制度下,製造費用的分配,通常都是在產品生產完成時進行。 在純粹的JIT環境下,產品生產完成時即為出售產品之時,因此,可將使用(等於購入)的材料與加工成本直接計入銷售成本。但是,這種純粹的JIT在現實中很難實現。因此,如果發生生產量大於銷售量,或存在加工未完成的在產品,則可將銷售成本賬戶中的一部分調整轉出,作為“庫存商品”或“原材料與在產品“賬戶的結存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