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玉兒123啊

    這些傢俱電器是你們婚內買的吧,如果是,兒女沒有權利來拿,如果是你們結婚以前的東西,那兒女就有權利拿(比如紅木傢俱)。

  • 2 # 雲臺秀峰

    這就是為什麼不要找二婚的男人或者女人太麻煩啦!男人的孩子女人的孩子就是今後最大的矛盾點,為了一點錢掙來搶去都是因為現在掙錢太難啦!遠離!遠離!誰給你介紹二婚的人你就和誰斷交徹底和那個要給你介紹二婚的人斷聯絡,或者可以暴打這個人因為這個給你介紹二婚的人是在害你,他是再害你家破人亡,人財兩空呀!

  • 3 # 我愛愛我家L

    應該是算未扯證的同居關係。20年的時間為什麼不去打結婚證?之前是互相擔心以後嗎?你們兩個本身就有點問題。

    傢俱電器用了快二十年,差不多了。電器產品一般只有十多年壽命,時間長會老化,出問題比較多。一堆廢品留著幹嘛,賭物思人,讓他們搬就是。快點搬。

  • 4 # 傾城之戀111581816

    如果房產在你名下,你可以報警處理!他們無權進你的家!他們有證據證明這是他父親的錢買的嗎?一看就是來者不善!

  • 5 # 大兔子丫頭

    94之前的算事實。

    94之後不算。

    所以你要確定好法律上認不認可。而不是自己說事實。

    法律認可就按法律規定的辦。

    法律不認可,他兒孑媳婦來討回父親的遺產。你也沒辦法阻攔。因為他兒子是合法的遺產繼承人。

  • 6 # 輕舞anny飛揚

    如果她們能證明這些傢俱家電都是他們父親購買的,就合法,我看有人說你們同居期間男方還沒離婚,那從人情上講我都無法評估你的人品了,只能說兒媳婦兒子拿走他爸爸的所有東西都是合法的,畢竟你讓人家母親孤獨生活二十多年,這合法嗎?屬於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二十載,我也無語了

  • 7 # 輝姐168038453

    這個問題你在這裡問有什麼用,在博同情是沒用的,這種事情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利,你在這裡問無非是想得到大家對你的同情,讓大家在輿論上支援你,在道德上聲討那家人的子女,可是這有什麼用呢,你要真是想主張自己的權利和只能走法律程式,這樣的結果他們子女也沒有話說,反而比你現在這樣到處去說好的多,你在平臺上說這些事,肯定會得到很多不同的迴應,說什麼的都有。給你出什麼主意的也有,反而擾亂了你自己的主意和想法,畢竟看熱鬧的不嫌亂子大,首先你們不光是幾件傢俱電器那麼簡單,還有遺產什麼的怎麼分割,都需要認真考慮的,應該找個懂法律的先諮詢一下,還有就是你自己要先靜下心來想想你能接受的結果是什麼,可以先協商,實在不行可以訴諸法律。

  • 8 # 知足常樂127827286

    二十年前就已經沒有事實婚姻了,你那隻能叫非法同居!如果房子是男方的,你就只能淨身出戶,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護。

  • 9 # 吳老哥的Vlog

    根據新的民法典,沒有事實婚姻一說,沒領證就不是婚姻,就是同居關係。不妨礙別人,雙方自願,可以同居。但是他兒子媳婦喪事後來搬你的傢俱電器,就違法了。可以報警。

    除非他能證明這些東西是他花錢買的。如果沒有證據,就是搶劫。你準備好充足的證據,依法訴求。如果過程激烈,可以報警。

    因為他們的行為不合法。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別無他。

  • 10 # 賴肖竹

    你這是多麼糊塗多麼無知的人吶,你要有多愛這個男人,才能忍受近二十年不明不白的婚姻,他兒子兒媳婦對你這樣,也可能是你一直扮演著不光彩的角色導致的,你本身和他就不合法,除非你能表明有些東西是你自己的,否則你根本沒有權力阻止,人的生死很無常的,你為什麼當初就不給自己一個保障呢?

