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了解一點,就是投資是與資產有關的活動,如購買處置長期資產、固定資產、股權投資有關的活動。而籌資只與負債或所有者權益有關的活動,如負債(銀行借款、發行債券)和所有者權益(發行股票)。瞭解這一點,就不難區分。具體來說包括以下方面:
一、現金流量表中的投資活動是指企業長期資產的購建和不包括在現金等價物範圍內的投資及其處置活動。比通常的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範圍要廣。
1.“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反映企業出售、轉讓或到期收回除現金等價物以外的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而收到的現金,以及收回長期債權投資本金而收到的現金。不包括長期債權投資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現金資產。
2.“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反映企業因各種投資所收到的現金股利收入、利息收入。不包括債券投資收回的本金和股票股利。
3.“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而收到的現金淨額”,反映的是淨額,包括固定資產報廢、毀損的變賣收益以及遭受災害而收到的保險賠償收入等。
4.“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反映企業除了上述各項以外,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入。其他現金流入如價值較大的,應單列專案反映。
5.“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不包括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借款利息資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資租賃租入固定資產所支付的租金;這些要在“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中反映。另外,企業以分期付款方式購建的固定資產,首次支付的現金作為投資活動的現金流出;以後各期支付的現金,作為籌資活動的現金流出。
6.“投資所支付的現金”,反映各種性質的非現金等價物投資所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附加費用。
7.“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反映企業除了上述各項以外,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出。其他現金流出如價值較大的,應單列專案反映。
二、籌資活動是指導致企業資本及債務規模和構成發生變化的活動。
1.“吸收投資所收到的現金”,包括髮行股票收到的股款淨額、發行債券實際收到的現金,即,企業實際收到的款項(發行收入-佣金等發行費用)。注意,由企業直接支付的股票發行審計、諮詢費用,以及債券的發行費用,在“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反映。
2.“借款所收到的現金”,反映企業舉借各種短期、長期借款所收到的現金。
3.“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反映企業除上述各專案外,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入,如接受現金捐贈等。相應地,捐贈現金支出在“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反映。
4.“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反映企業以現金償還債務的本金,包括償還金融企業的借款本 金、償還債券本金等。利息在“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反映。
5.“分配股利、利潤和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反映企業實際支付的股息、利息,包括支付的現金股利、借款利息,債券利息等。不包括股票股利。
6.“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反映企業除了上述各項外,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出,如捐贈現金支出等。其他現金流出如價值較大的,應單列專案反映。
首先要了解一點,就是投資是與資產有關的活動,如購買處置長期資產、固定資產、股權投資有關的活動。而籌資只與負債或所有者權益有關的活動,如負債(銀行借款、發行債券)和所有者權益(發行股票)。瞭解這一點,就不難區分。具體來說包括以下方面:
一、現金流量表中的投資活動是指企業長期資產的購建和不包括在現金等價物範圍內的投資及其處置活動。比通常的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範圍要廣。
1.“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反映企業出售、轉讓或到期收回除現金等價物以外的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而收到的現金,以及收回長期債權投資本金而收到的現金。不包括長期債權投資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現金資產。
2.“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反映企業因各種投資所收到的現金股利收入、利息收入。不包括債券投資收回的本金和股票股利。
3.“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而收到的現金淨額”,反映的是淨額,包括固定資產報廢、毀損的變賣收益以及遭受災害而收到的保險賠償收入等。
4.“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反映企業除了上述各項以外,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入。其他現金流入如價值較大的,應單列專案反映。
5.“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不包括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借款利息資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資租賃租入固定資產所支付的租金;這些要在“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中反映。另外,企業以分期付款方式購建的固定資產,首次支付的現金作為投資活動的現金流出;以後各期支付的現金,作為籌資活動的現金流出。
6.“投資所支付的現金”,反映各種性質的非現金等價物投資所支付的全部價款,包括附加費用。
7.“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反映企業除了上述各項以外,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出。其他現金流出如價值較大的,應單列專案反映。
二、籌資活動是指導致企業資本及債務規模和構成發生變化的活動。
1.“吸收投資所收到的現金”,包括髮行股票收到的股款淨額、發行債券實際收到的現金,即,企業實際收到的款項(發行收入-佣金等發行費用)。注意,由企業直接支付的股票發行審計、諮詢費用,以及債券的發行費用,在“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反映。
2.“借款所收到的現金”,反映企業舉借各種短期、長期借款所收到的現金。
3.“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反映企業除上述各專案外,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入,如接受現金捐贈等。相應地,捐贈現金支出在“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反映。
4.“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反映企業以現金償還債務的本金,包括償還金融企業的借款本 金、償還債券本金等。利息在“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反映。
5.“分配股利、利潤和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反映企業實際支付的股息、利息,包括支付的現金股利、借款利息,債券利息等。不包括股票股利。
6.“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反映企業除了上述各項外,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出,如捐贈現金支出等。其他現金流出如價值較大的,應單列專案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