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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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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因文而裕520
婚前AA制大家聽多了吧?但婚後AA制呢?
其實我也聽過,婚前因兩人的關係不穩定,所以有很多男女都喜歡AA制,怕到分手時會牽扯到錢方面的問題。
但結婚後的AA制日子在實際社會中也不少見,婚後A日子也是一種保證,現在的年輕人都喜歡自力更生,不喜歡靠對方。所以有這方面的主意,不足為奇。
可是假如當兩人的愛情建立在金錢上那是什麼定義?
今天我看了一段關於婚姻AA制一個新聞,男女在同一個工廠打工相識,發展成情侶,後來女方要男方和他去領證,男方推託工廠忙先不領證,兩人日子一同,是靠愛情而不是那一張紙。後來女方生了個女兒,女方不工作了,在家當家庭主婦,照顧家裡大大小小的事。可是男方卻不給錢女的花,還是履行AA制日子,女方自身要用的錢自己掏,其他家庭開支男剛才肯花錢。
女的說,假如真當她是妻子,家裡的開支和錢都應交由他擔任,而不是履行那該死的AA制日子!每次問他拿日子費都是問東問西,想給不給的,還扯上了AA制的條款,女方覺得幾年下來被虐了,自己卻比不上一個工廠裡的打工妹。女方從此就記錄著男方欠她的條款。有勞動合同協議的,有家庭開支的,還有男方打傷的補償條款。男方也按了手指膜。
最後女方用這幾個協議條款告了那男人。
終究法院判下來男方給女方補償了。
看了我想笑,假如兩個人真的是夫妻,何須計算得那麼清楚,假如兩人真的有愛情,那麼何須在金錢方面估計得那麼明,還分什麼AA制呢?愛情假如真的建立在金錢上,我覺得那不叫愛情。
AA制婚姻日子可所以偶爾拿出來當一下娛樂,不能太認真的去計較,假如真實去計劃那麼多,這婚姻想必也不會走太遠的!
婚姻的財產安排分為兩種,一種是共同財產制,一種是分別財產制。大多數主流國家實行的是共同財產制,英國和承襲英聯邦制度的幾個國家則實行的是分別財產制,也就是夫妻各自保有自己的財產,婚後各自取得的財產也歸各自所有。不過,所有實行共同財產制的國家,同時也認同“約定大於法定”,也就是隻要雙方有共同約定,婚姻中的財產想算誰的就是誰的。
所謂AA制,我們可以把它理解為一定意義上的約定分別財產制。
反對AA制的人,覺得這樣很傷感情,夫妻本是一體,財產分開,就太計較了。事實上,AA制自有其好處,在分配和權屬界定清楚的情況下,比財產共有制更不容易引起糾紛。
最根本的原因是,共同財產制容易讓人產生可怕的錯覺,把不是自己的當成自己的。
我們喜歡把夫妻所擁有的東西用物質來衡量,也就是:錢,房子,各種實物。婚姻法出了一版又一版的解釋,也在強化這件事,誰出的錢,寫誰的名,離婚怎麼分,什麼該歸誰...
而事實上,在婚姻中付出和得到的,涵蓋面遠比有形的,可貨幣化的財物更為深廣。
比如,夫妻中的一方為了能夠接送孩子上下學,在多年間選擇了一個或多個可以在孩子上下學的時間不在崗位上的工作。這樣,他或者她就付出了得到一個或多個不能在孩子上下學時段離開崗位的工作的機會。而賺取貨幣的一方,對家庭的貢獻是可測量的,顯性的,付出機會的一方,在好的情況下,得到的也只是言語讚美。比如,“軍功章啊,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
而軍功章是沒有你的一半的。如果你是一位英雄的配偶,在個人檔案或求職簡歷的所獲榮譽一欄,你能填上:半枚軍功章嗎?
財產可以計算、分配,而許多比財產更重要的東西,機會,榮譽,價值感,發展空間,只能用一種浪漫的形式“共享”,卻無法計算,也無法分配。
AA制,一定程度上戳破了這個泡泡,讓習慣性做隱形貢獻的人,將自己的付出進行估值,反而更公平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