  • 11 # 藦蘿花

    大姐,現在已沒有“事實婚姻”這個說法。

    沒領證,就只能是“同居關係”。

    因為沒領證,你不是他的“配偶”。

    在沒有合法有效遺囑的情況下(有遺囑,沒考慮你的份額也一樣),也就不能成為他遺產的繼承人。他的兒子是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 12 # 冰玉潔

    謝邀:不曉得你近二十年的事實婚姻是為什麼?是對婚姻的安全感和可靠性不自信還是其它的原因。既然你老伴已逝,也於事無補,別無它法。他兒子要搬走傢俱和電器,(如果你手裡有多餘的存款,)不必理會,也不值幾個錢。需用以後再置。如不想他們搬,可以社群調解,或報警等。他們總不能把房子也搬走吧,也不可能把你拽出去,如果房子不讓你住,可到法院起訴他們。雖說事實婚姻不受法律支援,相信法律會給你個公正的

  • 13 #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沒有領結婚證就住在一起,別說近二十年,就是二百年,你們也是非法同居,稱不起夫妻關係的。因為現在沒有事實婚姻這一說,只要沒有結婚證,你就無法享有夫妻之間應該有的利益關係。如果你住的是老伴的房子,沒有領結婚證,那你們就是住在一起,行的是夫妻之事,但也沒有夫妻名份的。如果你的同居老伴死了,那他家裡的所有東西,沒有他兒女們的同意,你是一件也帶不走的。唯一的辦法就是透過與他的兒女們溝通,要回應該屬於你的東西,並且離開他家。如果他們不讓你拿,你也是無能為力的。因為你們是非法同居,其中的權力和義務是沒有具體規定的。法院對此也無法可依。也就是說,你想透過法院解決是沒有可能的。長點心眼吧,下次可不能這樣了。不過按你現在的歲數,估計再走一處的心情已經沒有了。免費做了人家十幾年的保姆,女人,也真夠鬧心的。

  • 14 # 刀刀的法考日記

    如果傢俱電器都是你“老公”獨資購買的,合法。

    很多年沒聽到過事實婚姻這個詞兒了,最近的應該就是重婚罪中的事實夫妻了。

    至於“老公”這個詞兒我為什麼打雙引號,因為這段關係並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關係,只是事實意義上的夫妻關係,你的權益並不受法律保護。

    再者說,如果你們倆都是單身還好,如果你老公並不是單身,那麼就算你們沒領證,其行為也構成重婚罪。

    如果你們倆都是單身,那這件事情就很好辦了,你可以把這段關係想象成一個合夥協議,你們倆共同出資建立了一個公司,現在合夥人去世了,人家繼承人來繼承其遺產,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嗎?

    在繼承法上來講,你並不是一個身份適格的繼承人,所以並不享有繼承權。

    但如果這些傢俱家電是你們共同購買、又或者是你獨資購買,那你完全可以以合理的價格轉讓給你老公的兒子兒媳,畢竟在法律上講,你跟你老公的關係不受法律保護,那麼他兒子兒媳跟你同樣沒有關係,他們無權處置你的任何財產。

    如果他們態度強硬,你可以直接報警或者起訴,掏出購買憑證糊他們一臉。

  • 15 # 湘南姐

    我認為他的兒子媳婦可以搬,因為他是他爸爸的兒子。您沒有權力阻止他們的行為,他的爸爸已經S了,他們可能不是為東西而來,是故意搬東西向你發洩的。

    意思他們的爸爸S了,把東西搬回家有個念想,您若是跟他們對抗的話。他們就會將這二十年的恩恩怨怨全撒出來。

    您作為長輩,他的兒子要搬回他爸爸的東西,您只好忍氣吞聲。如果跟他們說,也許不止搬東西,您就會受

    皮肉之苦,您就好自為之吧!

    實事婚姻又有什麼辦法?只要他們沒有,霸佔您的房子和其它重要的東西,您一切保平安就好了。

  • 16 # 小冬冬的美奶奶

    現在的法律是不保護同居關係的,找老伴要慎重,特別是45歲以後的女人能夠一個人過就儘量一個人過,孩子們都大了總認為是奪了家產,其實45歲以後的女人付出會有很多,操心操肺還落不了好,就算是去做保姆每個月一還有幾千塊的錢,你的我的孩子會有很大區別,沒錢沒地位的老齡女人別指望天上掉餡餅,在身體還健康的情況下為自己多積累些錢,實在不能動了手裡的錢還可以用得著,男人就是雄性動物,有的還不如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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