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中國商品房的產權年限最高也只有70年,也就是說,雖然購房者擁有房子的永久產權,但是對於土地的使用權,購房者卻是最高只有70年,70年後之後,如果需要住房所在區域進行徵收,房主實際上是沒有辦法抗拒的,然而可以獲得房子本身的補償。100年後也是這樣一個道理。
而以人類的壽命,根本等不到100年之後,似乎只要等到50年、60年之後,多數人就已經不存在於人世,根本管不了死後之事,其實在現實生活當中,房子理論是產權年限70年,真正使用期限其實是50年之後,甚至只要30之後,房子將由於老化而被拆遷,房屋拆遷對於多數房主來說,其實也是喜聞樂見之事,房主或者繼承房主財產的子女,將獲得這筆豐厚的拆遷補償。
至於100年以後,100年之後房子仍然還沒有被拆遷,那就需要考慮這樣一個問題,這棟樓房是不是根本就不具備拆遷價值。尤其伴隨著都市化程序的加快,未來經濟的地域失衡性量更加明顯,人口、資源進一步向大城市集中,大城市以及以大城市為中心的都市圈,城市更新換代快,根本不用擔心拆遷的問題,但是100年後依然還沒拆遷,或許是這套住房本身就處於並不怎麼具備經濟地位的城市。房子本身拆遷價值不大,且又屬於高樓,比起普通樓層,拆遷方光是拆遷補償的成本就要高得多,更不願意承包高層建築的拆遷。
對於這種建築,等待他們的命運也很有可能是任其自生自滅,房子伴隨沒落的城市,幾乎為大眾所遺忘。當然還有一個問題,由於科技發展速度過快,100年以後,或許人們的居住問題將面臨顛覆性的革新,所有的房子都失去了意義,哪怕是高層建築。
首先,中國商品房的產權年限最高也只有70年,也就是說,雖然購房者擁有房子的永久產權,但是對於土地的使用權,購房者卻是最高只有70年,70年後之後,如果需要住房所在區域進行徵收,房主實際上是沒有辦法抗拒的,然而可以獲得房子本身的補償。100年後也是這樣一個道理。
而以人類的壽命,根本等不到100年之後,似乎只要等到50年、60年之後,多數人就已經不存在於人世,根本管不了死後之事,其實在現實生活當中,房子理論是產權年限70年,真正使用期限其實是50年之後,甚至只要30之後,房子將由於老化而被拆遷,房屋拆遷對於多數房主來說,其實也是喜聞樂見之事,房主或者繼承房主財產的子女,將獲得這筆豐厚的拆遷補償。
至於100年以後,100年之後房子仍然還沒有被拆遷,那就需要考慮這樣一個問題,這棟樓房是不是根本就不具備拆遷價值。尤其伴隨著都市化程序的加快,未來經濟的地域失衡性量更加明顯,人口、資源進一步向大城市集中,大城市以及以大城市為中心的都市圈,城市更新換代快,根本不用擔心拆遷的問題,但是100年後依然還沒拆遷,或許是這套住房本身就處於並不怎麼具備經濟地位的城市。房子本身拆遷價值不大,且又屬於高樓,比起普通樓層,拆遷方光是拆遷補償的成本就要高得多,更不願意承包高層建築的拆遷。
對於這種建築,等待他們的命運也很有可能是任其自生自滅,房子伴隨沒落的城市,幾乎為大眾所遺忘。當然還有一個問題,由於科技發展速度過快,100年以後,或許人們的居住問題將面臨顛覆性的革新,所有的房子都失去了意義,哪怕是高層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