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地基處理金屬規範第4.2.5條:墊層可選用下列材料:
1 砂石。宜選用碎石、卵石、角礫、圓礫、礫砂、粗砂、中砂或石屑(粒徑小於2mm的部分不應超過總重的45%),應級配良好,不含植物殘體、垃圾等雜質。當使用粉細砂或石粉(粒徑小於0.075mm的部分不超過總重的9%)時,應摻人不少於總重30%的碎石或卵石。砂石的最大粒徑不宜大於50mm。對溼陷性黃土地基,不得選用砂石等透水材料。
2 粉質粘土。土料中有機質含量不得超過5%,亦不得含有凍土或膨脹土。當含有碎石時,其粒徑不宜大於50mm。用於溼陷性黃土或膨脹土地基的粉質粘土墊層,土料中不得夾有磚、瓦和石塊。
3 灰土。體積配合比宜為2:8或3:7。土料宜用粉質粘土,不宜使用塊狀粘土和砂質粉土,不得含有鬆軟雜質,並應過篩,其顆粒不得大於15mm。石灰宜用新鮮的消石灰,其顆粒不得大於5mm。
4 粉煤灰。可用於道路、堆場和小型建築、構築物等的換填墊層。粉煤灰墊層上宜覆土0.3~0.5m。粉煤灰墊層中採用摻加劑時,應透過試驗確定其效能及適用條件。作為建築物墊層的粉煤灰應符合有關放射性安全標準的要求。粉煤灰墊層中的金屬構件、管網宜採取適當防腐措施。大量填築粉煤灰時應考慮對地下水和土壤的環境影響。
5 礦渣。墊層使用的礦渣是指高爐重礦渣,可分為分級礦渣、混合礦渣及原狀礦渣。礦渣墊層主要用於堆場、道路和地坪,也可用於小型建築、構築物地基。選用礦渣的鬆散重度不小於11kN/m3,有機質及含泥總量不超過5%。設計、施工前必須對選用的礦渣進行試驗,在確認其效能穩定並符合安全規定後方可使用。作為建築物墊層的礦渣應符合對放射性安全標準的要求。易受酸、鹼影響的基礎或地下管網不得采用礦渣墊層。大量填築礦渣時,應考慮對地下水和土壤的環境影響。
6 其他工業廢渣。在有可靠試驗結果或成功工程經驗時,對質地堅硬、效能穩定、無腐蝕性和放射性危害的工業廢渣等均可用於填築換填墊層。被選用工業廢渣的粒徑、級配和施工工藝等應透過試驗確定。
7 土工合成材料。由分層鋪設的土工合成材料與地基土構成加筋墊層。所用土工合成材料的品種與效能及填料的土類應根據工程特性和地基土條件,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土工合成材料應用技術規範》GB 50290的要求,透過設計並進行現場試驗後確定。作為加筋的土工合成材料應採用抗拉強度較高、受力時伸長率不大於4%~5%、耐久性好、抗腐蝕的土工格柵、土工格室、土工墊或土工織物等土工合成材料;墊層填料宜用碎石、角礫、礫砂、粗砂、中砂或粉質粘土等材料。當工程要求墊層具有排水功能時,墊層材料應具有良好的透水性。在軟土地基上使用加筋墊層時,應保證建築穩定並滿足允許變形的要求。
建築地基處理金屬規範第4.2.5條:墊層可選用下列材料:
1 砂石。宜選用碎石、卵石、角礫、圓礫、礫砂、粗砂、中砂或石屑(粒徑小於2mm的部分不應超過總重的45%),應級配良好,不含植物殘體、垃圾等雜質。當使用粉細砂或石粉(粒徑小於0.075mm的部分不超過總重的9%)時,應摻人不少於總重30%的碎石或卵石。砂石的最大粒徑不宜大於50mm。對溼陷性黃土地基,不得選用砂石等透水材料。
2 粉質粘土。土料中有機質含量不得超過5%,亦不得含有凍土或膨脹土。當含有碎石時,其粒徑不宜大於50mm。用於溼陷性黃土或膨脹土地基的粉質粘土墊層,土料中不得夾有磚、瓦和石塊。
3 灰土。體積配合比宜為2:8或3:7。土料宜用粉質粘土,不宜使用塊狀粘土和砂質粉土,不得含有鬆軟雜質,並應過篩,其顆粒不得大於15mm。石灰宜用新鮮的消石灰,其顆粒不得大於5mm。
4 粉煤灰。可用於道路、堆場和小型建築、構築物等的換填墊層。粉煤灰墊層上宜覆土0.3~0.5m。粉煤灰墊層中採用摻加劑時,應透過試驗確定其效能及適用條件。作為建築物墊層的粉煤灰應符合有關放射性安全標準的要求。粉煤灰墊層中的金屬構件、管網宜採取適當防腐措施。大量填築粉煤灰時應考慮對地下水和土壤的環境影響。
5 礦渣。墊層使用的礦渣是指高爐重礦渣,可分為分級礦渣、混合礦渣及原狀礦渣。礦渣墊層主要用於堆場、道路和地坪,也可用於小型建築、構築物地基。選用礦渣的鬆散重度不小於11kN/m3,有機質及含泥總量不超過5%。設計、施工前必須對選用的礦渣進行試驗,在確認其效能穩定並符合安全規定後方可使用。作為建築物墊層的礦渣應符合對放射性安全標準的要求。易受酸、鹼影響的基礎或地下管網不得采用礦渣墊層。大量填築礦渣時,應考慮對地下水和土壤的環境影響。
6 其他工業廢渣。在有可靠試驗結果或成功工程經驗時,對質地堅硬、效能穩定、無腐蝕性和放射性危害的工業廢渣等均可用於填築換填墊層。被選用工業廢渣的粒徑、級配和施工工藝等應透過試驗確定。
7 土工合成材料。由分層鋪設的土工合成材料與地基土構成加筋墊層。所用土工合成材料的品種與效能及填料的土類應根據工程特性和地基土條件,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土工合成材料應用技術規範》GB 50290的要求,透過設計並進行現場試驗後確定。作為加筋的土工合成材料應採用抗拉強度較高、受力時伸長率不大於4%~5%、耐久性好、抗腐蝕的土工格柵、土工格室、土工墊或土工織物等土工合成材料;墊層填料宜用碎石、角礫、礫砂、粗砂、中砂或粉質粘土等材料。當工程要求墊層具有排水功能時,墊層材料應具有良好的透水性。在軟土地基上使用加筋墊層時,應保證建築穩定並滿足允許變形的要求。