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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說謊的阿範

    現在的情況是:沒有人員傷亡的情況下,利用交通事故快速處理辦法,非機動車或者行人負全責!在有人員傷亡的情況下,利用一般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機動車承擔全部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沒有責任。要看當時的具體情況!

  • 2 # 舒適77777

    闖紅燈我不贊成,總是走機動車道我覺得有看法,誰願意走機動車道?還不是非機動車道太窄,機動車,計程車,還有公交車都在佔用非機動車道,整個馬路都是機動車的還要求電動車怎麼樣。我倒覺得如果公路有三分之一的非機動車道才合理。其實我也開車但我還是要為電瓶車說句話。憑什麼道路資源,停車資源,現公共資源絕大部分都給了汽車,可還是都在聲討電瓶車,路上的非機動車道有的地方沒有,有的地方在露肩上,有的都不足一米,就這還要被機動車佔,如計程車上下人都站在非機動車道上,公交車進站也佔用非機動車道。路邊停車位也是經常影響電瓶車行駛,露肩上的非機動車道成了停車場。難道就因為你是開車的就有特權嗎。有沒有替他們想想,電瓶車環保,節能,很多優點國家應該大力推廣,把公共資源像電瓶車傾斜才好。別總是拿電瓶車說事,對他們應該寬容,當然了交通規則還是要遵守的。想想給大家帶來便利的都是電瓶車,街邊做的好人好事這段時間報道的都是騎電瓶車的人。

  • 3 # 小榮6312

    闖紅燈還用問當然不對,但是快車道誰已不願走,在中國汽車權力太大慢車道可以隨意停,走了停了把騎車的人B到快車道,沒法呀騎車的人也有急事要辦呀,怨吧,罵吧,都沒用,只能往快車道上擠,出了事還要負責,真不公平,政府的心太偏了,把社會發展福利都給了汽車了。

  • 4 # 翅膀水中游

    規定是規定,能落實了才有意義,在樓主提到的情況中,其實只有闖紅燈是明確可執行的規定。

    明確車道:

    1、電動車是機動車就是要走機動車道的;

    2、如果沒有專設非機動車道,腳踏車也只能藉機動車道靠右行駛,因為按規定電動車或腳踏車上人行道要步行推車。

    模糊逆行:

    1、嚴格來講,逆行屬於靠右避讓原則,在規劃得好的大城市裡,設施完善標示清晰,所以對腳踏車行駛的規範通常能夠落實;

    2、現實是,在很多地方城市,道路規劃並不完善,存在一些特殊情況,比如下圖:

    要麼逆行(但反過來卻是正常行駛),要麼上人行道(有些地方的人行道路口還用鐵桿防上車),從各種意義上來說騎行的“頭尾一公里”都是最難規範的。

    所以在某些情況下,事故責任的認定,還要根據道路優先通行原則:以行人最優,其次是非機動車,再下來是機動車;以及根據載具的規模來判斷;以及特殊情況下的生命權最優原則等(比如在人行道上行駛的腳踏車緊急避讓在道上玩耍的小孩導致小孩輕傷但腳踏車駕駛人重傷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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