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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妮貝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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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忘眼浮生
謝謝誠邀,玫琳凱是傳銷嗎,那麼安利是傳銷嗎,我覺得他們都是一樣的,他們發展那麼迅速,從不知名到家喻戶曉,走的路數大同小異,多少年了,現在依然如舊。據法律定義,對號入座傳銷是什麼,換言之,真是傳銷,那麼偌大的中國會顯而不見,答案是顯而易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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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彪姐的沙龍
玫琳凱是披著直銷外衣的傳銷。
她們的話術是專門培訓過的,先看看你面板,說你這不好那不好,你需要她這樣一個專業的美容顧問為你的面板保駕護航。隨後掏出一本影集,裡面有她和她的老師各種旅遊購物的照片,跟我說她的老師是精英執行,多麼牛逼,她自己也是經銷商,月入四萬,已經贏得一輛粉車了。。
第二次她約我去參加玫琳凱的月平臺,我這次聽出一點門道。玫琳凱有專門做銷售的,也有做事業道路的,而高層希望人人都走事業道路(拉下線),因為這比較暴利。每個人的分享都是一個套路,自己以前混的各種平淡不如意,沒有激情,面板越來越差。自從遇見了玫琳凱,面板吹彈可破,月入六位數,老公更愛自己了……最後歸納的重點是,玫琳凱是每個女人的福音,女人最好的選擇就是玫琳凱
再說我認識的這個經銷商,她囤了滿屋子的貨,滿臉的痘痘已經化膿了,她卻硬著頭皮告訴我她以前痘痘很多,現在好多了,我看到的這些只是內分泌失調。她在開會間隙在超市裡吃幾塊錢的麵條,卻告訴我她已經月入四萬過上了優雅富足的生活。她告訴我公司獎勵她粉紅轎車,我卻聽說她自掏腰包買了十幾萬的業績還刷爆了四張信用卡才得到了這輛粉車。我最後說我不加入玫琳凱,她對我破口大罵,說我太不識時務,最後拉黑了我
以上,如果不是拉下線有好處,我不知道她為什麼這麼瘋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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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黑熊3273
不請自來,請訴冒昧!用用產品可以,別參與其中,我是一名玫琳凱資深經銷商的老公!被老婆騙了十幾萬搞玫琳凱,現在她每月收入不足1500元!衣服全部我給買,我不給買她能把解放前的衣服都能穿出來!家裡瓶瓶罐罐一大堆!揹著我借了好幾萬!信用卡還欠好幾萬!不讓幹還不樂意,天天到處跑搞得比誰都忙!時不時搞個活動還租禮服,我還以為得走紅地毯呢,結果就幾個人自娛自樂,時不時就要上課本有本省的外省的都有全部自費。好容易給她把帳還完!她又找丈母孃借了好幾萬!一開始我就不支援她發動全家整我事!害我天天被罵!她的姐姐妹妹基本都一樣!作為一個月收入不上萬的家庭!我感覺壓力很大,相中一根魚竿想了又想還是放棄了!所以請男人們看好自己的老婆遠離那玩樣兒!不然下次吐槽的就是你!如果有什麼玫琳凱受害者聯盟的話加我一個,討論整治老婆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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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iana15
我用我自身的經歷告訴你,產品不錯,調養品也不錯,雖然價錢有點小貴,質量真的可以得到保證,否則也不可能銷售50多年,但是,如果想做玫琳凱,或者把玫琳凱當做事業來搞,我不建議,除非你自己人脈比較廣,而且比較會說話,就還可以,其餘的還是老老實實上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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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首先我先和你說下傳銷定義, 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1)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透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它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2)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透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它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 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透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它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係,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據我瞭解一下,玫琳凱創辦與1963年9月總部在美國德克薩斯達拉斯市,是一家遍佈五大洲35個國家和地區,在全球擁有龐大體系的直銷產品公司,
這個玫琳凱是直銷公司,主要銷售化妝品,護膚品,和彩妝型別的,仔細去了解一下傳銷和直銷定義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