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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範範談保險與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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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炮說財經
對於這個問題是一個比較專業的問題,而且對於保險的認知還是比較膚淺的。可以肯定的說保險理賠不一定開胸才賠,主要是看罹患什麼疾病,是否符合理賠標準。華夏的常青樹是一款不錯的重疾險,價效比非常高。
常青樹保險責任:61種重大疾病,達到理賠標準賠付保額。15種輕症,每次賠付保額的20%,以三次為限。身故、全殘、疾病終末期賠付保額。輕症豁免。
2007年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和中國醫師協會共同制定了25種重疾的標準,並要求保險公司如果要研發重疾險就必須涵蓋25種重疾中的前六種,即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重大器官移植術和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終末期腎病。當然,現在的重疾保險涵蓋的保險責任已經遠遠超過這25種重疾了,但是各家公司的保險條款中,此25種重疾的責任是一樣的,賠付標準是一樣的。國家規定25種終極標準之後,也就規定了理賠的標準,但是不是所有的重疾一旦確診就可以賠付。按照賠付方式可以分為三類:其中重大器官移植、冠狀動脈搭橋術、心臟瓣膜手術都屬於開胸手術,也就是必須開胸之後才能理賠的,而其他的不存在,自己看圖即可。
2007年保監會規定,25種重大疾病的定義必須按保險行業協會和中華醫師學會統一的標準,包括彩頁、宣傳用語、合同定義、病理解釋等,都必須一字不差的按規定釋出。也就是在重疾險所保障的重疾中前25種疾病,所有超過25種以上的疾病由各公司自行擬定。
在這25種重大疾病中,第5種,第16種,第25種疾病就有規定必須開胸。
1、“5.冠狀動脈搭橋術 指為治療嚴重的冠心病,實際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冠狀動脈血管旁路移植的手術。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心導管球囊擴張術、鐳射射頻技術及其他非開胸的介入手術、腔鏡手術不在保障範圍內。”
2、“16.心臟瓣膜手術 指為治療心臟瓣膜疾病,實際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心臟瓣膜置換或修復的手術。”
3、“25.主動脈手術 指為治療主動脈疾病,實際實施了開胸或開腹進行的切除、置換、修補病損主動脈血管的手術。主動脈指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不包括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的分支血管。動脈內血管成形術不在保障範圍內。”
華夏《常青樹》重疾險中也有非開胸也能理賠的疾病,例如輕症中的第4種,
1、“4.心臟瓣膜介入手術 為了治療心臟瓣膜疾病,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了非開胸的經胸壁打孔內鏡手術或經皮經導管介入手術進行的心臟瓣膜置換或修復手術。”
所以並不是所有保障的疾病都必須開胸才能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